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揚州大學附屬中學招聘教師3人公告
來源:揚州市教育局
2024-04-10 09:45:20
2024年4月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教育事業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規定,揚州大學附屬中學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4年4月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附后)中各崗位所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9日至2006年4月18日期間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齡計算參照此方法進行)。普通高校碩士及以上學位2024年應屆畢業研究生,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4月9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備《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六)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規定的其他條件。
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及其他須回避的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要求回避的崗位。
現役軍人,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不得報考。
2024年10月18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不得報考。
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不得報考。二、招聘單位、招考崗位條件
可直接登錄揚州教育網(http://jyj.yangzhou.gov.cn/)、揚州大學附屬中學網站(https://www.ydfz.net/),查詢《2024年4月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崗位條件簡介表》,也可登錄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rss.yangzhou.gov.cn)查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方式及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在揚州大學附屬中學網站(https://www.ydfz.net/)下載報名信息表,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本人信息后,將報名表電子檔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電子版發送至郵箱:ydfzzp2023@163.com。
報名時間:
2024年4月9日09∶00-4月18日12∶00;
資格初審時間:
2024年4月9日09∶00-4月18日16∶00。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通過電子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
2.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按公告要求和崗位要求,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年齡、學歷、專業等報名信息,所填信息須與本人所持有效證件、證書等保持一致。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
(2)報名前,請務必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報考指南、《崗位簡介表》等,弄清具體規定,遵循相關要求,準確選報崗位。
(3)應聘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4)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規定的辦法、程序,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此后仍無法開考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有關情況及時在網站公布。
3.資格初審
應聘人員年齡、學歷、專業等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由揚州市教育局和揚州大學附屬中學負責。報名期間,揚州市教育局和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應聘人員關于年齡、學歷、專業等報考資格的咨詢,確保報考咨詢電話暢通。資格初審期間,揚州大學附屬中學根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崗位所需條件,依據網上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應聘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應聘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注明缺失或需說明的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如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初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及時向揚州市教育局、揚州大學附屬中學進行陳述、申辯,最遲不超過4月18日18:00。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下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對通過報名資格審查的人員,揚州大學附屬中學通過電子郵箱通知到學校領取準考證相關事宜。
(二)筆試
1.筆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
2.筆試時間:2024年4月20日上午(地點: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具體詳見準考證。
3.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三)面試人選確定和報考資格復審
1.面試人選確定
對筆試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5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
2.報考資格復審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生年齡、學歷、專業等報考資格復審工作由揚州市教育局和揚州大學附屬中學統籌負責。
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應聘人員對本人資格復審未予通過有異議的,可向揚州市教育局和揚州大學附屬中學進行陳述、申辯。
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所填聯系方式暢通,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教育教學水平、心理素質、語言表達、協調應變能力、儀表舉止等綜合素質。
面試以課堂教學和現場答辯的形式進行。
面試采用百分制計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進入體檢環節。面試前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試名單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符合上述“(五)面試”有關最低合格標準的人員,按其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總成績。
根據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其中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另行增加筆試并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線的城鄉社區工作者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按有關規定實施。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規定執行。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的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招錄有關考察(政審)規定組織實施,揚州市教育局統籌負責。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現計劃缺額時,均按該崗位入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揚州市教育局、揚州大學附屬中學按規定在有關網站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八)聘用
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權限、程序備案后,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擬聘人員如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聘用協議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勞動等關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結果備案后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因資格審查或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應資格時,揚州市教育局和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及時告知考生取消資格決定的內容及依據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員實行6個月試用期制度(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按規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五、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工作紀律。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報電話:0514-80978061。邀請紀委監委等部門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檢查、監督。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揚州市紀委監委第十一派駐紀檢監察組0514-87370665,揚州市教育局0514-87364115,揚州大學附屬中學0514-87342182。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項,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本公告由揚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14-873453650514-87318699
揚州市教育局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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