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枝江市面向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公告
來源:枝江市人民政府
2024-04-19 11:21:00
枝江市面向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公告
根據省衛健委、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等5個單位聯合發文《關于做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工作的通知》(鄂衛發[2024]13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經市衛生健康局研究,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委編辦同意,擬面向大學生鄉村醫生開展專項招聘,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次專項招聘計劃4人。詳見《枝江市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基本條件
1.2020年以來通過大學生鄉村醫生委培分配到我市鄉鎮衛生院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工作的大學生村醫(不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街道衛生院)。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具體條件
詳見《崗位表》。
(四)以下人員不能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以及曾被依法判處刑罰的人員;
2.按照有關規定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9日8:30至下午5:30。
2.報名地點:枝江市衛生健康局基層股,聯系電話:0717-4260502。
3.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到各鎮衛生院報名提交資料,由各鎮衛生院將報名資料報枝江市衛生健康局基層股進行資格復審。
4.報名要求:
①應聘人員只能以本人現工作所在鄉鎮衛生院按規定崗位條件進行報名。
②應聘人員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執業資格證、職稱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免冠一寸登記彩照2張,并填寫《枝江市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報名表》(附件2)一份。
③應聘人員要如實填寫《枝江市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報名表》,由招聘工作專班在現場報名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并填寫審查意見。資格審查合格者,4月22日在各鎮衛生院公衛科領取準考證。
④符合條件人員不愿意報名的,由本人出具書面放棄聲明。
(二)面試
1.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時間4月24日,面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形式及內容。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試人員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內容,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
3.面試成績計算。面試分值100分,考生面試得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確到小數點后2位)為考生最后成績。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其中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崗位,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為80分,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
(三)體檢
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局共同組織實施。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的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確定體檢人員時如遇最后一名入圍體檢環節的人員面試成績出現并列,優先錄取具備執業資格的人員;如遇都具備執業資格,優先錄取先取得執業資格的人員。
(四)考察
體檢結束后,由市衛健局組建專班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并復核其報考資格條件。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1.公示。根據面試、體檢及考察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對外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并繼續在原村衛生室崗位履職。原則上,單個村衛生室納入編制管理的人員不超過1人,如有多名受聘人員在同一村衛生室工作的,在本鄉鎮衛生院范圍內進行崗位調劑。
2.聘用。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且計入聘期,實行崗位管理,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取得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并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受聘后3年內(截止2027年12月31日)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視為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3.違約。大學生鄉村醫生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后,應當在村衛生室繼續服務不低于6年(不含參加規范化培訓時間)。因服務未滿6年提出離職等情行違約的,按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三、其他
1.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監督舉報部門及電話:枝江市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科,0717-4219382。
2.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由枝江市衛健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17-4260502,0717-4200621。
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枝江市衛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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