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紅河石屏縣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招聘21人公告
來源:紅河人才網
2024-04-11 14:19:51
石屏縣2024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提高公共服務能力,促進各項社會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報經中共紅河州委組織部、中共紅河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2024年石屏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人才21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和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和條件詳見《石屏縣2024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6.符合公開招聘崗位規定的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1994年4月及以后出生);35周歲以下(1989年4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1984年4月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紅河州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含試用期人員);
2.非畢業年度的在校生;
3.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4.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的人員;
5.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因違紀被所在單位取消錄用(招聘)資格、開除、辭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滿5年的人員;
7.在以往機關事業單位招錄(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吸毒人員;
10.聘用后即與相關人員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1.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在中共石屏縣委組織部、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導下,由各招聘單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工作人員,縣人大、縣政協等監督機關人員,考官(每場5名)等組成招聘工作組,采取現場招聘方式進行。招聘工作組赴云南財經大學龍泉路校區、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進行現場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請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完成網絡報名或到指定地點報名。網絡報名所需的相關材料掃描成PDF或JPG格式,附件3提交電子表格,發送至:spxrlzyb@163.com郵箱。郵件標題固定格式為:“崗位代碼+姓名”。報名聯系電話:0873—4855097(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
2.報名時間和地點:
網絡報名時間:2024年4月19日0:00至4月21日17:00止。
現場報名時間:2024年4月22日10:30至17:00止。
現場報名地點:云南財經大學龍泉路校區北院卓遠樓南附一樓大廳。
到報名截止時間未完成報名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3.報名要求:每人限報1個崗位,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如實填寫《石屏縣2024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
4.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材料(網絡報名提交掃描件或電子版,現場報名提交原件及復印件):
(1)《石屏縣2024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
(2)《石屏縣2024年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公開招聘報考人員信息名冊》(附件3);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書等材料,2024年度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和學位證的考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須蓋有學校教務處公章);
(4)國(境)外畢業生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應載明專業或專業領域或專業方向;
(5)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5.報名材料資格審查:由中共石屏縣委組織部、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采取網絡報名方式的,資格審查結果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在考生網絡報名時發送報名材料的郵箱,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信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采取現場報名的,資格審查結果當場通知考生并簽字確認。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考生對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組織考試
1.考試方式: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采取免筆試需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工作由中共石屏縣委組織部、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配合組織實施。
(1)鄉鎮統籌事業單位崗位(崗位代碼202401、202402)采取面談+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談: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全部進入面談,面談主要考察專業素養、職業規劃、語言表達、儀表儀態等方面。面談成績總分為100分,以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以1:5確定進入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實際參加面談人員全部進入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面談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分析判斷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舉止儀表、自我情緒控制等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相關要素。面試總成績為100分,按考官打分計算出平均分即為考生面試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以上出現成績并列時,需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面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考生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考試時間:2024年4月23日上午8:00。
考試地點:云南財經大學龍泉路校區北院。
(2)其他非教師類崗位(崗位代碼202403、202404、202405、202406、202407、202408、202410、202411、202412)采取面談+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
面談: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全部進入面談,面談主要考察專業素養、職業規劃、語言表達、儀表儀態等方面。面談成績總分為100分,以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以1:5確定進入結構化面試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實際參加面談人員全部進入結構化面試。面談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面試內容主要包括綜合分析判斷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的意識與技巧、舉止儀表、自我情緒控制等與應聘崗位相匹配的相關要素。面試總成績為100分,按考官打分計算出平均分即為考生面試成績。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如以上出現成績并列時,需進行加試,以加試后的成績確定排名先后。結構化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面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考生面試成績低于80分的,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報考202403、202404、202405、202406崗位的考試時間:2024年4月23日上午8:00;考試地點:云南財經大學龍泉路校區北院。
報考202407、202408、202410、202411、202412崗位的考試時間:2024年4月24日上午8:00;考試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匯學樓1棟。
(3)教師類崗位(崗位代碼202409、202413、202414、202415)采取面談+說課的方式進行。
面談: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全部進入面談,面談主要考察儀表儀態、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職業理想、從教愿望、個人特長等。面談單項成績總分為100分,以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占考試總成績的30%。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以1:5確定進入說課人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實際參加面談人員全部進入說課。
說課:說課單項成績總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70%。說課課題由招聘單位擬定,考生根據課題進行15分鐘以內說課,面試考官組根據考生說課情況進行現場評分。說課成績以各位考官的評分求出平均分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成績計算:教師類崗位考試總成績包含面談成績和說課成績。考試總成績=面談成績(百分制)×30%+說課成績(百分制)×7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方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若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情況,以說課單項成績(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80分)確定排名先后。若再出現說課成績并列,無法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時,由監督組代表從說課備考題中隨機抽取其中一套,現場組織并列人員進行二次說課,根據二次說課成績的高低對并列人員先后進行排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二次說課成績僅用于并列人員進行排名,不計入考生的總成績。
考試時間:2024年4月24日8:00。
考試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匯學樓1棟。
2.考試成績公示
考試工作結束后,考試成績當場公布,并在“石屏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三)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考試結束后,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人數等額確定簽訂就業意向協議人員,并現場簽訂協議。其總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簽訂就業意向協議。自愿放棄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在合格分數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簽訂就業意向協議人員進入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石屏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四)現場資格復審
現場資格復審由中共石屏縣委組織部、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材料的紙質原件。以上材料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復印件各一份。現場資格復審時未能提供崗位要求的證書證件和相關材料、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以及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和公告有關規定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部門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后續招聘程序的資格。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五)體檢及考察
1.體檢。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進入體檢,體檢由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到縣級及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
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2.考察。考察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規范》進行,主要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六)擬聘用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和“石屏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遞補
對資格復審、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公示期間有反映問題且影響聘用的,自愿放棄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的,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以及因擬聘用人員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或其他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在考試合格分數線上,結合崗位招聘人數,可按照同崗位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是否進行遞補,由招聘單位研究決定,報中共石屏縣委組織部和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進行。
遞補人員名單“石屏人社”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
(八)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辦理審批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等,否則不予辦理。
已簽署用工合同(協議)且仍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將解除合同(協議)原件交招聘單位。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其與服務單位及相關主管部門發生的合同或協議糾紛,由協議雙方自行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影響后續聘用的由考生自己負責。
(九)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十)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六、紀律要求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應當回避:
1.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
2.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
3.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七、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和“石屏人社”微信公眾號,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紅河人才網”和“石屏人社”微信公眾號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者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均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二)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后果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招聘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的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五)資格復審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照《2024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指導目錄》(附件4),如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指導目錄里或不在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類別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類同的應聘人員,可主動聯系中共石屏縣委組織部、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報名資格,中共石屏縣委組織部、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根據應聘人員所學課程與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的相似情況進行資格審核。
(七)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體檢、考察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八、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九、本公告由中共石屏縣委組織部、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中共石屏縣委組織部人才辦,0873—4842622
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0873—4855097
附件:
中共石屏縣委組織部
石屏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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