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農業職業學院招聘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03 09:02:13
北京農業職業學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公告
北京農業職業學院創建于1958年,是北京市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學校,現為國家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中國特色高水平專業群建設單位、全國鄉村振興人才培養優質校。被確定為農業職教集團理事長單位、中國職業技術教育學會現代農業職業技術教育專業委員會主任單位、教育部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農業農村部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示范基地、現代農業技術培訓基地、科技部和北京市科委星創天地首批授牌建設單位、北京都市農業職教集團和北京高校“引智幫扶”聯盟理事長單位。
根據《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2〕247號)和《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面試工作暫行辦法》(京人社事業字〔2023〕179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發展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內工作人員,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數量詳見《北京農業職業學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相關信息同時在北京農業職業學院官網(www.bvca.edu.cn)發布。
二、應聘人員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修養,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身體健康,身體心理素質符合教育工作崗位要求。
(二)非京生源畢業生須符合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引進非京生源條件和要求。
(三)應屆碩士畢業生(含留學回國人員)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應屆博士畢業生(含留學回國人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留學回國人員須在入職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且未在國內辦理過就業手續,非京籍留學回國人員須符合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規定的就業落戶條件。
(五)博士后人員須在2024年9月1號前取得博士后證書并辦結出站手續,具有北京市戶口。
(六)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技能要求;具備招聘崗位所規定的相應任職資格和條件。
具體報名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程序
非北京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北京市引進接收有關條件,須報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形式,每人限報1個崗位。個人通過學校網站公告中下載北京農業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式兩份),與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張,本人于2024年5月6日-5月10日到學校進行現場報名,審核通過者現場領取準考證,準予參加考試考核。提交的證書、證明材料原件查驗后退還,復印件不退還。報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農業職業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一份。
2.個人詳細簡歷一份,包括通訊地址、郵編、電話、Email地址、教育及工作經歷(從高中填起,不能中斷)等。
3.本科和研究生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就業推薦表、學生成績單);留學回國人員提供學歷認證;博士后提供博士后證書(最晚須在2024年9月1號前獲得)。
4.專業技術職務和職業資格證書。
5.近五年代表性科研學術成果(發表的論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權頁)。
6.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證明(集體戶口需提供首頁及本人頁,首頁注明:“用于證明***確為北京市戶籍,身份證為***”,均蓋章)。
7.相關獲獎證書。
報名地址:北京市房山區長陽鎮稻田南里5號北京農業職業學院行政樓130房間。
(二)筆試
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均可參加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從事相應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筆試由學校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組織進行,考試不指定參考書,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合格者(60分及以上)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5比例由高到低確定參加試講答辯人員名單(若不足規定比例按實際人數確定)。
筆試時間初步定于2024年5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
(三)試講和答辯
組織應聘教師崗位人員進行試講和答辯,成績按100分計算,須達到60分及以上。試講內容由學校提前指定,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教學和專業技術(實操)基本能力,答辯內容主要涉及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知識及崗位需要的相關知識,試講答辯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達到60分及以上為合格。按照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試講和答辯成績占總成績60%的方法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
試講和答辯時間初步定于2024年6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保持通訊暢通。
(四)確定擬聘人選
各崗位總成績60分及以上者,根據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初步確定擬聘人選。
(五)綜合考核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表現,以及是否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等情況。有嚴重違紀違規等不良記錄,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或畢業生就業接收政策的,不予聘用。
(六)身體檢查
統一組織擬聘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格檢查,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七)確定擬聘人選
學校根據考核、體檢等情況確定擬聘人員。
(八)公示招聘結果
學校將擬聘人員名單在校園網公示7個工作日。
(九)辦理聘用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學校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未按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的,聘用資格自動失效。
四、有關規定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為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執行國家和北京市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及福利待遇標準。
(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和不如實說明情況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三)如因考核、體檢或其他原因出現擬聘崗位空缺的,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是否予以補錄,補錄時須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崗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并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考核、體檢、公示。
(四)本次聘用的應屆畢業生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王老師 89909087
本公告由北京農業職業學院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 北京農業職業學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
北京農業職業學院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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