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臺州市技工(職業)院校招聘實訓教師24人公告
來源: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6-26 09:23:12
2024年臺州市技工(職業)院校公開招聘實訓教師公告
為強化我市技工(職業)院校實訓教師配備,滿足技工(職業)院校補充實訓教師的需要,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和《臺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臺政辦發〔2008〕82號)以及臺州市委組織部、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和人員流動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臺人社發〔2015〕107號)等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臺州市技工(職業)院校公開招聘實訓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單位及崗位
2024年臺州市技工(職業)院校計劃招聘實訓教師24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等詳見《2024年臺州市技工(職業)院校公開招聘實訓教師一覽表》(附件1)。可登錄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rsj.zjtz.gov.cn,事業單位招聘專欄)查詢,該網站為發布本次公開招聘其他相關信息的指定平臺。
(二)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養,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
3.戶籍不限,年齡18至35周歲(1988年6月28日至2006年6月27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允許放寬年齡要求的,詳見附件1;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專業、技能等級、獲獎經歷、技能類人才稱號、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等條件,以附件1為準;
6.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三)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各招聘崗位所列的專業要求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崗位特點參照人社部技工院校、教育部職業教育及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進行設定。各招聘崗位不設置學歷要求,相應專業的技工院校、職業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等畢業生均可報考。招聘單位將結合專業目錄和招聘崗位實際需求,對專業條件予以綜合認定,對于未列入目錄的專業,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專業的認定以招聘單位審核意見為準。
各招聘崗位所列的技能等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各類賽事、獲得的獎項、技能類人才稱號等要求,需為招聘崗位相關工種或專業。各招聘崗位不設置開考比例。
二、報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24年6月27日9:00-7月12日17:00。
資格初審時間:2024年6月27日-7月12日。
報名系統網址:http://qssy.zjks.com/tyzpwb/。
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上傳使用官方網站提供的“照片審核處理工具”處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后,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選定的崗位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僅注冊不報職位,視作報名無效。
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在報名時間內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查。
(二)繳費確認
時間:2024年6月28日9:00-7月13日17: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網絡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并查詢是否完成。根據省財政廳、物價局文件規定,考試費為50元。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三)下載準考證
時間:2024年7月25日-7月27日。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網址
http://qssy.zjks.com/tyzpwb/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三、筆試時間和科目
2024年7月27日,具體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各崗位的筆試科目詳見附件1,成績滿分為100分。代碼為018-019崗位不設置筆試環節。
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與網上報名時一致),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有違紀違規行為、缺考或得0分者,不能入圍下一環節。
筆試考務工作由臺州市人事考試院統一組織實施。
四、確定技能測試和面試對象
筆試成績公布后,根據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按1:8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技能測試對象,再根據“筆試成績×筆試分數比例+技能測試成績×技能測試分數比例”的折算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對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則一并列入技能測試或面試對象。技能測試和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其中代碼為018-019崗位,不設置入圍面試比例,通過技能測試者,直接確定為面試對象。
五、資格復審
技能測試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將在指定平臺公布。資格復審合格者方能參加技能測試和面試。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全日制就讀的2024年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學籍證明(畢業學校或省級及以上人社、教育部門出具)。
代碼為001-017崗位,若報考人員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報考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一次。資格復審結束后,若再出現放棄者,則不再遞補。
六、技能測試和面試
(一)技能測試
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技能實操能力,各崗位具體考試形式及注意事項將另行通知。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試對象。
(二)面試
面試形式為模擬上課。入圍面試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七、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總成績相等的,以技能測試成績高者優先,若技能測試成績亦相同,則需另行復試)。
代碼為001-017崗位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筆試分數比例+技能測試成績×技能測試分數比例+面試成績×面試分數比例。
代碼為018-019崗位考試總成績=技能測試成績×技能測試分數比例+面試成績×面試分數比例。
八、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體檢標準執行。若有行業標準,可按行業標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執行,以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體檢、考察實施前,若國家、省出臺新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因出現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考察結論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體檢、考察結束后,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等情況,提出擬聘用人員名單,報送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并在其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報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滿后,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聘用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全日制就讀的2024年畢業生,憑畢業(學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上述情況,由招聘單位提出,經主管部門同意,報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可在相應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一律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新進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臺州技師學院、臺州科技職業學院、天臺技師學院(籌)、仙居技師學院(籌)、三門技師學院聘用人員使用報備員額事業編制,列入事業單位編制實名制管理,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度。
十、其他事項
(一)招聘崗位所需工作經歷、技能等級、專業技術資格、獲獎證明、人才稱號以及崗位所需的其他有關證書(證明)等取得時間截至2024年6月27日。出生日期以身份證為準。工作經歷以勞動(聘用)合同(或工作經歷證明)以及相應的社保繳納憑證為準;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屬于勤工儉學,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
(二)聘用后三年內需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或實習指導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解聘。
(三)屬于《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第九條規定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四)報考人員有勞動聘用關系的,應在規定時間內與原單位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再辦理聘用報到手續,未在規定時間解除聘用關系的,視作放棄。
(五)報考人員須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人力社保部門核發的社會保障卡、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
(六)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執行。
(七)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存在不得報考的情形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招聘單位均可以取消其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
(八)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0號),人事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
(九)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十)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網站公布的相關信息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電話:0576-88511069),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十一、咨詢和監督
各崗位招聘的有關信息、報名手續、招聘進展情況等有關具體問題,請與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直接聯系,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有關網絡報名系統技術問題,請咨詢臺州市人事考試院信息科,電話:0576-88511408。
臺州市紀委市監委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電話(監督電話):0576-88519393。
本公告涉及招聘單位崗位類別、學歷學位、專業等報考條件設置以及崗位聘用等事項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招聘工作的指導、管理和監督。
敬請廣大報考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
臺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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