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應屆生招聘公告
來源: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
2024-04-28 10:17:04
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為文化和旅游部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對傳統文化資源進行調查、記錄、保存、研究、傳播的工作職責。現根據工作需要,公開招聘2024年度應屆畢業生2名。
一、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此次招聘涉及2個崗位,計劃招聘2人,其中京內生源1人、京外生源1人,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2024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應聘人員須為2024年國內應屆畢業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國(境)外留學生)。應聘人員畢業時應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在校期間為非在職的人員。京內生源指入學前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含來京院校就讀遷入學校集體戶的情況,年齡不超過35歲(1989年1月1日之后出生);京外生源應符合落戶政策要求,年齡不超過30歲(199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報考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三)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熱愛民族民間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事業,堅持正確的學術導向和價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學風、道德修養、職業操守和較強的團隊協作、敬業奉獻精神,廉潔自律;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在各級公職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聘)用紀律行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報名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方式:凡符合條件者均可報名,有意應聘者請填寫《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2024年應屆畢業生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2),發送至郵箱whbmzmj@163.com,郵件標題格式為:報考崗位+學校+姓名。
3.資格審查:按照崗位招聘條件,中心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后,通知符合條件的報名人員參加筆試。
(二)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與崗位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原則上招聘人數與報考該崗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達到1:3方可開考,如達不到上述比例,由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是否按照實際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組織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60分(含60分)以上的人員有資格進入面試。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職業能力及崗位匹配度等。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與筆試合格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不足該比例的,按照實際通過人數參加面試。面試前需進行資格條件復審(需攜帶的原件及相關材料另行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材料或信息虛假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不得列入考察體檢人選。
(四)體檢和考察
1.每位應聘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之和為個人總成績,總成績將在中心網站上公示。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2.由中心成立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學校,采取個別談話、審核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選面談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生活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3.中心組織應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中心承擔。
4.如出現應聘人員自動放棄考察資格或體檢、考察不合格情況的,將視情況決定是否依次遞補人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
(五)公示
綜合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和中心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確定聘用人員并辦理相關手續。對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期間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
五、聘用待遇
被聘用人員為中心編制內職工,工資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要求
1.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對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在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行為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2.應聘人員應保證所留的聯系信息準確有效,并保持聯絡暢通。因電話或郵件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
3.公開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4.中心對本次招聘享有最終解釋權。
七、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87930666
聯 系 人:劉老師
通信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戲樓胡同1號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郵編:100007)
文化和旅游部民族民間文藝發展中心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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