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東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第一次招聘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28 11:06:24
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公告
根據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原名番禺理工學院、番禺職業技術學院)1993年籌建,1997年9月教育部正式批準備案,2009年底通過國家驗收成為全國首批28所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之一,2019年入選中國特色高水平學校建設名單B檔(30強)。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崗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共計2人。具體要求詳見《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第一次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以下簡稱《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7.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20〕1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年齡、工作經歷及業績成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報名首日(2024年5月9日);
2.學歷、學位及具體崗位要求等詳見《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人員類型
本次招聘人員類型不限,包含“2024年畢業生”及“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2024年畢業生”要求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非2024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刑事處罰的;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3.被開除公職的;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5月9日--2024年5月14日。
(二)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http://www.qgsydw.com)進行報名,并根據系統提示填寫個人信息,同時按照《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資格審核材料一覽表》(附件2)要求在系統中的“附件上傳”環節上傳相關材料,務必按照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將所有相關材料上傳至系統。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無明確報考崗位或報多個崗位視為報名無效。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要保證所填報資料及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如因個人填報信息失實,或提供證明材料不實,或不符合招聘條件而被取消應聘資格的,由應聘人員本人負責。
2.已畢業的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名。
3.應聘人員所持學歷及學位的專業必須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及代碼要求,在《崗位需求表》中提及的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填寫《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相近專業認定表》(附件4)并提供相關專業材料〔國(境)外畢業的須提供成績單及翻譯公證書或畢業院校的相關專業證明及翻譯公證書,國內畢業的提供由畢業院校蓋章的成績單〕,經招聘部門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四)資格初審
依據應聘人員在招聘系統中上傳招聘崗位所需必要條件的“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實、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視為資格初審不合格。初審結果將通過招聘系統對應聘人員進行反饋。
(五)準考證打印
1.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5月22日--2024年5月25日開考前
2.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應聘人員,自行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六)開考比例
崗位招聘人數與符合招聘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該崗位才準予開考。對于首次公開招聘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專業技術崗位,根據有關規定,可延長報名和考試時間(另文公告),在同一招聘崗位相同報考條件下,筆試開考比例按1:2設定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調減,凡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筆試人員可進入后續公招程序。
(七)筆試考試
應聘人員憑身份證原件、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報到參加筆試,未按時報到或中途擅離考場視為放棄筆試資格。
1.筆試時間及地點:2024年5月25日(星期六);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以準考證或通知為準。
2.筆試要求: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間為180分鐘,合格分數線為60分。所考內容不指定考試用書。
3.筆試內容:從事該崗位工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常識判斷、時事政策、教育政策法規制度、崗位所應具備的知識等內容);申論(主要測查應聘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貫徹執行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高等職業教育管理的基本理論與實踐。
4.公布成績: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門戶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核人員名單。考生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八)資格復核
1.按筆試成績排序,各崗位原則上按1:5的比例在分數合格者中從高到低確定參加資格復核人員。如因筆試成績相同導致人數超過規定比例,或人數達不到1:5比例的,則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組織資格復核。
2.進入資格復核環節的考生,在資格復核當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相關材料”復印件和原件進行資格復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國(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鑒定,其他機構出具的證明無效。若無法提供原件或復核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不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通過資格復核的人員進入面試環節,現場發放面試通知單。
(九)面試考試
1.面試形式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與職位相適應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素質、專業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等。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面試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面試成績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2.考試綜合成績:考試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綜合成績作為本次公開招聘的最后錄用分數,須高于75分(含)且面試成績高于70分(含)者方可錄用。
(十)體檢
對考試綜合成績達到75分及以上者,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則需通過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體檢合格方能進入下一環節;體檢不合格的或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體檢合格結論的,不予錄用,但因懷孕等法定情況不能按時體檢的,可以按規定申請延期體檢。
(十一)考察
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學校通知考生考察工作開始之日起,考生超過5個工作日不配合開展考察工作,或考生所在單位超過30天不配合開展考察工作,視為考生放棄考察。
(十二)公示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及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官方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學校將組織復查,根據復查結果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受聘人員實行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繼續聘用資格。
(十三)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學校可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遞補本崗位其他符合要求的人員,是否遞補可由學校根據情況進行決定: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獲聘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制人員,工資待遇按所聘崗位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專業技術人員崗位聘用等級為專業技術11級。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按照廣州市事業單位崗位聘用等有關文件執行。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工作經歷年限方面,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的崗位工作經歷證明(該三項材料出具單位或繳費單位應為同一家單位)。2014年12月前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工作經歷可不提供社保繳費記錄。所有全日制在讀期間的兼職、社會實踐經歷、實習及創業經歷一律不計入工作經歷。
(二)應聘人員在報名系統中填報的所有信息均將留存,在資格審查、聘用考察、公示及聘用后試用期間與真實信息進行比照,如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或有損教師職業道德、報名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符等行為的,則取消其面試、體檢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的人員原則上應在擬聘結果公示結束后3個月內到崗,不能按時到崗的須經學校人事部門批準,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四)因個人原因自愿放棄本次聘用資格的,須由本人向學校提出書面放棄申請。
(五)應聘人員與學校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擬制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學校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六)本公告及未盡事宜由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七、咨詢電話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0-84734666(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方老師;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0-34835229(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紀檢室趙老師;工作日08:30-11:50,14:00-17:00)
廣州番禺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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