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紅河建水縣事業單位招聘急需緊缺人才32人公告
來源:紅河人才網
2024-05-08 14:21:08
建水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建水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提高人員整體素質,全面促進建水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報經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建水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32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崗位和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和條件詳見《建水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符合公開招聘崗位規定的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93年6月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1988年6月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監察調查的人員;
3.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五年內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
5.五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6.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7.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8.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2024年5月15日上午8:00至2024年5月26日下午17:00,以指定郵箱收到信件截止時間為準。到報名截止日期未完成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2.報名方式
(1)01號—18號(其他事業單位崗位):jsrcb7662408@163.com,郵件標題固定格式均為:“崗位代碼+姓名+專業名稱”,聯系電話:0873—7707262,18788285545。
(2)19號—24號(教師崗位):jsxjtjrsk@qq.com,郵件標題固定格式均為:“崗位代碼+姓名+專業名稱”,聯系電話:0873—7613937。
(3)25號—26號(醫療衛生崗位):3563329869@qq.com,郵件標題固定格式均為:“崗位代碼+姓名+專業名稱”,聯系電話:0873—7625491、15087332277。
3.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建水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2)(簽字按手印,掃描成PDF格式)。
(2)《建水縣2024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3,提交可復制的電子版)。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掃描件。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相對應學科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證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校或學生處公章),如在辦理聘用手續時無法取得崗位所需證書的,不予聘用。
(4)國(境)外畢業生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載明專業或專業領域或專業方向。
(5)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
4.資格審查:由中共建水縣委組織部、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水縣教育體育局、建水縣衛生健康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名單在“建水先鋒”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告,不再電話告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資格復審
由中共建水縣委組織部、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建水縣教育體育局、建水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復印件各一份。
(三)組織考試
1.考試方式: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采取免筆試需面試的方式進行,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的方式、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在“建水先鋒”微信公眾號上另行公告。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5分,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招聘程序。如面試成績出現并列時,以小數點后三位進行成績排序,如成績仍并列需進行加試,加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
(四)面試成績公示
面試工作結束后,面試成績在“建水先鋒”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五)體檢
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面試成績須達到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結合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由建水縣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公立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六)考察
考察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進行,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七)公示和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辦理審批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否則不予辦理。
已簽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將解除合同協議原件交招聘單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與原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生的合同或協議糾紛,由協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影響后續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3.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4.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八)遞補
對資格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者、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在合格分數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至多進行三次。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四、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五、重要提示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擬聘用人員名單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其他環節產生的公告一律在“建水先鋒”微信公眾號上進行公示,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人才網”和“建水先鋒”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者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二)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后果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本次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24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指導目錄》(附件4)。如所學專業未列入該指導目錄或分類不一致,但按國家教育部門下發的專業目錄,屬于該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應聘人員,可主動聯系中共建水縣委組織部,中共建水縣委組織部將會同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商請招聘單位確認報名資格,招聘單位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進行資格審核。
(六)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考察、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六、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公告由中共建水縣委組織部、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中共建水縣委組織部人才辦,0873—7707262
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3—7662405
附件:
中共建水縣委組織部 建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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