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湖州南潯區公辦幼兒園編外教師招聘36人公告
來源:南潯教育網
2024-06-06 17:22:53
2024年南潯區公辦幼兒園編外教師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結合我區學前教育發展的實際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南潯區公辦幼兒園編外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編外專任教師36名。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24年南潯區公辦幼兒園編外教師招聘計劃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第一類:2024屆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要求專業為學前教育,限湖州市戶籍;
第二類: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歷屆高校畢業生,限南潯區戶籍;
第三類:2023學年南潯區內民辦幼兒園專任教師(以2023年9月教育局報備名單為準),不限戶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紀守法,勤奮好學,熱愛幼兒教育工作;
3.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或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
4.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乙及以上等級證書;
5.第一、二類招聘對象戶籍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16日,年齡要求在35周歲及以下(198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6.第三類招聘對象須經現單位同意方可報考(簽字蓋章),年齡要求在40周歲及以下(1983年6月17日以后出生)。另:在南潯區內民辦幼兒園連續服務5年及以上的(以社保為準),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6月17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核、面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6月16日9:00—17:00。
2.報名地點:湖州市南潯區南潯鎮向陽西路261號,南潯教育學院一號樓二樓。
3.報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二)資格審核
考生報名時應現場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材料:《報名表》(附件2);
(2)戶籍材料:戶口本(戶主頁、本人頁)、身份證;
(3)學歷材料:大專及以上學歷證書(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籍證明、就業協議書);
(4)資格材料: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或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5)普通話材料:二級乙等及以上普通話證書;
(6)服務年限材料:近五年養老保險參保證明(第三類對象需提供)。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區教育局招聘工作小組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現場審核(原件校驗后返還本人)。資格審核通過者進入面談,并發放《面談通知書》。
(三)面談
組織現場面談,面談分為100分,面談成績占總成績的40%。面談合格分為70分,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面試。根據面談成績按1:2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數。
面談時間、地點具體見《面談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試
面試形式為上微型課和技能測試,面試成績為100分,其中上微型課、技能測試分別占70%、3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面試合格分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具體見《面試通知書》,不再另行通知。
(五)確定體檢對象
面試結束后,根據考生面談(占40%)、面試(占60%)成績計算總成績。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最終名次(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總成績排名),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則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面試成績再相同的,則以微型課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微型課成績也相等,則另加現場復試。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面談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六)體檢與考察
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有關規定執行,費用由考生自付。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因懷孕不能完成體檢程序的,則推遲體檢、考察。待公示無異議后,再辦理聘用手續。考察參照公務員考察辦法執行。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七)公示公告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八)選崗及聘用
擬聘用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挑選崗位,并簽訂就業協議書。擬聘用對象未按規定挑選崗位的視作自動放棄。選崗后自動放棄的,由教育局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擬聘用人員根據區教育局通知辦理報到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未能按時取得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須在2024年8月30日前)、未能按時取得資格證件的(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在報名、面談、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錄用等招聘環節中,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因考生個人原因(報名信息填寫錯誤、未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等各類情況)造成相應后果的由考生個人承擔。
(二)區內公辦幼兒園在職編外教職工不得報考(含2023年9月1日以后離職人員);區內民辦幼兒園合同期內(至2024年8月)教職工需經單位同意方可報考,否則視作資審不通過;已就業人員由本人負責妥善處理與原單位之間的聘用關系。
(三)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公告發布日前五年內受過行政拘留及以上處罰的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的范圍對象。
(四)電話咨詢:南潯區教育局0572-302357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節假日除外)。
(五)未盡事宜,由南潯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南潯區教育局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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