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紅河縣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招聘27人公告
來源:紅河人才網
2024-04-25 13:43:17
紅河縣2024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提高公共服務能力,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報經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2024年紅河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27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崗位
(一)招聘范圍對象
青年人才類(崗位代碼A1—A8)招聘范圍對象須為:博士、碩士研究生共20名。
醫療衛生人才類(崗位代碼B1—B4)招聘范圍對象須為:醫學類碩士研究生、醫學類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生共7名。
(二)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專業、學歷、年齡等與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解釋。崗位詳見《紅河縣2024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無國(境)外永久居留權;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
7.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間出生),博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4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間出生);
8.承諾在紅河縣工作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五年內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
5.五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6.紅河州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吸毒人員;
9.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8日00:00至2024年5月17日17:30止。
2.報名要求:每人限報一個崗位,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如實填寫《紅河縣2024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紅河縣2024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報考人員信息表》(附件3)。
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紅河縣2024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和紅河縣2024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報考人員信息表》(附件3)。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下載帶二維碼)、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掃描件,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校證明(需有姓名、身份證號、入學時間、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考生基本情況的內容,并蓋有學校或學生處公章)。
(3)國(境)外畢業生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掃描件,《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載明專業或專業領域或專業方向。
(4)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掃描件。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所需的相關材料掃描成PDF或JPG格式,發送電子郵箱,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崗位代碼+姓名+手機號碼”。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或材料格式不符合要求的,均視為報名無效,到報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報名郵箱地址、聯系電話:
青年人才類(崗位代碼A1—A8)報名材料發送郵箱地址:hhxrcb@126.com,聯系電話:0873-4625622(錢老師),0873-4623853(蘇老師);
醫療衛生人才類(崗位代碼B1—B4)報名材料發送郵箱地址:hhxwjjrsk@126.com聯系電話:0873-4625068(馬老師)。
為防止出現遺漏,考生報名后請致電核對是否收到報名材料。
4.資格審查:由中共紅河縣委組織部、紅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紅河縣衛生健康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資格審查結果未通過的將通過電話告知,審查通過的將在“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上進行公示。
(二)資格復審及考試
1.資格復審:由中共紅河縣委組織部、紅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紅河縣衛生健康局負責。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復印件各一份。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公告,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考試。
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試方式: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采取免筆試需面試的方式,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面試的方式、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在“紅河人才網”(www.hhzrc.cn)上另行公告。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試成績計算: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按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即為該考生面試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數進行計算。如以上出現成績并列時,需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面試成績未達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參與后續招聘程序。
(三)面試成績公示
面試工作結束后,面試成績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
(四)體檢及考察
1.體檢。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2.考察。考察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進行,重點了解考察對象的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
對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在合格分數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在合格分數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青年人才崗位類(代碼A1—A8)經體檢、考察合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考生專業和縣級部門需求、空編情況等進行崗位分配。
2.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辦理審批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否則不予辦理。
已簽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將解除合同協議原件交招聘單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與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生的合同或協議糾紛,由協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影響后續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3.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4.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聘用為紅河縣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五、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人才網”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者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二)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照《2024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附件4),如所學專業未列入該目錄或分類不一致的,請電話咨詢紅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我局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進行資格審核。
(三)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后果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考察、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七、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中共紅河縣委組織部、紅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及通訊地址:
1.中共紅河縣委組織部:0873-4625622,云南省紅河州紅河縣委組織部四樓。
2.紅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73—4623853,云南省紅河州紅河縣人社局三樓。
3.紅河縣衛生健康局:0873—4625068,云南省紅河州紅河縣衛健局三樓。
附件:
中共紅河縣委組織部 紅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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