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常德市安鄉縣部分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公告
來源:安鄉縣人民政府
2024-04-23 17:51:14
安鄉縣2024年部分事業單位校園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安鄉縣擬赴湖南文理學院等高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名。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數量
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名。具體招聘崗位條件及數量見附件一。
二、招聘原則
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和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應屆及擇業期內(2022、2023年)具有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學位學歷人員;
7.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在讀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6.現役軍人;
7.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具體條件
具體條件見附件一。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5月7日-5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報名地點:湖南文理學院逸夫樓B210。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個應聘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4.報名時須提供的資料:
(1)《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應聘人員需提供學歷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024年畢業生提供《大學生就業推薦表》和所在高校教務處審核蓋章的學業成績登記表);
(4)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一份(2024年畢業生提供《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5)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
(6)本人簡歷以及在校表現、學習成績、社會實踐活動、實習經歷、獲獎情況等方面的相應證明材料。
2024屆畢業生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相應學歷證、學位證,未按期提供者不予聘用。報名時須如實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與參考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現場資格審查。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報名者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交的各種資料和信息應當真實、準確,確保誠信參考。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者,一經查實,隨時取消資格。
(三)開考比例。按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不低于3:1的比例確定。對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人社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相應核減、取消招聘崗位計劃。
(四)初試。本次招考采取高校現場招聘的方式進行,如某一崗位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超過3:1的比例,則需在現場面試考核前進行初試。如某一崗位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未超過(含等于)3:1的比例,則不需要進行初試,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直接進入現場面試考核。
初試采取統一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初試成績不計入現場面試考核總分。初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公共基礎知識,初試時間和初試地點另行通知。初試成績及時在安鄉縣人民政府官網公示。初試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現場面試考核的人選,最后一名初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現場面試考核。
(五)現場面試考核。招聘小組結合招聘崗位特點,現場進行面試,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總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應聘人員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招聘小組原則上不少于7人。
(六)現場簽約。根據招聘崗位計劃和現場面試考核成績,用人單位擇優從高分到低分與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現場簽訂就業協議書。現場面試考核成績相同者,以面試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從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名。
(七)體檢。對簽約人員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湘禁毒委〔2020〕26號等執行,并進行毛發檢測。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形成具體考察結論。
(九)遞補。應聘人員現場放棄簽約的,可按該崗位面試考核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序等額遞補1次。如簽約人員在簽約后未能按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學歷證、學位證,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的,或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不合格的視為違約,用人單位有權終止協議,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十)公示。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由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將擬聘人員名單按要求提交縣人社局備案,擬聘人員名單在縣人民政府官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十一)聘用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填寫《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名冊》和《湖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并提供擬聘用人員檔案,經主管部門審核,縣人社局審批,報市人社局備案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
五、其他事項
(一)加強領導。成立安鄉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整個招聘工作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
(二)加強監督。必須嚴格按本方案規定的程序和有關文件要求執行。在實施過程中有異常情況和問題及時報告市人社局。整個招聘工作在縣人大、縣紀檢監察部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紀律規定,認真落實公開招聘工作中的公開制度、回避制度、申報核準制度和考試制度。對違反公開招聘程序和紀律規定的工作人員,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嚴肅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依規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需及時關注安鄉縣人民政府官網的考試相關信息,相關事項均在網站進行公告(公示),各個環節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咨詢電話:0736-4319401(安鄉縣人社局)
13873601658(安鄉縣住建局政工股雙股長)
15717563338(安鄉縣財政局政工股劉股長)
監督電話:0736-4600339(紀檢)
安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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