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崗教師招聘600人公告
來源: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5-31 16:22:51
海南省202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公告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函〔2024〕54號)《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24〕1號)有關要求,海南省2024年繼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簡稱特崗計劃),面向全國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60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2024年,我省儋州市、萬寧市、五指山市、東方市、定安縣、澄邁縣、臨高縣、昌江縣、樂東縣、陵水縣、白沙縣、保亭縣、瓊中縣等13個市縣計劃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600名。
二、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和心理條件,志愿到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任教。符合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要求,無刑事犯罪記錄和其他不得聘用的違法記錄。
(三)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3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專業要求。
(五)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教師資格要求。嚴格“持證上崗”,報考特崗教師的考生均應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
參加2024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的人員可以先行報考特崗教師(須提交教育部教育考試院頒發的有效期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高等學校頒發的有效期內《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并在2024年8月底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
(七)支持鼓勵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綜合考慮服務年限等因素,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11日及以后出生)。
(八)服務期未滿的特崗教師和我省在編的教師不得報考(計算時間截止到2024年6月11日)。
四、報考程序
(一)崗位查詢
各招錄單位具體的招考崗位、招考名額、報考資格條件等詳見海南省202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需要咨詢《公告》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信息,請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見附件2)。
(二)網上報名
1.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4年6月11日9:00至6月15日16:00,報考人員應在此期間登陸海南省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https://tg.hnjs.org)進行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報考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的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報考后應及時登錄相關網站了解考錄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
2.報考人員在進行報名時務必記住本人的報名表編號和管理密碼,否則不能進入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成績查詢,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參考往年情況,報名初始階段人數較少,資格審查速度較快,報名最后階段尤其是最后兩天報名集中,屆時會影響資格審查速度。建議報考人員合理安排報名時間,根據本人的專業、意愿和職業規劃等盡早報名。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網上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以下電子材料:
(1)第二代個人身份證。
(2)學歷證書(報考人員屬于2024屆畢業生的,上傳貼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證明)。
(3)教師資格證書。
屬“參加2024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并在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上傳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2寸jpg格式,200KB以下)。
(5)退役軍人還需上傳退出現役證書。
5.考生要對網上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考試和聘用資格,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不能更改報考其他崗位。考生未通過資格初審的,可在報名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初審且沒有改報其他崗位的考生視為放棄。報名系統關閉后,不再受理考生報名。
6.報名期間,報名系統將及時更新還未達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具體崗位。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設崗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咨詢電話見本公告。
考生于2024年6月17日至6月19日登陸海南省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https://tg.hnjs.org)進入個人信息頁面查詢資格初審結果。資格初審不通過者,不能參加筆試。資格復審在面試前進行。
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應聘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要達到1:3方可開考,達不到該比例可根據報名情況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
(四)打印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2024年7月9日9:00至7月12日16:00登陸海南省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https://tg.hnjs.org),按照網絡提示打印本人筆試準考證。
(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總分均為100分,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6:4計算考試綜合成績,即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1.筆試。
(1)筆試考試時間為2024年7月13日(請各位考生及時關注報名網站相關內容,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科目分為兩科,按《教育公共知識》占40%,《專業基礎知識》占60%,計算筆試綜合成績。
①教育公共知識主要考查報考人員對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政策法規和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的掌握情況以及運用相關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②專業基礎知識分設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初中語文、初中數學、初中英語、初中物理、初中化學、初中生物、初中歷史、初中地理、道德與法治、音樂、美術、體育、信息技術、心理健康、科學等18個學科,重點考查考生適應中小學教學需要的學科專業基本知識和綜合運用能力。
③以上筆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資料。
(2)查詢筆試成績
考生可于2024年7月中下旬登陸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和海南省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查詢筆試成績。
2.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省教育廳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考生必須達到合格分數線方能入圍面試。
面試人選以設崗市縣招聘崗位為單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以下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招聘人數在9人及以下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3;10人及以上的崗位,面試比例為1:2。達不到該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2024年7月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站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3.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主要審查考生提供的有關證件和材料與網絡報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實。參加面試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現場資格復審。
(2)資格復審時間:2024年8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在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時公布。
(3)資格復審時應提交如下材料:
