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海安市城市管理局(曲塘鎮)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4人公告
來源: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5-23 09:44:18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曲塘鎮)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4名,派遣到曲塘鎮從事城鎮管理執法輔助工作,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辦公輔助崗位:城鎮管理執法輔助人員4人
二、資格條件
1.基本素質要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5月至2006年4月期間出生);對退役軍人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3年5月至2006年4月期間出生)。
3.學歷要求:大專及以上,對退役軍人可放寬至中專或高中學歷。
4.專業要求:不限。
5.身體要求: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戶籍要求:不限戶籍,用人單位不提供住處。
7.其他要求:女性超過35周歲者,必須已繳納城鎮職工養老、醫療等社會保險,且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須滿足國家規定的繳費年限要求。報名時須提供社保繳費證明。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涉及國家和省政策規定不符合應聘到有關崗位的人員;曾因違反城管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其他不適合從事城管輔助事務的。
三、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報酬按照《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規范政府購買服務被派遣勞動者勞動報酬的通知》(海政辦發﹝2018﹞211號)和《關于調整我市政府購買服務被派遣勞動者基本工資標準的通知》(海人社﹝2021﹞28號)文件執行。
四、報名安排
(一)報名時間、方式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23日至5月3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地點:曲塘鎮人民政府103辦公室(曲塘鎮曲水路6號)。
3.單位聯系人:何霞;聯系電話:0513-88603045。
4.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張,報考人員本人簽字的《海安市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附件1,可下載)。
凡退役軍人參加報名考試的,按照《關于退役軍人參加政府購買服務考試加分的實施意見》(海人社﹝2020﹞156號)文件執行。
(二)資格審核
1.海安市曲塘鎮負責資格初審,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資格復審。
2.報名時收取筆試費100元。
3.資格公示:取得考試資格人員名單于2024年6月5日在政府門戶網站下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欄公示,請密切關注網站信息。
4.準考證領取:另行通知。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準考證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5.考試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或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
2.應聘人員須一次性提交報名資料,后期不接受補交。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不得與《2024年海安市檢察院、生態環境局等單位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批次重復報名。另因考試時間相同,已于2024年4月30日上網公示的取得相應考試資格人員也不得與本批次重復報名(已上網公告批次包括《2024年海安市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第二批)公告》、《海安市城市管理局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江蘇騰海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招聘國有企業人員公告》)。
未通過資格初審、復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復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五、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考試、體檢和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一)考試
1.考試形式
(1)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招聘單位不指定輔導用書和考試范圍,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開考比例為1∶2,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達到相應要求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則相應核減招聘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2)面試:結構化面試,滿分為100分。在筆試合格者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不足1∶3比例的,按實確定。若進入面試的末位分數考生出現并列時,則并列考生全部參加面試。
2.成績計算(所有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加分(退役軍人)
3.成績公告:考試成績及取得相應資格人員名單在在政府門戶網站下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欄公示,請密切關注網站信息。
(二)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得分高者優先。體檢由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公司共同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及《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蘇人社發〔2017〕468號)執行。
(三)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用工單位組織實施考察,考察工作參照《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蘇組通〔2019〕57號)執行。考察后,考察組應如實寫出書面考察意見。考察對象對考察結果有異議時,考察工作的組織實施部門要進行復核,并做出復核結論。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
(四)公示、聘用和遞補
1.公示。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政府門戶網站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欄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2.聘用。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證不屬實的人員確定為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實施勞務派遣。錄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錄用人員應服從用工單位崗位安排調劑。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處理。
3.遞補。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在本次招聘同崗位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對象出現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考核成績得分高者優先(合格分數線內)遞補: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用人選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紀律與監督
報考者須如實提供有關證件,真實、準確、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弄虛作假者,查實后取消考試和錄用資格。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嚴禁徇私舞弊。如有違紀違規行為,即取消考試及錄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舉報電話:0513—81868266。
咨詢電話:0513—88921662。
七、本簡章由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海安市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附件:
海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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