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紅河州“紅河奔騰”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專項招引72人公告
來源:紅河人才網
2024-05-13 15:23:20
云南省紅河州2024年“紅河奔騰”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專項招引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紅河州干部人才隊伍建設,按照《紅河州“紅河奔騰”人才計劃》等相關文件精神,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2024年紅河州計劃面向社會和高校招引一批優秀人才,作為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重點培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引計劃
2024年,紅河州設17個大崗位,計劃招引72名青年黨政干部儲備人才,其中:博士崗10人、材料工程崗4人、經濟金融崗7人、法律法規崗2人、土木建筑崗3人、地理地質崗4人、信息技術崗6人、新聞傳播崗3人、生物醫學崗3人、環境資源崗3人、農業農村崗2人、林業技術崗2人、旅游管理崗7人、水利交通崗3人、化工安全崗3人、園區產業發展崗(蒙自經開區紅河綜保區)5人、園區產業發展崗(中國(云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5人。崗位招引計劃及相關要求詳見附件。
二、招引對象及范圍
(一)招引對象
1. 博士研究生。國民教育系列(統一招生考試)高校畢業。
2. 紅河州急需緊缺專業碩士研究生。須為“雙一流”高校、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或昆明理工大學、云南師范大學、云南農業大學、云南民族大學、云南財經大學。“雙一流”建設高校范圍為:《教育部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所列高校。
(二)招引范圍
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高校畢業生,不含單位定向生、委培生、紅河州內在職在編(含試用期)人員。
三、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作風正派,思想品德、職業道德良好;能夠積極主動服務紅河發展。
(二)有志從事黨政工作,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于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品學兼優,綜合素質和發展潛力好,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志愿到基層工作,服從組織安排。
(三)學習成績優異,2024屆畢業生須如期畢業并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四)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當天,下同),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承諾在紅河州工作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六)不存在因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明確不得聘用為事業編制人員的情形。
四、政策待遇
(一)崗位安排。聘用為州級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
(二)生活補助。博士研究生40萬元,碩士研究生20萬元,分5年平均發放。
(三)住房補助。服務期內可申請入住租賃式人才公寓;可按低于市場價的優惠價格在全州范圍內選購一套相關標準的商品房。
(四)培養選拔。作為黨政領導干部儲備人才和優秀年輕干部重點培養對象,由州委組織部負責具體管理,全州統籌、整體聯動、一盤棋調配,有計劃地組織參加各類培訓、實踐鍛煉,符合條件的優先選拔任用。
五、方式和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紅河人才網”“紅河州智慧黨建”公眾號等媒體發布公告。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報名采取個人自愿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應聘人員需登錄報名鏈接:https://www.wjx.top/vm/h4B9Ng5.aspx,仔細填寫信息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
報名不收取報名費,報名和資格審查同步進行,時間為2024年5月22日09:00至6月17日17:00。
(三)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根據報名人數,并按照以下“優先原則”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必要時增加筆試環節),并通過電話、短信或郵件方式反饋,未進入資格復審人員不另行通知。
一是本科畢業院校為國內“雙一流”大學;
二是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三是在高等院校擔任過校級、院級學生干部的人員;
四是獲得校級以上獎勵的人員;
五是具有紅河州各行業領域所需相關資格證書的人員。
(四)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統一安排在紅河州蒙自市集中開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無法聯系或未按時到場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需現場本人身份證、《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任學生干部情況、獎懲情況、文稿發表情況、經歷業績等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1份。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環節。
(五)面試。面試工作由紅河州委組織部牽頭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試語言表達、邏輯思維、溝通協調、綜合分析、應變創新等方面能力。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取綜合平均分,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引才環節。
(六)體檢。組織體檢人員到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標準進行。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指定醫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七)考察。考察由州委組織部牽頭,相關單位配合,主要考察報名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引進;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引進。
(八)確定具體單位。根據學校專業、面試表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綜合評定確定擬引進人員,并結合紅河州實際,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確定擬引進人員的入職單位。
(九)公示及遞補。擬引進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節假日順延)。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崗位空缺的,依次進行遞補;公示期滿后本人自動放棄的,不再安排遞補。
(十)入職。擬引進人員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引進的,辦理相關手續,列為專業化干部人才進行管理;對反映有影響引進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引進;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引進,待查清問題后再決定是否引進。
擬引進人員在接到通知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到;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引進資格。擬引進人員在報名后至引進之前已被其他單位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或聘用為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引進。
引進后按現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新引進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碩士研究生若至2024年10月1日前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者,不予引進。博士研究生若至2024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者,原則上不予引進,特殊情況經州委組織部、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研究同意后,按相關程序引進。
六、紀律
(一)對招引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誠信參考。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專項招引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招引的有關紀律規定,杜絕弄虛作假。對違反招引紀律、填報虛假信息報名或在面試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若發現影響公平、公正,違紀違規行為的,可直接向紀檢部門反映,也可向紅河州委組織部、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反映。
七、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www.hhzrc.cn),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人才網”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負責。
(二)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引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引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引進資格。
(五)凡組織部門、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引資格,責任自負。
八、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人才辦:0873—3791729
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 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