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開放大學招聘16人公告
來源: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05-29 16:35:02
海南開放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根據省委編辦批復及海南開放大學建設實際,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名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海南開放大學創辦于1983年9月,是直屬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的正廳級事業單位,也是我省唯一一所省屬成人高等學校。學校是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以遠程開放教育為主體,開展學歷教育、非學歷繼續教育和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開放大學。學校有海甸校區、龍華校區、白龍校區和五指山校區4個校區,設有海口學院等7個地方學院和15個學習中心,系統辦學網絡覆蓋我省各市縣(含三沙市)。
二、招聘單位、崗位、人數、資格條件及范圍
本次公開招聘16名專業技術人員,學歷、學位、專業及其他具體要求詳見《海南開放大學2024年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無違法及違紀行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崗位年齡要求;
5.身體健康,具有較好的業務能力及發展潛力,能勝任招聘崗位工作;
6.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7.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須征得原所在單位同意。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征得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曾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5.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6.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7.失信被執行人;
8.現役軍人;
9.拒絕、逃避征集服現役且拒不改正的應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為目的,拒絕履行職責或者逃離部隊且被軍隊除名、開除軍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軍人;
11.《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12.有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方案經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后,通過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官網、海南開放大學官網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后續招聘工作的各有關公告均在海南開放大學官網上發布。
(二)組織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不收取報名費,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證明材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崗位。報考后應及時登錄海南開放大學官網了解招聘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事項的公告,并保持報名時登記的聯系方式暢通。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要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海南開放大學2024年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信息填報不實或虛假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2.報名時間和網址
報名時間:2024年6月5日9:00--6月1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報名網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392
報名系統技術咨詢電話:0898-66502026、0898-66755313
(工作日的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材料
報名時須在網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開放大學2024年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正反面在同一頁面)掃描件,戶口本(戶主與本人頁)掃描件;
(3)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學歷學位證書;取得國外或境外學歷學位的,還須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等;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下載打印有二維碼標識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藍底證件照片;
(6)《考生誠信承諾書》(本人簽名并掃描上傳,見附件3);
(7)報考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人事關系的人員須上傳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委培、定向及財政預算管理在編在崗人員,須上傳委培、定向單位及在編在崗人員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見附件4);
(8)《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承諾書》(輔導員崗填寫并上傳,見附件5);
(9)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加蓋公章)。
4.報名要求
(1)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最后時限為2024年1月1日前;
(2)每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崗位者將不予受理;
(3)報考人員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是因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4)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5)確保報名時間所留電話正確、暢通,如因電話不正確或不暢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由考生自負。
5.資格審查及查詢
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學校對報名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提交報名材料后,須在2024年6月12日12時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修改報考信息,資格審核未通過的應于2024年6月12日17時前補充材料重新提交,如在規定時間內未重新提交或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不能參加考試。報名系統將于2024年6月12日17時準時關閉。報名結束后不能申請補充申報材料。因考生報名佐證資料上傳不及時、不完整、不清晰或上傳資料不符合要求導致無法審核的,視為網上初審不通過,責任由考生自負。
考試招聘崗位的招聘數與報考該崗位且經過初審符合報考條件的比例原則不低于1:3方可組織筆試,未達到1:3比例的,將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通過資格審查可正常開考的崗位及考生名單、未完全達到開考比例需相應核減的招聘崗位、未達到開考比例需取消招聘的崗位將在筆試前以公告形式通過海南開放大學官網向社會公布。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6.打印準考證
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的,請登錄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留意海南開放大學官網。
(三)組織考試(筆試和面試)
1.筆試
嚴格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筆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2號)組織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不指定統一教材、不指定考試大綱和參考用書,結合崗位需要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知識水平和能力素質。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不低于本崗位筆試平均分,筆試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筆試情況確定,筆試成績及筆試合格分數線在海南開放大學官網上公示3天。筆試內容如下:
教輔人員及輔導員崗位筆試:公共基礎知識、專技基礎能力測試、政策和法律法規知識等。
筆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2.資格復審
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確定。面試前,在海南開放大學官網發布面試公告并公布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原因產生的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內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名單在面試前3天在海南開放大學官網公布。
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材料原件(收復印件),包括:報名登記表;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境外學歷須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職稱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考生誠信承諾書》;在編(在崗)人員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承諾書》(輔導員崗);相應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資格復審期間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試資格;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
嚴格按照《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瓊人社規〔2021〕3號)開展面試工作。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
面試前,在海南開放大學官網發布面試公告及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學校根據不同崗位組建面試考官小組,面試考官每組7人。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的計分方法為:對7名考官評出的分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剩余分數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數(5人)所得出平均分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即為該考生的面試成績。面試結束后應當場公布成績并由考生簽名確認抽簽順序號、面試成績后離場。
面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面試時間、地點等將通過準考證、海南開放大學官網公告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4.考試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為百分制,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計算考生綜合成績時,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報考同一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其名次排列按以下辦法確定: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如筆試成績再出現相同的,須進行加試,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加試以面試形式進行,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綜合成績確定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并在海南開放大學官網公示。
(四)體檢和考察
1.根據各崗位的招聘人數,從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
2.進入體檢環節的應聘人員由我校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體檢,體檢費用由我校承擔。體檢按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未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或體檢結果造假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的崗位,可根據需要在應聘同一崗位且考試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3.體檢結果在海南開放大學官網公布。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的3天內向學校提出復檢申請。復檢由學校另外選擇同級別或以上級別醫療機構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結果為準,復檢時有紀檢人員陪同。
4.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確定考察人選。學校組織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過查閱檔案、外調座談等方式進行,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并形成考察報告。
在體檢和考察過程中,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不予聘用。自愿放棄者須提交自愿放棄書面說明,明確報考崗位、放棄原因等,本人簽名。空缺的崗位名額,可在報考相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經學校黨委會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后在海南開放大學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存在爭議的,由學校招聘領導小組調查處理,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但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在公示期間放棄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關證件材料的;
4.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六)核準
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經調查不存在問題的,在10個工作日內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花名冊》、擬聘用人選的考試成績、集體研究擬聘用人員的會議紀要等材料經學校審核后報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經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校發出《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聘用通知書》,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七)辦理聘用及相關待遇
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如受聘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先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并提供本人與原單位解除(或者終止)人事(勞動)關系證明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員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受聘人員可憑《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辦理黨(團)關系、檔案、戶口遷移等相關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一)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如存在《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的情形的,應當實行回避。
(二)嚴格執行招聘紀律。如有違反《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三)公開招聘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監督。招聘工作全部實行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監督。
1.海南開放大學監督電話:0898-66256681
2.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0898-65336895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學校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898-66112357
(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電子郵箱:zzrshch_hnkfdx@hainan.gov.cn
聯系人:趙老師、郭老師
海南開放大學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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