①2024年特崗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以及筆試準考證,屬“參加2024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并在2024年8月底前可取得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書”的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能力證書》。
③體檢表〔近半年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海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2014年修訂)執行,2024屆畢業生可提交學校畢業體檢表〕。
④退役軍人還需提交退出現役證書。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方可參加面試,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經設崗市縣教育局報省教育廳同意后,取消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如缺少相關材料或沒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后,設崗市縣教育局在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表上簽署資格審查意見并發放面試通知書。
4.面試。面試主要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素養和學科教學基本功。面試時間為2024年8月上中旬(具體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5.公布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綜合成績將于2024年8月中旬公布,面試人員可登陸海南教育廳門戶網站和海南省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查詢。
(六)預錄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擇優預錄。報考同一崗位有兩名以上報考人員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筆試綜合成績相同的,按《專業基礎知識》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專業基礎知識》成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2024年8月中下旬在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上公告預錄的特崗教師人員名單。公告時間7天。公告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預錄的,一律不予預錄。
預錄人員要在按規定時間到各設崗市縣教育局報到(報到時間在公告擬預錄的特崗教師人員名單時一并公布),不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人員取消其預錄資格。
(七)準入查詢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各設崗市縣教育局在預錄前后對擬預錄人員進行查詢,經查詢發現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得錄用。
(八)依次遞補
1.依次遞補對象:筆試面試均合格但尚未被預錄的考生。以下兩種情形的考生不能列為依次遞補對象:(1)已預錄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2)自愿放棄(自動喪失)遞補預錄資格的。
2.依次遞補崗位包括:(1)預錄人員因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等被取消預錄資格而出現空缺的崗位。(2)預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在組織依次遞補前自愿放棄預錄資格或在開展依次遞補時自動喪失預錄資格)而出現空缺的崗位(設崗市縣應通知考生原則上以書面方式確認,經教育局人事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局領導簽字存檔備查,并將相關情況報送省教育廳)。(3)資格復審期間,入圍面試人員出現自動放棄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并導致無人參加面試考核的崗位〔負責審查市縣要注明事由,經審查人和分管領導簽字存檔備查(如考生在現場,應由考生簽字確認)〕。(4)面試考核期間,面試人員出現缺考或成績不合格并導致無人可供預錄的崗位。
不組織遞補崗位包括:(1)因達不到開考比例相應減少或取消的招聘崗位。(2)擬錄用特崗教師名單統一公示后出現的空缺崗位。(3)特崗教師錄用文件印發后出現的空缺崗位。
3.依次遞補原則:按照“分數優先、控制次數”原則開展,即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遞補,計劃組織兩輪依次遞補。
4.第一輪依次遞補崗位:(1)預錄人員因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被取消預錄資格而出現空缺的崗位。(2)預錄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在組織第一輪依次遞補前自愿放棄預錄資格而出現空缺的崗位。具體時間安排根據實際確定。
第一輪依次遞補規則:在符合預錄要求的考生中,按報考該崗位的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直至崗位錄滿為止。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參照本《公告》“預錄”部分相關規定執行。
遞補人員參照本《公告》“預錄”部分相關要求執行預錄公告等。
第一輪依次遞補預錄但也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考生,設崗市縣應通知考生原則上以書面方式確認,經教育局人事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局領導簽字存檔備查,并將相關情況報送省教育廳。
5.第二輪依次遞補崗位為符合依次遞補崗位要求且通過第一輪依次遞補后仍然空缺的崗位〔包括第一輪已依次遞補預錄但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或在組織依次遞補前自愿放棄預錄資格)而出現空缺的崗位〕。具體時間安排根據實際確定。
第二輪依次遞補規則:按“同市縣同學段同學科”符合預錄要求的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預錄。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排名,綜合成績第1名考生先選崗,接著是綜合成績第2名考生選崗,依此類推,直至所空缺遞補崗位全部錄滿(或符合預錄要求考生全部被錄完)。出現綜合成績相同的,參照本《公告》“預錄”部分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輪依次遞補基本程序:(1)市縣教育局報送實際空崗情況和符合第二輪依次遞補條件考生名單;(2)省教育廳核實情況;(3)招聘市縣組織考生進行遞補選崗(未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的考生將“自動喪失”遞補預錄資格);(4)招聘市縣向省教育廳報送擬遞補預錄人員名單、“自愿放棄”和“自動喪失”遞補預錄資格考生名單等;(5)省教育廳公告第二輪擬遞補預錄人員名單。
遞補人員參照本《公告》“預錄”部分相關要求執行預錄公告等。
“自愿放棄”遞補預錄資格的考生,招聘市縣應以書面方式確認,經教育局人事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局領導簽字存檔備查。“自動喪失”遞補預錄資格的考生,招聘市縣應有兩名及以上工作人員簽名確認的書面材料,經教育局人事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局領導簽字存檔備查,并將相關情況報送省教育廳。
(九)統一公示和辦理聘用
1.在海南省教育廳門戶網上對所有批次預錄特崗教師人員名單進行統一公示。公示時間7天。公示期間,如有群眾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2.省教育廳印發2024年特崗教師錄用人員名單,錄用人員按照實際到崗時間分批確認。特崗教師與市縣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時間以實際到崗時間為準),并參加由省教育廳或各招聘市縣統一組織的特崗教師上崗培訓。
五、相關配套保障政策
(一)特設崗位實行合同管理,聘期一般為3年。合同中應詳細明確用人單位和應聘人員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在聘用期內,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嚴格按合同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履行合同義務的,經教育無效,不適合繼續任教的,要及時將其解聘并相應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優惠。
(二)特崗教師聘任期間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準,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各設崗市縣要強化主體責任,確保特崗教師工資足額按時發放,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同等條件下在薪酬待遇、職稱評聘、評先評優、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與當地公辦學校在編教師同等待遇。
(三)特設崗位教師3年服務期滿,經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設崗市縣應負責落實其工作崗位,辦理入編手續,將其工資發放納入本市縣財政工資發放范圍,連續計算工齡、教齡,不再實行試用期。
(四)特設崗位教師服務期滿,戶口可根據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以遷往設崗市縣;檔案關系統一轉至任教學校所在地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
六、其他
(一)根據工作需要如省教育廳特崗教師招聘工作辦公室對本次招聘條件、方式、時間等做出調整的,將及時在公告公布網站發布補充公告或通知,請廣大考生務必予以高度關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試用書。海南省教育廳官網(http://edu.hainan.gov.cn/)和海南省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網(https://tg.hnjs.org)是本公告發布的官方網站,請考生注意識別,因訪問其他網站(微博、微信等)影響報名和考試的,后果自負。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考生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無法聯系導致招聘事宜無法通知的,責任由考生承擔。
海南省教育廳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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