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漣源市工貿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招聘教師18人公告
來源:漣源市人民政府
2024-07-12 10:43:03
2024年漣源市工貿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漣源市工貿職業中等專業學校職業教育教師編制、崗位需求等實際情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8名。現就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招聘崗位
漣源市工貿職業中等專業學校計劃招聘教師18名,屬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具體崗位見附件1)
三、報考條件
(一)應聘人員除需要符合《附件1》確定的要求外,同時還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表現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犯罪記錄。
3.五官端正,肢體健全,口齒清楚,無傳染病和精神病史,且具有履行教師崗位職責的能力。
4.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要求。
5.報考專業參照《2024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湖南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的,是否符合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由用人單位及教育局提出意見,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認定;對國民教育、黨校、技工院校專業理解有歧義的,由教育主管部門分別征求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后予以認定。
(二)報名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本市在編教師(含特崗教師)和2024年畢業的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5.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和資格初審、考試、體檢、考察和資格復審、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予以公布,公布時間至報名開始日止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2024年7月20日至2024年7月22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漣源市工貿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德星樓105辦公室。
3.報名方式: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
4.需填報和遞交的證件資料:
(1)《2024年漣源市工貿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2)個人免冠一寸照片3張。
(3)有效居民身份證的原件和正反面復印件。
(4)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和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
(5)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正在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提供《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照片,在資格復審時需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
(7)外縣市有工作單位的正式在編人員需提交所在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有效證明。
5.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在本公告公布的崗位中限報一個崗位,同時報考兩個或兩個以上崗位的視為無效,取消報考資格。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報考須知及誠信考試承諾書,選擇符合報考資格要求的崗位報名,提供的證件材料和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6.準考證的領取:
領取時間:2024年7月26日(上午8:00- 12:00,下午15:00-18:00);
領取地點:與報名地點相同。
準考證原件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是本次招聘考試每個程序必須提供的證件,請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響考試。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和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綜合成績為筆試、面試成績折算后的成績之和。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60%、40%折算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三位數。
1.筆試
(1)筆試實行百分制,筆試時量為120分鐘。
(2)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時間暫定2024年7月27日)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不能以電子身份證代替)。
(3)筆試內容
相應學科的專業知識。
(4)開考比例:各崗位資格初審通過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對達不到該比例的崗位,相應取消、核減招聘計劃數。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由漣源市教育局提出申請,經漣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以降低開考比例。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成績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為面試對象。
(5)筆試成績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
2.面試
(1)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對象,在比例范圍內筆試成績相同的并列進入面試。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的,其面試成績低于70分的(不含70分)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面試入圍名單及有關事項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予以公布。
(2)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備課時量30分鐘,說課時量8分鐘。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3)面試內容。
機械加工:機械基礎(多學時)(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電子商務:電子商務基礎(電子工業出版)
農藝:植物生產與環境(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汽車維修:汽車發動機構造與維修(機械工業出版社)
物流管理:現代物流基礎(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建筑工程:建筑施工技術與機械(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旅游管理:導游實務(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會計:初級會計實務(2024版)(經濟科學出版社)
體育:體育與健康(修訂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數學:數學 基礎模塊(上冊)(高等教育出版社)
音樂:學前兒童音樂教育(江西高校出版社)
思政:心理健康與職業生涯(統編)(高等教育出版社)
計算機:計算機網絡技術(第4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4)面試評委異地聘請。
(四)體檢
1.根據各報考崗位的招聘計劃數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按以下順序優先確定體檢對象:①筆試成績高者;②學歷層次高者。
2.體檢名單和體檢時間、地點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予以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趕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3.體檢內容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同時根據國家關于遏制公職人員涉毒吸毒工作的統一部署,將吸毒檢測納入新進人員的體檢范圍。
4.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
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漣源市教育局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考生因懷孕原因暫不做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參照《關于對懷孕考生參加體檢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函〔2009〕07號)相關規定執行(可先行選崗)。
6.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入圍對象放棄體檢而出現空缺的,可以從該崗位面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1次。
(五)考察和資格復審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時,考生必須提供本人檔案資料、有關證件原件和公安機關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凡未在規定時間提交上述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考察資格。考察的主要內容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心理素質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
如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資格出現崗位空缺時,按上述體檢遞補辦法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合格后遞補為考察對象。每個崗位只遞補1次,但每個崗位遞補總次數不得超過2次。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內對有實名舉報且經查實,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該崗位不遞補。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擬聘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聘用后,在所聘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不得少于5年。試用期按相關規定執行,機械加工、電子商務、農藝、汽車維修、物流管理、建筑工程、旅游管理、會計崗位的考生在入職一年內需取得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凡未取得相應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的一律予以解聘。
五、組織領導
本次招聘教師工作在漣源市工貿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由漣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漣源市教育局、漣源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全程接受漣源市紀委監委派駐紀檢組監督。
六、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過程中考試、體檢、考察和資格復審等各階段時間安排及相關通知、調整、補充等事項,在漣源市政府門戶網公告,請報考人員及時查看網站。因報考人員不及時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時參加招聘工作相關程序的,視為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請報考人員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如有變更,請主動告知。因無法與報考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三)擬聘人員在收到通知后15天內未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崗位不遞補。如擬聘對象無故放棄聘用資格的,記入個人誠信檔案。
(四)此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提供的相關證件和資料等要真實準確齊全,符合報考規定。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發生違紀違規的,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
(二)回避制度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和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八、本公告由漣源市工貿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漣源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0738-4439572)
漣源市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0738-4451826)
舉報電話:
漣源市紀委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組 (0738-4980879)
漣源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組 (0738-4451178)
漣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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