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市昌邑區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教育人才33人公告
來源: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政府
2024-07-05 13:20:29
2024年吉林市昌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育人才公告
為拓寬教育人才引進渠道、完善教師補充機制,滿足學校急需緊缺用人需求,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關于進一步放活事業單位人才交流的意見(試行)》以及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印發《關于進一步提升事業單位編制使用效益優化人才服務的意見》等文件要求,吉林市昌邑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育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
本次吉林市昌邑區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教育人才33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其條件詳見《2024年吉林市昌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育人才招聘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附件1)。
二、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7月4日至2006年7月4日期間出生)。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3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8年7月4日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7月4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證為準)。
6.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二)崗位條件
符合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工作經歷等相關條件,詳見《2024年吉林市昌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育人才招聘崗位及其條件一覽表》(附件1)。
(三)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1.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2.服務期已滿或無服務期的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
3.招聘崗位條件要求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其專業技術資格需要符合招聘單位設置的專業技術崗位系列。
4.在公立學校或民辦學校一線教學的教師可以報名(不包括各類民辦培訓機構)。
公立學校報考人員需提供《在編在崗人員報考意見表》(附件2),民辦學校報考人員需所在單位開具一線教學證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被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三支一扶”“特崗教師”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等未達到現工作地、單位或崗位要求最低服務年限(服務期)的人員。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無論省內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均不得報考,切勿虛假瞞報,存在僥幸心理。此項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在任何環節(如公示、審檔調檔、工資核定、聘用)發現其已簽訂的服務協議或辦理聘(錄)用通知書且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均取消聘用資格。
7.按照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上述不得報考情形時間節點均以報名結束時間為準。
(五)回避情形
本次吉林市昌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育人才工作所有參與方以及可能影響公正的特定關系人需要回避的,參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育人才報名、領取《準考證》及通知書等工作均通過現場方式進行。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現場報名材料參照《2024年吉林市昌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育人才現場報名審核材料》(附件3)。
1.報名時間
2024年7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2024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2024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
2.報名地點
吉林市昌邑區招生考試服務中心一樓(吉林市昌邑區興華街道林蔭路66號)
3.報名要求
(1)報名人員需填寫《2024年吉林市昌邑區急需緊缺教育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4),報名人員網上下載彩色打印并按要求自行填寫。
(2)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考生只能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錯報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單位、報考崗位等信息而影響資格審查和考試的,責任自負。
(3)考生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上的準確名稱完全一致,不允許以學位證所列專業報考。報考所用專業對應的學歷(學位)應不低于該崗位設置的學歷(學位)條件。
(4)本次公開招聘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采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4.由中共吉林市昌邑區委組織部、吉林市昌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吉林市昌邑區教育局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
(二)專業條件
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3年)》《普通高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2012年)》《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2022年)》以及綜合參考“研招網—專業知識庫”等相關目錄審核,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或研究生層次畢業證所列專業為一級學科并能提供證明與其下設二級學科為相一致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資格審查小組共同研究確認。考生對資格審查有關問題需要咨詢的,請通過報名咨詢電話進行聯系。
(三)開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取報名及考試費用。
(四)有關要求
考生需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暢通,以便通知相關事宜,如因個人原因導致無法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四、招聘考試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本公告同一崗位報名人數如超過一定比例,可以增加筆試。現場面試由中共吉林市昌邑區委組織部指導,吉林市昌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吉林市昌邑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吉林市昌邑區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實施。面試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領取《面試通知書》
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領取時間:2024年7月22日下午1:00—4:30。
領取地點:吉林市昌邑區招生考試服務中心一樓(吉林市昌邑區興華街道林蔭路66號)
(三)面試
面試內容主要是考核報名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對報名人員的專業水平、綜合素質、教育教學基本功和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面試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計算面試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如面試成績相同的,需進行第二輪面試確定。
(四)成績核算
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如增加筆試,按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計算總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工作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并結合招聘崗位實際要求情況確定。對首次體檢異常人員根據體檢項目的特點,只進行一次復檢,體檢結果均以復檢結論為準,考生自行體檢的結果不作為招聘體檢結論依據。
體檢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達到及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jlscy.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對在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均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二)招聘崗位在公示期間,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過后,無論何種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進行遞補。
(三)被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政策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本次招聘崗位級別為專業技術初級。被聘用人員具備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試用期滿并考核合格后,簽訂聘用合同,聘為專業技術初級崗位。
八、注意事項
(一)最低服務年限是指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及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等現工作地、服務單位、崗位要求簽訂的服務協議或辦理聘(錄)用通知書等開始至2024年7月4日服務期滿整年。
(二)確定為吉林市昌邑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教育人才崗位的擬聘人員,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服務年限由招聘單位與擬聘用人員在聘用合同中進行簽訂,拒不簽訂聘用合同的,取消擬聘用資格;未按要求上崗的,依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處理;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一般不得調離原報考招聘單位。
九、信息發布及咨詢服務
(一)信息發布網站
吉林市昌邑區人民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jlscy.gov.cn/)
(二)咨詢服務
1.報名和政策咨詢電話:0432-62755305。
2.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后,未經中共吉林市昌邑區委組織部、吉林市昌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不得擅自變更。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
中共吉林市昌邑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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