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宜昌市秭歸縣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4人公告
來源:秭歸縣人民政府
2024-04-19 11:11:31
2024年秭歸縣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省衛生健康委等5部門關于做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工作的通知》(鄂衛發〔2024〕13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大學生鄉村醫生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通過面試方式進行招聘,重點對面試人員的專業素養、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綜合分析及解決問題能力進行考核。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范圍
根據《省委編辦 省衛健委轉發中央編辦等部委關于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編制保障工作有關事項的函》(鄂編辦函〔2023〕22號)相關要求,通過縣級初審、省市復審、國家終審,目前在鄉鎮衛生院(不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街道衛生院)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不含社區衛生服務站)服務的在崗大學生鄉村醫生。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技能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務等處分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等應當執行回避制度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計劃及程序
按照招聘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計劃4名,具體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詳見《秭歸縣2024年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崗位一覽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8日8:30至2024年4月19日17:30止。
2.報名地點:秭歸縣衛健局三樓大廳(地址:秭歸縣茅坪鎮長寧大道9號)。
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置報名人數的比例限制。報名人員可在秭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bzg.gov.cn)下載并填寫《秭歸縣2024年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招聘報名表》(附件2),現場提供報名表電子檔及紙質檔1份,提供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等崗位所需相應資格證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各一份,近期紅底免冠2寸登記照2張。報名資料應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資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專項招聘資格。電話號碼不能隨意變更,因無法聯系出現任何問題,后果自負。符合條件人員不愿報名的,由本人出具書面放棄聲明。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結合現場報名同步進行。秭歸縣衛健局根據本次招聘范圍和條件要求,結合實際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審查后確認符合資格條件人員方可進入招聘下一環節。
(四)面試
本次招聘工作只安排面試。面試工作由秭歸縣衛健局在秭歸縣人社局指導下適時組織實施,并及時發布面試公告。
(1)制定面試工作方案。按照《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細則》相關規定,制定面試工作方案,經縣人社局研究同意后實施。
(2)發布面試公告。通過秭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發布公告,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以面試公告為準。
(3)面試命題。由秭歸縣衛生健康局按照有關規定和保密要求聘請有關專家命制面試題本,實行百分制。
(4)考官選派。按照《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細則》規定執行,從考官庫隨機抽取,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并邀請相關監督部門人員全程參與。
(5)面試成績:面試滿分100分。考生面試得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余下平均分(精確到小數點后二位數)為考生面試成績。若遇面試成績相同,則組織加試,加試后,按考生面試加試成績從高到低分排序確定。面試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含80分),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考察階段。考生面試成績及時在秭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告。
(五)體檢
按考生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在秭歸縣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由秭歸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及相關修訂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結果以體檢機構出具正式體檢結論為準。需要進行復檢的,復檢機構由秭歸縣衛健局商請秭歸縣人社局同意之后,在該縣具有資質的體檢機構中隨機確定,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通過秭歸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另行通知。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工作由秭歸縣衛健局負責,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注重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復審。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其他考察有關規定的,考察視為不合格。考生自動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順延遞補。考察結束后形成書面考察材料。
(七)公示
1.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網上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無異議,秭歸縣衛健局匯總擬聘人員情況及結果報秭歸縣人社局備案。
2.公示期間查實有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備案。
(八)辦理聘用手續
1.經秭歸縣人社局審核備案下達聘用通知書后,招聘單位通知新聘人員報到,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約定試用期,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并繼續在村衛生室崗位履職,服務期不低于6年(不含參加規范化培訓時間)。因服務期未滿6年提出離職等情形的,按相關規定和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2.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明確崗位等級,并按所聘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同時,受聘后3年內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或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解除聘用合同。
3.被聘人員自接到通知20日內無正當理由沒有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按總成績排名遞補人員,按上述程序重新辦理相關事宜和手續。
五、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監督。從事招聘面試、考察的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當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實行公務回避。考生和相關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規定,如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其他事項
(一)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始終,在招聘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本次招聘對象和條件的,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依法解除其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按照有關規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二)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任何考試用書,也不組織舉辦或委托其他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三)本次招聘由縣衛健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研究確定。
(四)報考咨詢電話為0717-2886085(秭歸縣衛生健康局人事監察股)。
秭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秭歸縣衛生健康局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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