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寧夏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博士研究生30人公告
來源: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06-26 11:01:25
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為深入實施新時代“人才興市”戰略,創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率,為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引進優秀人才,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寧政辦規發〔2023〕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全區事業單位自主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寧人社函〔2020〕6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工作實際,現就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共招聘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博士研究生30名。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等詳見《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
二、招聘原則
(一)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三)專業匹配、人崗相適。
三、招聘對象
1.國內普通高等院校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
2.國(境)外高等院校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以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報告為準。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職業道德,能夠履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責;
4.45周歲以下,即1978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公告發布之日);40周歲以下,即1983年6月25日以后出生(公告發布之日);
5.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崗位計劃一覽表》(附件1)中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況的人員不得應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仍在懲戒期的;
5.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中被認定有違紀違規行為且被記入誠信檔案庫仍在記錄期的;
6.定向培養人員服務期未滿或正在定向培養學習的;
7.新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
8.現役軍人;
9.與招聘事業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者,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方式
采取專業考核、政審考察的方式。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6月25日在寧夏高層次人才工作網(https://gccfw.hrss.nx.gov.cn/nxgccrc/)、寧夏公共招聘網(http://www.nxjob.cn/)、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s://www.nxpta.com/)、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yinchuan.gov.cn/)、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http://wjw.yinchuan.gov.cn/)及相關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發布招聘公告,并將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設定為本次招聘工作相關公告、通知發布的指定網站。報名、專業考核、體檢、政審考察及公示聘用等具體信息將陸續通過此網站進行發布,請應聘者及時關注了解有關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從2024年7月3日起截止2025年8月31日止。即報即招,招滿即止。各崗位招聘情況將通過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布。
2.報名方式
采用網絡報名,應聘者根據所報單位的崗位要求,將報名表、電子照片、與崗位要求相關的各類證件材料(掃描件)發送至報考單位指定郵箱。郵件標題格式:“招聘博士+姓名+崗位名稱”。每位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市第一人民醫院報考指定郵箱:s1y_zhaopin@163.com
市婦幼保健院報考指定郵箱: bjyzhaopin@126.com
市中醫醫院報考指定郵箱:ycws_zyyrsk@163.com
市口腔醫院報考指定郵箱:ycskqyyrsk@163.com
3.報名資料
(1)應聘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及相關資格證書電子掃描件。
(2)電子照片要求為近期免冠半身電子證件照片(上傳的電子照片須為紅色或藍色背景的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證件照,格式JPG,大小300KB以內)。
4.資格初審
由各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應聘者要對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善性負責。對偽造、涂改報名材料,或報名材料、信息不實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取消本次應聘資格。初審結果通過電話、短信或郵箱方式通知應聘者本人。應聘者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未改報其他崗位的視為放棄。
5.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工作由各招聘單位具體實施。
(2)對應聘者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應聘者不符合應聘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3)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各招聘單位對應聘者報名相關資格證件和材料進行資格復審,工作重點核查應聘者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留學人員提供)及相關資格證書及崗位資格復審表等。復審合格的應聘者取得專業考核資格。復審不符合資格條件或自愿放棄的取消應聘資格。
(4)資格復審合格的專業考核人員名單由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3個工作日。
(三)專業考核
1.專業考核工作在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具體實施。
2.各招聘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專業考核方案,明確量化專業考核標準,專業考核工作須按照專業考核方案設定的程序、標準實施。
3.專業考核采取面試面談的方式進行,各用人單位需組織5名專家重點對應聘者的學術能力、專業知識、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考核。
4.專業考核公告須由各招聘單位提前一周通過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發布,明確專業考核的具體時間、地點、形式等內容,并通過打電話、發信息等方式通知應聘者。
5.專業考核時間20分鐘,總分為100分制。
6.專業考核成績于專業考核結束當天由各招聘單位在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上公布。
(四)體檢
1.根據專業考核情況,按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須在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3.應聘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全部體檢項目,體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4.招聘單位或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經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同意,可以申請復檢1次,復檢應安排在不低于原體檢醫療機構級別的其他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申請復檢的,復檢費用由應聘者承擔。
5.未按要求完成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五)政審考察
1.政審考察工作在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
2.政審考察工作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等方法,廣泛了解被考察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工作和學習表現、個人誠信等情況,并對應聘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3.政審考察中發現應聘者存在本實施方案中所列不得應聘相關情形的,不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以及其他不宜進入招聘單位工作情形的,經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后,取消應聘資格。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調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可暫緩作出政審考察結論。自暫緩作出政審考察結論之日起90日內,上述調查或司法程序仍未終結的,一般應終止招聘程序。必要時,經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可以延長30日。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據專業考核、體檢、政審考察結果,由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名稱、崗位名稱、監督電話及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畢業院校、所學專業等信息,公示期不少于7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報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招聘手續。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涉嫌違規違紀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個工作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2.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3.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關于崗位遞補
1.遞補情形
(1)在體檢、政審考察、公示階段因應聘者自愿放棄或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應聘者中按專業考核成績依次遞補。
(2)在體檢、政審考察、公示階段因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或不符合聘用條件,核實后取消應聘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應聘者中,根據專業考核成績依次遞補。
2.不遞補情形
(1)資格復審合格的考核人員名單公示公告發布后至專業考核結束,出現的空缺考核人員名額不再遞補。
(2)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聘用批復文件印發之日起,出現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八)待遇保障
享受銀川市事業單位薪資待遇和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待遇。
七、其他事項
(一)本《實施方案》由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項或本實施方案未盡事宜,由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根據需要對招聘工作安排作出調整的,將及時在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應聘者及時關注。
(二)應聘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招聘單位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三)本次招聘工作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招聘單位相關人員、應聘者在辦理招聘相關事項時需要回避的,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相關要求提出回避。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請廣大應聘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政策咨詢電話:0951-6889065
監督舉報電話:0951-6889085
銀川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自主公開
招聘博士研究生工作領導小組(代章)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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