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徐州開放大學招聘專業技術人員7人公告
來源: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6-26 17:49:16
徐州開放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更好地選拔優秀人才,改善師資結構,提升師資隊伍素質,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精神,我校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7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三)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符合相應的年齡條件:
應聘人員年齡須在18周歲及以上、35周歲及以下(1988年7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之間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年齡4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五)具備《徐州開放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表》中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及資格條件。其中,“專業”條件由招聘單位按《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設置并審核。專業參考目錄或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學校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1.應聘輔導員崗位須要具有1年及以上在高校就讀期間擔任主要學生干部經歷(12個月,如2020年9月-2021年8月即按12個月計算)。
主要學生干部是指在高校就讀階段擔任團支部書記、黨支部書記、班長,或在高校二級學院(系)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不含社團)任正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在校團委、學生會、研究生會、社團聯合會(不含社團)、科協、藝術團任副部長及以上學生干部。
主要學生干部證明須由所在二級學院(系)、校級團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學生工作處(部)等部門出具的聘文、聘書或證明。證明中須明確任職職務和任職起止年月,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
2.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證明材料由所在黨支部開具。
3.資格條件中的“2024年畢業生”,指在2024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現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若仍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檔案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認證但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人員,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如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4年畢業生崗位。
(六)本次公開招聘沒有戶籍限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2024年7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二、報名辦法
(一)招聘公告、崗位發布網址
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xz.gov.cn)
徐州開放大學網(www.xzou.cn)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1.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請發送郵件至xkdzzrsc@163.com。郵件主題應注明“姓名+應聘崗位代碼”。所需證明材料以壓縮包形式作為附件發送。
2.報名及審核時間
所有崗位自公告發布之日起接受報名,報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2日16:00。
資格初審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7月14日16:00。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徐州開放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并張貼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名信息中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招聘期間聯絡暢通,否則責任和后果自負。
2.應聘人員須提交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本人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按2024年畢業生報名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上述證明材料報名時只須提供掃描件。
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國家、省另有規定,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請應聘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密切關注郵箱,及時查看并回復報名資格初審情況。如未接到有關信息請及時電話咨詢我校(聯系電話:0516-85820273)。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名,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定,個人信息應針對崗位資格條件,真實、準確、有效的填寫。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我校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我校根據應聘人員的求職意向及崗位要求進行資格初審。對應聘人員作出資格審核不合格決定時,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應聘人員對資格審核結果如有異議,應于審核不合格通知發出后2日內向我校陳述申辯。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崗位,由我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并在公告發布網址上進行公布。我校負責通知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繳費要求: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在7月16日前通過網上支付筆試報名費用90元。繳費后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或考試未通過的不退還報名費用。未按時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6.打印筆試準考證: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在7月17至18日,登陸報名郵箱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三、考試
考試工作由徐州開放大學委托第三方組織實施。
考試方式為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2.筆試主要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及相應的教學理論,總分100分,筆試合格分數線60分。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劃定考試范圍,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復習班。
3.筆試時間:2024年7月20日,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為準。
應聘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筆試成績在徐州開放大學網(www.xzou.cn)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二)資格復審
我校負責從應聘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如不足相應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相關要求等另行發布。
進入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須應聘人員本人到場,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1日內向我校陳述申辯。
如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遞補人員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發布。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要參加由我校組織的心理測試,心理測試結果不計入總成績。由徐州開放大學填寫“資格復審合格人員信息采集表”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和面試要求,在徐州開放大學網站發布。
(三)面試
1.面試重點考核應聘人員執教能力與水平、專業知識與技能,形式主要為說課、答辯或實操。說課、答辯、實操滿分均為100分,合格分數線均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崗位代碼2401的崗位面試形式為說課及實操;崗位代碼2402-2406的崗位面試形式為說課及答辯。
2.總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占40%,說課成績占30%,答辯或實操成績占30%。
各項考試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考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面試工作結束后,由我校在徐州開放大學網(www.xzou.cn)上公布應聘人員總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徐州開放大學組織實施。
我校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仍并列者按答辯或實操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答辯或實操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保持報名時填報聯系方式的通暢,以便我校通知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在二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體檢表須由主檢醫生審核后明確提出體檢是否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簽名,加蓋醫療機構體檢專用章或醫療機構公章。體檢結果及時通知應聘人員。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以申請復查一次,并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重新檢查。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我校制定的考察方案組織考察。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我校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我校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制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聘用資格出現缺額時,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上)。
五、公示
我校從考試成績、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中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徐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我校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由具體組織實施部門負責查實。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同上)。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六、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由我校報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我校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
七、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招聘工作進度請應聘人員及時登錄徐州開放大學網(www.xzou.cn)查詢,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徐州開放大學負責解釋。
徐州開放大學招聘政策咨詢電話:0516-85820273
徐州開放大學紀委辦公室監督舉報電話:0516-83107336
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招聘監督舉報電話:0516-83732198
監督舉報郵箱:xzrsjsgc@163.com。
附件:
徐州開放大學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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