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麗水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4人公告
2024年麗水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告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有關文件精神,根據事業發展需要,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面向麗水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選聘市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計劃
本次3家事業單位選聘工作人員4名。具體選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所需資格條件等詳見《2024年麗水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二、選聘范圍
麗水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選聘條件
(一)選聘對象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條件。
6.年齡要求詳見《2024年麗水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可放寬至45周歲及以下(1978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7.近兩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含試用期不定等次。若2023年度考核結果未出的,可提前報名;若最終2023年度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則取消選聘資格)且在現工作單位工作滿1年;在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的,需在鄉鎮(街道)工作滿5年;其他文件規定或公告明確要求最低服務年限的,需工作滿相應服務年限。
8.報考人員需征得現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組織人事部門書面同意。報名時需提交經上述部門蓋章同意的《2024年麗水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9.各崗位的學歷要求和部分崗位對報名范圍、年齡、工作年限、經歷等有特殊要求的,按《2024年麗水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執行。
10.與選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報考人員,不得報考從事該單位的人事、財務、紀檢監察等崗位,也不得報考與單位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其他需要回避的情形按相應規定執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4.報考人員不得報考任職后即形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要求;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聘程序
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嚴格考察、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具體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麗水先鋒網(http://www.lsxfw.cn)、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sj.lishui.gov.cn)、 麗水市人事考試院(http://www.lsrsks.com)等平臺發布公告。
(二)注冊及報名
1.本次選聘全部采用網上報名的形式。
時間:2024年4月2日16:30-4月9日17:00。報名平臺: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事業單位考試,在麗水市欄,點擊“2024年麗水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填報相關信息,選擇崗位報名并確認報名信息(確認后不能改報崗位,未確認的不能進入資格初審環節)。
2.麗水市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的《2024年麗水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其他崗位所需的佐證材料需掃描成電子文檔,在報名時間截止前(4月9日17:00前)發送到選聘單位電子郵箱,發送后請及時電話確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
(二)資格初審
時間:2024年4月2日16:30-4月10日12:00。各選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結果及未通過初審的理由。未通過資格初審,在規定時間內可改報其他崗位并接受資格審查。
(三)網上繳費
時間:2024年4月2日16:30-4月10日17:00。資格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網址辦理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報名資格。繳費確認人數不足選聘計劃數3倍的崗位,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選聘單位研究是否核減、取消選聘計劃。取消崗位的已繳費報考人員另行安排改報其他崗位(未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或退回已繳考試費。
(四)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2024年4月11日12:00-4月14日9:00。已繳費人員登錄浙江省通用招聘網報平臺(http://qssy.zjks.com/),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時間:2024年4月14日上午9:00—12:00,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采用閉卷形式,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100分。考生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筆試結束后,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劃定合格分數線,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進入面試環節。
(六)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面試對象;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選聘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開始前24小時以內,報考人員確定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相關崗位不再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者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時須提供經現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和當地組織人事部門蓋章同意的《2024年麗水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原件,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或證件、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證書認證證書。
(七)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履行選聘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等,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考生憑本人有效期內身份證和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八)確定體檢考察入圍人員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再相等的,另行組織加試。
(九)體檢、考察
體檢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選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公務員體檢政策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等規定進行,由選聘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十)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擬聘用對象在麗水先鋒網、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示7個工作日。
報考人員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按管理權限辦理調動手續。崗位聘用按市直事業單位崗位聘用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注意事項
1.考生及時留意網上資格初審情況,報名時間截止后不再接受報名;考生報名經資格初審通過后不能改報其他崗位。
2.選聘崗位所需專業由選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參考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高校專業目錄設置及審查認定。對于未列入參考目錄的專業,由選聘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按專業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則把握。
3.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4.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5.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考試的輔導培訓。
6.本次公開選聘采取網上報名、網上繳費方式,若遇麗水市事業單位招考系統問題,請及時與麗水市人事考試院聯系:0578-2181620。
本公告由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麗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具體選聘工作由麗水市委組織部組織實施。若報考人員有疑問的,請在正常上班時間撥打咨詢電話。公告咨詢電話:0578-2090697、0578-2091220。
若報考人員對報考崗位、學歷、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有疑問的,請直接與選聘單位聯系。咨詢電話詳見《2024年麗水市部分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
監督電話:麗水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578-2090988。
附件3:工作經歷證明
中共麗水市委組織部
麗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