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舟山市定海區第一批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24人公告
來源:定海區教育局
2024-05-13 17:23:44
舟山市定海區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公告
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促進我區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等精神,經舟山市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2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本次招聘單位為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下屬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均為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全額撥款,主要承擔教育教學等工作。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 |
專業要求 |
學歷要求 |
中小學語文 |
5 |
中國語言文學類、學科教學(語文)、課程與教學論(語文)、教育(學科教學語文)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中小學數學 |
3 |
數學類、統計學類、學科教學(數學)、課程與教學論(數學)、教育(學科教學數學) |
|
中小學英語 |
2 |
英語、外國語言文學(英語)、翻譯(英語)、學科教學(英語)、課程與教學論(英語)、教育(學科教學英語) |
|
中小學心理 |
4 |
心理學、應用心理學、基礎心理學、發展與教育心理學 |
|
中小學體育 |
4 |
體育教育、運動訓練、運動人體科學、體育教育訓練學、學科教學(體育) |
|
學前教育 |
6 |
學前教育、學前教育學 |
三、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愿意履行事業單位的義務;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要求:本科畢業生年齡為30周歲以下(即199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齡為35周歲以下(即1988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5.戶籍要求:浙江戶籍或浙江生源(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戶籍不限),戶籍以2024年5月13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考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在人事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4)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8.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至2024年5月13日。本科生學歷、研究生學歷的須同時具備相應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獲得者須在報名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止,應聘者需掃描附件1中的二維碼,填寫相關信息,信息填寫請必須完整、準確、規范。因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不規范造成初審不通過,由考生自己負責。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初審通過名單將在報名結束后5天內公布在招聘網站上,屆時將按照資格初審通過名單設置考場組織筆試;初審通過名單公布后確定放棄考試的人員于5月24日前電話(0580-2020553)告知。
資格初審通過名單不足招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將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二)考試
考試采用筆試、技能測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1.筆試
筆試時間暫定為2024年6月1日上午9:00-11:00,具體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準考證于5月31日(上午8:30-12:00)到定海港務大樓一樓大廳領取。
筆試主要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和報考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等。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根據各招聘崗位計劃數,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確定資格復審對象,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就業推薦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本科(研究生)期間的成績單,國(境)外學歷獲得者需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張;
(4)《舟山市定海區2024年第一批公開招聘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由應聘人員自行打印填寫,手寫體簽名)及報名表中所填內容相關證明材料;
(5)碩士研究生需同時攜帶本科學歷學位相關材料;
(6)《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3,由應聘人員自行打印,手寫體簽名);
(7)其他能反映個人能力和業績的相關資料,如獲獎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等。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若確認放棄參加資格復審的,將按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經面試資格復審,對符合報考條件者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將在招聘網站上另行通知。
3.專業技能測試
經資格復審后,報考“中小學體育”“學前教育”崗位的人員,符合條件的需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進入面試環節。專業技能測試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將在招聘網站上另行通知。
4.面試
經資格復審后,各崗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須進行面試。面試形式為試講,試講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將在招聘網站上另行通知。
考試完畢,報考“中小學語文”、“中小學數學”、“中小學英語”、“中小學心理”崗位的,根據“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進行加試。報考“中小學體育”、“學前教育”崗位的,根據“筆試成績×2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5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若總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若還相同的,則進行加試。
(三)體檢和考察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并按照有關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標準按照中組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將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四)公示及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定海區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發放《擬聘用通知書》,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擬聘用人員持《擬聘用通知書》于規定時間內到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取消其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須在聘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屆時未取得的人員予以解聘。
(五)其他
1.報考人員須攜帶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筆試,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2.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在網上報名、資格初審、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環節中,如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考試等資格。
3.報考人員對招聘計劃中的崗位、學歷、學位、專業要求以及其他相關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可撥打電話0580-2020553。
4.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國(境)外學歷獲得者報考相近相似崗位,以具體研究方向、專業課程作為評判依據。
五、紀律與監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督:
定海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inghai.gov.cn),具體查詢途徑為定海區人民政府網站/子站導航/區教育局/組織人事。
定海區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dinghai.gov.cn),具體查詢途徑為定海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務公開/人事信息/招考錄用。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定海區人民政府網站/子站導航/區教育局/組織人事上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天內向下述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定海區教育局0580-2023625;
2.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2601527。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社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六、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定海區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定海區教育局0580-2020553。
附件1:網上報名二維碼.docx
附件3:報考誠信承諾書.docx
舟山市定海區教育局 舟山市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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