2024年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招聘公告
來源: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
2024-07-12 14:06:41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2024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公告
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資源與農業區劃研究所是以農業資源利用和農業資源區劃為主導方向的國家級公益性綜合研究機構。研究所以農業土壤、植物營養與肥料、農業微生物資源與利用、農業生態、農業遙感與信息、農業區域發展為核心研究領域,開展綜合性的基礎與應用研究。圍繞現代農業發展、國家糧食安全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國家戰略需求,以及農業資源與環境學科的科學前沿,建成為:世界一流的農業資源與環境領域的綜合研究機構;國家農業資源高效利用、動態監測和科學管理,以及農業生態環境建設中,不可替代的國家級公益性、社會性研究所;農業資源與環境領域國家高層次人才培養基地。根據我所科技創新事業發展需要,現就我單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信息及要求詳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
(一)應屆畢業生
2024年應屆畢業生,符合北京市落戶政策,在校期間為非在職。非招聘單位定向培養或委托培養的定向生或委培畢業生不在本次招聘范圍。
(二)社會招聘
1. 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和博士后出站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其中,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能夠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的相關證明材料,回國時間不超過一年。非北京戶籍留學回國人員,須在國外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并符合教育部關于留學回國人員申請在京落戶有關要求。目前仍在讀的留學人員和在站工作的博士后人員,可參照上述人員報名應聘,但應于當年12月底前提交符合辦理接收手續條件的相關材料,否則招聘單位可取消聘用資格。
2. 社會在職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至40周歲,應具有北京戶籍。
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可報考社會招聘崗位。
三、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具有研究生學歷;
(二)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思想品德好,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四)關心“三農”,有志于現代農業發展和鄉村振興事業;
(五)工作態度積極,事業心、責任感強,具有良好的協作精神、奉獻精神和開拓創新精神;
(六)具備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
(七)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條件;
(八)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曾受過刑事處罰、黨紀政務處分,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在國家法定考試、各級公務員及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聘用紀律行為,還在禁考期的人員,不得報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0日。應聘人員請登錄中國農業科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系統:https://zhaopin.caas.cn/。
所有報名人員需在系統提交相關附件材料:身份證掃描件;戶口本首頁、本人頁掃描件;最高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發表論文(只需論文首頁)、獲獎證明及其他學術成果掃描件;職稱證明掃描件(如有)。應屆畢業生除以上材料外,還需同時提供目前在讀的學信網學籍信息查詢結果、個人承諾書(見附件2)及畢業前3年以來全國社保及個稅繳納記錄(生源地、學校所在地、戶籍所在地)(查詢方法見附件3)。留學回國人員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能夠認定留學人員身份和經歷的相關證明材料,已回國的需提供回國時間證明材料(以護照中入境時間為準)。
(二)資格審查: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參加筆試人選。筆試前增設學術評審環節,研究所將組織學術評審委員會,基于考生提供的代表作、學術論文、研究成果等,對考生的學術水平、專業能力等情況進行綜合賦分,比選分數達到60分及以上的進入筆試環節。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的比例達到1:3方可進行下一步環節,達不到該比例的,由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是否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組織學術評審。
(三)筆試:筆試內容為應聘崗位的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四)面試: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5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人選。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數不足比例要求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80分。
(五)體檢與考察:按照筆試成績(40%)與面試成績(60%)計算綜合成績,依據綜合成績排序按照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的標準進行。考察采取查閱個人檔案、個別談話等多種形式,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全面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學習表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
因應聘人員主動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的崗位候選人空缺,根據相關要求依次進行遞補。
(六)公示: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經研究確定擬聘人選,并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和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且當年如期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
(七)上報審批:公示后,將擬聘人員的有關材料上報審批。
(八)待遇情況: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管理,并享受相應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五、考試時間安排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具體時間及安排以我所后續通知為準。
六、其它注意事項與說明
(一)應聘人員須如實填寫個人簡歷及相關信息。未認真填寫,造成信息不全、有誤的,由應聘人員承擔責任;弄虛作假的,將被取消應聘資格。
(二)京內生源、京外生源指國內畢業生,不含留學回國及博士后出站人員。其中京內生源系指入學前為北京市常住戶口的應聘人員,不含北京高校集體戶口,京外生源須符合應屆畢業生進京落戶政策。
(三)本次所公布崗位的學歷要求為考生所獲得的最高學歷(應屆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專業要求為考生所獲得的最高學歷(應屆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對應的專業;專業名稱參照《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2018年版)》。如考生所學專業接近但不在上述專業目錄中的,考生可電話咨詢,我單位將根據考生所學專業,綜合研判考生能否報考。
(四)應屆畢業生考生在校期間應為非在職、非就業狀態,要按照要求提供全國社保及個稅繳納記錄等材料,并做書面承諾。
(五)因考生未按照落戶要求如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影響聘用的,由考生承擔責任。
(六)應聘人員報名后,請經常關注招聘報名系統及我所網站,及時了解有關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及其他相關信息。若考生超時或未按我所要求提交有關材料,或不服從招聘工作安排,視同放棄報考資格。
(七)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10)82106205 82105092。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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