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無錫市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5人公告
來源: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
2024-06-01 10:52:40
2024年無錫市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無錫市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無錫市鐵路航空事業發展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2024年無錫市交通運輸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簡介表》(附件)。《崗位簡介表》可在以下網站查詢: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hrss.wuxi.gov.cn)、無錫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三)熱愛應聘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業精神。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11日至2006年6月14日之間出生);碩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博士研究生和副高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六)本次招聘戶籍不限。
(七)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分別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
(八)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簡介表》,招聘崗位專業參考《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專業條件中還包括部分未列入專業參考目錄但確有高等學校開設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專業。
(九)如報考人員為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取得本科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7月31日,取得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者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現役軍人或者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年畢業生;
5.新《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據其后發布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被聘用到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
6.2024年6月30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或者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者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程序
采用網絡報名方式,不接受現場報名。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1.報名、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4日16:00
2.報名網址: 無錫人事考試專欄(http://hr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資格審查時間: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5日16:00
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4年6月11日—6月16日的09:00-16:00
資格初審單位對資格初審異議的處理時間:
2024年6月11日—6月16日的09:00-17:00
4.繳費確認時間:
2024年6月11日9:00—2024年6月16日18:00
(二)資格初審和繳費
考生可在報名24個小時后在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負責資格審核的單位陳述申辯,聯系方式可從招聘崗位簡介表中相應崗位的“咨詢電話”欄內獲取。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卡在網上繳納有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即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
繳費標準:每位考生繳納報名考試費100元。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真實準確填寫有關信息。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所填專業應與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名稱一致,其余報考人員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一致。
研究生報考人員,如提供的學歷證書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不能明確專業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必須提供蓋有學院公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發表論文等內容。
2.網上報名時,需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審核人員根據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如有必要,網上審核的同時會要求考生提供相關報考資料的原件進行現場核實確認)。
3.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時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資格未初審或者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時間截止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4.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情況,將減少或者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崗位,補報名的時間為:2024年6月17日9:00-12:00。招聘計劃的調整情況將在網上及時公布。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的應聘人員須在2024年7月3日9:00—2024年7月5日24: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中如有問題,請聯系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系電話:0510-81880029。
四、筆試
筆試委托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組織實施,筆試地點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一)筆試科目:《綜合知識和能力素質》
(二)筆試時間:2024年7月6日上午9:00-11:30
(三)筆試內容: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與材料作文,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50分。
(四)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在1:3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7個工作日內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部門(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成績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上查詢。
五、資格復審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對擬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發出通知。若在報考資格復審時,考生信息和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報考資格復審為不合格。對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復審結果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負責資格復審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單位)陳述申辯。如有復審不通過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一)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其中,尚未取得學歷證書的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
(二)國(境)外留學人員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材料。
(三)招聘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學位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
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工作經歷及年限按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養老保險繳納起始時間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30日。
六、面試
面試委托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組織實施,面試地點以網上下載打印的準考證為準。
根據資格復審結果,按擬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面試人員。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體檢程序。參加面試的考生繳納100元面試費。
七、總成績計算方法
(一)所有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報考人員總成績。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若還同分則加試。
(二)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布。
八、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根據考試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前,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二)考察: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的規定組織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信用、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在整個公開招聘過程,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即取消考生進入下一環節資格或取消錄用資格。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時,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是否遞補意見,報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進行備案。錄取手續辦理后,不再遞補。
九、聘用
對擬錄取者在無錫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錄取的,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錄取和聘用手續。
報考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在招聘單位通知報到后一個月內攜帶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和聘用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公示擬錄用或錄用后放棄的(含超過規定期限未報到而視同放棄的),將作為一般失信行為,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
十、誠信管理
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據庫,并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將考生個人信用情況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一、招聘咨詢電話
報名資格政策咨詢:詳見《崗位簡介表》中招聘單位聯系電話
十二、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無錫市交通運輸局機關黨委:0510-81822794
無錫市交通運輸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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