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永平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6人公告
來源:永平警方
2024-05-14 14:43:02
永平縣公安局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
因公安工作及隊伍建設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招聘。
二、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一)永平縣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輔警崗位1名(男性,熟練計算機者優先);
(二)永平縣公安局刑事偵查大隊輔警崗位1名(男性);
(三)永平縣公安局法制大隊輔警崗位1名(男性);
(四)永平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特巡勤務崗位6名(男性);
(五)永平縣公安局博南派出所輔警崗位5名(男性);
(六)永平縣公安局杉陽派出所輔警崗位1名(男性);
(七)永平縣公安局龍街派出所輔警崗位1名(男性);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4月至2006年4月出生)。
3.戶籍地為大理州或在永平縣常住1年以上州外戶籍人員。
4.具有初中以上學歷。
5.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具有特別工作技能的,可適當放寬身體條件。
6.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國家秘密。
7.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8.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政法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可適當放寬學歷、身高、視力條件。
(二)優先聘用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職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公安政法院校畢業生、建檔立卡貧困戶,以及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能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過治安拘留處罰的。
2.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輔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6.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服刑期未滿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因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被判處刑罰、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以及失信被執行人。
8.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學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10.有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現場報名、資格審查和面試、政審、筆試、體能測試、體檢、決定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28日(工作日),每天8:00—11:30、14:00—17:30。
報名地點:永平縣公安局政工監督室(二樓)。
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現場報名形式開展,不接受他人代報,應聘人員報名前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真實填報《永平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表》(可自行下載附件,打印后手寫填報,也可到就近派出所索要)。
報名材料:
1.填報好的《永平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錄報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非大理州戶籍報名人員還需提供居住證或居住證明;
3.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個人信用報告(自行到中國人民銀行受理點申請)
5.本人1寸證件照片4張;
6.符合適當放寬和優先聘用條件的還須根據實際情況攜帶英烈家屬證明、配偶單位證明、退伍證、見義勇為證書、建檔立卡貧困戶明細表及專業資質技能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1套復印件。有汽車或者摩托車駕駛證的人員,一并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二)資格審查、面試及政審
資格審查及面試:按照招聘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和面試。
政審: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的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政審。
(三)測試
政審合格后,應聘人員根據通知提前到達指定地點(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證參加體能測試和寫作能力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男子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測試成績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體育鍛煉達標標準》計算。
(四)體檢
參照本通告招錄條件之基本條件第5項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五)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通過《永平警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六)聘用
按照規定程序和標準,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公示情況綜合考慮,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并辦理相關手續。
五、薪酬待遇及后續管理
試用期人員工資1800元/月,按規定配發制式服裝。試用期滿轉正定級后工資待遇總額為3148元/月至4988元/月(包含勤務補助、績效考核、“五險”加意外傷害商業保險),配發制式服裝,按規定享受帶薪休假和工會福利待遇。被聘用人員實行警務化管理,相關管理、紀律、定級晉級按《大理州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招錄管理辦法(試行)》《永平縣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及巡特、看護警務輔助人員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六、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未能按時參加測試、體檢及其他通知事宜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
七、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永平縣公安局警務督察大隊全程監督并接受社會監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報名咨詢電話:0872—6520695
本公告由永平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永平縣公安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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