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保山龍陵縣教體系統實施教師“歸雁計劃”暨選調教師12人公告
來源:龍陵縣人民政府
2024-07-10 13:22:27
龍陵縣教體系統2024年實施教師“歸雁計劃”暨公開選調教師公告
為加強龍陵縣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支持外地優秀教師回原籍或投靠夫妻。根據《保山市教育高質量發展三年攻堅行動計劃》(保辦發〔2022〕36號)、《龍陵縣教育高質量發展三年攻堅行動計劃》(龍辦發〔2022〕52號)和《龍陵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流動調配管理辦法》(龍辦發〔2022〕66號)等規定,經研究,現將龍陵縣教體系統2024年實施教師“歸雁計劃”暨公開選調教師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選調范圍和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縣外在職在編教師,年齡40周歲(截止報名當天)以下。
三、選調計劃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實施教師“歸雁計劃”暨公開選調教師12人。詳見《龍陵縣教體系統2024年教師“歸雁計劃”崗位表》(見附件1)。
四、選調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選調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原籍是龍陵縣或配偶原籍是龍陵縣的;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2.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人員;
4.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2024年7月10日在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開選調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核
1.報名。本次選調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024年7月19日(星期五)8:30-11:30在龍陵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龍陵縣2024年教體系統實施“歸雁計劃”暨公開選調教師報名表》(附件2)原件。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投靠夫妻的同時提供另一方的身份證和夫妻雙方的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和任教學段學科證明。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或不符合應聘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2.資格審查。由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負責。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條件資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應資格。
(三)考試
本次公開選調考試采用說課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專業素質、綜合素質、儀容儀表等。說課滿分為100分,說課成績75分及以上為合格。
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根據說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并按選調崗位人數與體檢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體檢將組織體檢對象在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調動。
(五)考察。由龍陵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具體時間待定。主要對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調動。
(六)公示。擬選調人員名單將通過龍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七)辦理調動手續。公示無異議的,經選調單位、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調動手續,由選調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六、人員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由選調單位提出申請,經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可按照面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一次:
(一)調動人員放棄調動;
(二)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調動的;
(四)調動人選放棄聘用的;
(五)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六)導致調動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其它事項
選調人員到用人單位上班時須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的聘用合同,合同期未滿不得在縣內調動;5年內不得調出縣外。
八、紀律要求
(一)嚴肅選調紀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開展選調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實行回避制度。各單位參加選調人員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選調人員回避制度,凡涉及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應當回避,具體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嚴禁弄虛作假。為了維護選調工作的公正性、客觀性,凡發現并經查實在報名、面試、資格審查、聘用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且三年內不得參加龍陵縣教師“歸雁計劃”選調考試。整個選調工作在監督人員監督下進行,并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報名咨詢電話: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0875-6123414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5-6127423
龍陵縣教育體育局 龍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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