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招聘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12 09:10:27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公告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是經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行政主管部門是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員會,教育業務主管部門是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現為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
依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院工作實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高層次人才引進(2名)
根據《北京政法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引進與管理辦法(試行)》引進和管理。
(一)高層次人才引進基本條件
1.國家“萬人計劃”教學名師、國家級教學名師、國家級重點專業帶頭人、國家級職業教師教學創新團隊帶頭人等。
2.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主要獲得者;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或具有同等學術水平、技能水平和影響力的國內外學者和技能人才。
3.本科高校學科帶頭人;省部級以上認定的高職院校專業帶頭人;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且在教育教學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績,并在國內有一定影響力的人員。
4.國家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學術、技術帶頭人及具有相當學術地位和成就的專家學者。
5.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國家、省市、行業評選表彰的技術能手或具有相應稱號人員、首席技師工作室主要成員以及在技術創新中作出突出貢獻,且在本行業中具有影響力的技能大師、勞動模范、能工巧匠等高技能人才。
6.具備豐富行業企業實踐經驗、精湛專業技能的行業企業高層次人才。
7.符合北京市高層次人才引進相關規定,學院緊缺的其他各類人才。
(二)年齡要求
引進人員一般不超過50歲(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特別突出的緊缺專業人才可適當放寬;京外引進人員須符合北京市人才引進管理辦法相關要求。
(三)高層次人才專業需求
法學、消防工程、安全工程、信息技術、社會工作、管理學等。
(四)薪酬待遇
編制引進人員,納入學院編制管理,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國家規定的改革性補貼、校內績效工資以及福利、保險等按國家、北京市和學院相關政策執行。在此基礎上,根據考核結果,按年發放高層次人才專項崗位績效。
符合市級以上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人才項目中的高層次人才,實行年薪制,具體年薪參照北京市標準協商確定。
(五)報名、招聘程序
1.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自公告之日起接受報名,高層次人才崗位招聘全年接收簡歷。
請將應聘簡歷投遞到招聘郵箱: zfrszhaopin@126.com。
2.資格審核。人事處收集匯總高層次人才的應聘材料,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二級學院,對照人才引進條件,形成擬引進人員考察建議名單,提交學院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后進行考察評議。
3.考察評議。人事處組織相關職能部門、二級學院通過試講、答辯等形式,對擬引進人員的學歷背景、思想政治表現、教學科研能力、學術水平、工作能力等進行考核評議。必要時就擬引進人才學術水平進行同行評議或第三方評價。
4.黨委審批。
(六)聯系方式
1.通訊地址:北京市大興區黃亦路(團河段)2號北京政法職業學院人事處
2.咨詢郵箱:zfrszhaopin@126.com。
3.人事處聯系電話: 89269567 咨詢時間:工作日8:00—16:00
二、專任教師及輔導員崗位招聘(8名)
(一)應聘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熱愛教育事業。
2.身心健康,身體條件適應工作崗位的要求。
3.社會報考人員須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非北京籍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引進畢業生管理辦法》要求和進京落戶的條件,碩士應屆畢業生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不包括學生集體戶口)。
4.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等。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二)招聘人數、崗位及基本條件
詳見附件1:《北京政法職業學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員職位及要求表》
(三)報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每個考生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
2.網上報名:報名者請填寫《北京政法職業學院2024年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填寫完整后將電子簡歷和郵件名修改為“報考職位+姓名”,發送到招聘郵箱:zfrszhaopin@126.com。可以附相關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等證書、獲獎證明等材料電子版。
3.簡歷評估篩查:
人事處協同各用人部門對應聘者簡歷情況進行綜合研判,按照招聘崗位1:15的比例(不足1:15時以實際人數為準)通知應聘人員參加試講或筆試。
(四)試講、筆試
應聘教師崗位參加試講,對其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應聘輔導員崗位參加筆試。考試內容參照《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大綱(試行)》。
試講、筆試的具體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試講、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每個招聘崗位按照擬招聘人數與參加面試人數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成績低于合格線者不能進入面試,未達到1:5的崗位,按成績不低于合格線的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五)面試和心理測試
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劃定合格分數線為60分。教師崗位按照試講、面試分別按照50%、5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輔導員崗位筆試、面試分別按照50%、50%的權重計入綜合成績。面試全程錄像。
每個招聘崗位按照1:3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確定參加學院組織的心理測試人選。心理測試由學校統一組織,應聘者須在各用人部門要求的時間內完成測試。
面試、心理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綜合考核
按照總成績1:3排序,由學院進行綜合考核,確定各招聘崗位的擬聘用人選。
(七)學院審批
擬聘用人選報院長辦公會審批。
(八)政審、體檢和公示
1.政審。人事處組織用人部門對擬聘任人選進行政審及查閱人事檔案。主要涉及擬聘人選的“三齡兩歷”、現實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有無違法違紀等內容。
2.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應聘資格。應聘人員應按照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3.公示。擬聘用人選名單在北京政法職業學院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入手續。招聘結果按照要求進行備案。
(九)需說明事項
1.從資格審核到招聘工作結束,應聘者應保證現場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社會人員在報考前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擬聘用人選公示無異議后,擬聘用人選須及時辦理完行政關系調入手續。
3.應聘者提交的資料需真實有效,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招聘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北京政法職業學院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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