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福安市教育局招聘12人公告
來源:福安市人民政府
2024-04-08 10:41:38
福安市教育局關于2024年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有關工作的通告(四)
我局擬于2024年4月10日統一組織福安市第一中學等7所學校公開招聘緊缺急需及高層次人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1.招聘對象:普通院校碩士研究生(含2024屆應屆畢業生),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公費師范生、福建省內本科高校2024年應屆優秀師范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20%)、福建省內本科高校中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的2024年應屆優秀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30%)學歷學位要求可降為本科學士。相關學歷、學位證書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福安市教育局人事股,否則不予錄用。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有志于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3.35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年齡計算到2024年4月),身體健康,符合執業教師資格體檢標準。
4.具備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2024屆畢業生,暫未取得證書的,可提供相關考試合格證明或課程成績單。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計劃招聘12名新任教師,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附件1。
每位應聘者可報1-2個崗位,采取志愿級差(第二志愿面試成績減3分)和“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錄用。應聘者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條件,確認符合條件方可報名。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崗位計劃將轉入下一輪校園招聘。
三、招聘工作日程安排
(一)報名及現場資格審核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10日14:30-16:30。
2.報名方式:現場提交材料,并掃碼填寫相關信息。
3.應聘人員需提交材料要求:
(1)《福安市教育局2024年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報名表》(附件2);
(2)個人身份證;
(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
(4)本科(研究生)階段學業成績單;
(5)本科、研究生階段的畢業證和學位證;
(6)教師資格證書(或考試合格證明)、獲獎證書和其它證書、證明等。
以上相關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用人單位收復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一切應聘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由個人承擔相應責任。
4.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東區籃球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畢業生的考試和錄用資格:
(1)偽造、涂改學歷學位及相關資格證書、獲獎證明的;
(2)偽造教育經歷,虛報在校成績、排名、績點的;
(3)在應聘考試過程中作弊的;
(4)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畢業證書的。
(二)面試
1.時間:2024年4月10日下午、晚上(具體時間依考生報名情況確定)。
2.地點:福建師范大學旗山校區(具體地點待定)。
3.面試方式:面試工作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應聘人數未超過所報學校招聘崗位數時,通過面談考核擇優確定擬聘用對象;應聘人數超過所報學校招聘崗位數時,采用面試考核方式確定擬聘用對象。主要考察考生對專業素養的理解、口頭表達、綜合分析能力、思維能力和處理解決教育教學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等。面試流程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
(四)預錄用工作
依據面試情況,由招聘學校與應聘人員雙向選擇后確定擬聘用對象,填寫《就業意向書》,應聘人員和用人單位各持一份。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四、優惠政策
根據福建省及寧德市人才政策規定,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省引進人才、寧德市“天湖人才”、寧德市引進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體詳見當年度《福建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寧德市“天湖人才”評價認定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4號)、《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工作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9號)相關政策文件。
1.根據《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寧德市加快緊缺急需專業人才引進培養的工作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9號),對新錄用的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境外著名大學和福建師范大學畢業或全國師范類院校綜合排名前30名的學校師范類專業畢業,且具有教師資格證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畢業生,教育部直屬師范類高校免費師范生;省內本科高校應屆優秀師范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20%)、省內本科高校中通過二級認證師范專業的應屆優秀畢業生(本專業綜合評價前30%)。按照事業單位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享受:
(1)錄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級別工資、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專項經費給予生活補助(具有博士學位每人4000元/月,碩士學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學士學位人員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專項經費給予首套房購房補助(具有博士學位人員每人40萬元,具有碩士學位人員每人20萬元,具有本科學士學位人員每人10萬元;補助款分5年平均發放)。
(3)新錄用人員在寧德工作期間,可申請各類高層次人才認定和獎補。
2.根據《中共寧德市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寧德市“天湖人才”評價認定辦法(修訂版)>的通知》(寧委人才〔2022〕4號)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類、五類、六類人才的前3年分別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住房補助。
3.符合當年度《福建省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引進到我省工作的人才,還可申請省引進人才待遇,給予生活津貼每月2000元,享受5年。
五、其他事項
1.招聘工作所需費用由學校承擔。
2.聯系方式:福安市教育局 蘭老師 15959312288
彭老師 13626980988
本文未盡事宜由福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福安市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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