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來源: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4-04-17 11:47:45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招聘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公告
為充實本院審判輔助人員隊伍,加強對審判、執行工作的服務保障,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全市范圍內公開招聘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具體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職責
1.招聘崗位及人數:共計招聘5名,其中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1名、聘用制司法警察4名(適合男性)。
2.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崗位職責:在法官指導下辦理庭前準備過程中的事務性工作;檢查開庭前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擔任辦案過程中的記錄工作;及時完成案卷整理、掃描、裝訂、歸檔等工作;依法及時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等。聘用制司法警察崗位職責:承擔機關安全保衛、維持法庭秩序,提押、看管被告人,參與執行工作等工作任務。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自愿從事司法輔助工作。
3.具備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報考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崗位法律專業優先,報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崗位警校畢業生及退伍軍人優先。
4.報考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間出生)。報考聘用制司法警察年齡在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1994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間出生)。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其中聘用制司法警察職位身高1.70米以上。
6.能熟練使用Word、Excel辦公軟件,能準確、快速地進行文字錄入和編輯等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7.具備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
8.聘用后,服從組織安排。
(二)其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5.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與方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7日至22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聯系電話:0731-28109169
2.報名方式及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請攜帶相關報名資料到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辦公樓801辦公室報名。
報名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②學歷證、學位證、“學信網”學歷證明(原件、復印件);
③近期免冠紅底2寸照片2張以及電子版照片;
④《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份。
報名人員填寫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必須與考察時提供的情況一致。凡報名資料填寫虛假的,一律取消考試以及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根據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的,準予報考。
(三)考試內容
1、聘用制司法輔助人員
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內容為采取計算機看打或聽打方式測試法律文書錄入速度及準確率。測試的具體方式、具體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或公告。
②面試。1.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對象進入面試。2.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工作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環境適應能力及形象氣質,全方位分析判斷應聘者與崗位的適配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或公告。
綜合成績:按照技能測試×50%+面試分數×50%折算。
2、聘用制司法警察
①體能測試。體能測試內容和具體方式、具體日期和地點另行通知。
②面試。1.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體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對象進入面試。2.面試方式: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面試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工作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環境適應能力及形象氣質,全方位分析判斷應聘者與崗位的適配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或公告。
綜合成績:按照體能測試×50%+面試分數×50%折算。
(四)體檢
根據應試者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擬聘用人選自行承擔。被確定的體檢對象因體檢不合格或因其他原因未參與體檢的,不予聘用。如有體檢不合格的,可在參加面試的考生中,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由本院政治部牽頭,與院督察處等相關人員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
考察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情況、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被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擬聘用職位條件。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員在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
(七)合同簽訂
擬聘用人員按規定與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合同,合同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結束后進行轉正考核,轉正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本次招聘的聘用制人員工資福利按照《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聘用制人員工資待遇暫行標準》執行。
四、其他事項
1.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中院督察處全程參與監督。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相關工作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凡違反紀律、徇私舞弊、失職瀆職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731-28109210。
2.報名人員應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因自身原因或無法聯系導致未能參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視為放棄。
3.其他未盡事宜,請致電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咨詢,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本公告擁有最終解釋權。聯系電話:0731-28109169。
附件: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4年4月17日
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2024年公開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姓 名 |
性別 |
出生 年月 |
民族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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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貫 |
政治面貌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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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 學位 |
畢業院校 及專業 |
畢業 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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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方式1 |
聯系方式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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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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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聯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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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學習 或 工作 簡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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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成員 基本 情況 |
稱謂 |
姓名 |
性別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單位及職務 |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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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內容均如實填寫,如有不實本人承擔相應的后果。 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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