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金華市金東區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來源:金華金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5-16 16:59:32
2024年金華市金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24年金華市金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規定,各招聘崗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見附件1)已經確定,現予以公布。面試前,招聘單位將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資格復審分兩批進行。附件1中序號1至63考生參加第一批資格復審,序號64至127考生參加第二批資格復審。
時間:2024年5月23日。第一批為上午9:00—11:30,第二批為下午2:30—5:00。
地點:金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A376會議室(金華市蘭臺街33號,1號電梯上三樓)。
二、資格復審需要準備的材料及要求
1.請入圍考生下載《入圍面試考生情況登記表》(見附件2),如實填寫并貼近期免冠2寸正面照,在資格復審時交給工作人員(一式一份,打印在一張A4紙上)。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含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臨時身份證、社會保障卡、護照、公安機關出具的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章的身份信息證明原件)。
3.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其中2024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社會考生還需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在線生成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有專業技術資格或執(職)業資格要求的,需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供在相關單位工作期間社保繳費記錄以及勞動合同等能證明具有相關工作經歷的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專業)資格條件不相符者,資格復審不合格;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相關崗位不再遞補。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
考生因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的,需手寫委托書。受委托人需隨帶本人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入圍面試人員在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請及時與金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系。
聯系電話0579-82193265,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面試將于2024年5月25日進行,有關面試的具體事宜詳見資格復審現場發放的《面試通知書》。
請各位考生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原因聯系不上考生,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附件2:入圍面試考生情況登記表.doc
金華市金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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