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招聘公告
來源: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4-01 09:42:30
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以下簡稱招聘單位)是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擔北京教育督導與教育質量評估研究、督學研究、學前教育督查等工作。
根據國家和我市就業工作的相關要求和文件精神,結合實際工作需要,2024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度招聘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治立場堅定,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精神和道德修養,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四)應聘人員須具有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京(應屆畢業生指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非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的北京生源畢業生)。
(五)崗位任職條件中年齡要求計算方式:以35周歲及以下為例,指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
(六)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八)符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有關要求。
三、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
2024年4月1日9時至2024年4月9日17時。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將以下材料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zhaimengxu@bjedu.cn,郵件標題為:“姓名-手機號-應聘崗位”。請將以下材料生成PDF掃描件按照“序號+材料內容”命名,形成壓縮包并以附件形式上傳。請在規定報名時間內投遞,逾期無效。
1.《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手寫簽名;
2.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本科至最高學歷);
3.簡歷;
4.崗位要求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材料。
(三)資格審查及結果
報名截止后,招聘單位將根據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對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步審核。初審合格者招聘單位將通過郵箱和電話形式通知審核結果。
(四)現場復審
招聘單位對初審合格者進行現場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將復審材料按如下順序排列。
1.應屆畢業生
(1)《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手寫簽名;
(2)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畢業生成績單和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2.社會人員
(1)《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手寫簽名;
(2)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3)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5)教育部學歷在線驗證報告(本科至最高學歷);
(6)檔案在人才中介機構存放的需提供存檔證;
(7)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四、筆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24年4月20日(周六)9:00-11:30
考試地點: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
北京市西城區西四北三條32號
(二)考試科目
《公共基本能力測驗(專技崗)》 150分鐘
(三)考試形式
《公共基本能力測驗(專技崗)》采用主客觀相結合的形式,考生須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
(四)考試內容
考試內容參照《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共基本能力筆試大綱(試行)》(可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人事考試服務頻道知識園地欄目下載)。
(五)筆試成績公示
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將在招聘單位官方網站(http://jyddpgy.bjedu.cn/)進行公示。
五、面試安排
(一)面試按照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原則上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達不到1:5比例的,按實際入圍面試人員進行面試。
(二)面試將全程錄像錄音。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要求見“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公開招聘面試的公告”。此公告將與筆試成績一同在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官方網站進行發布。
六、考察、體檢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綜合成績排名計算方法為: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70%)等額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
招聘單位統一組織考察、體檢工作,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人事檔案等,體檢標準參照有關體檢標準執行。
七、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招聘單位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信息將在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官方網站(http://jyddpgy.bjedu.cn/)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八、其他規定
(一)從報名到招聘工作結束,考生應保證報名時所留電話號碼聯系暢通,因電話聯系不暢造成無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應聘者應按照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調檔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規定時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三)資格審核工作貫穿于本次公招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者取消聘用,當事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招聘單位對資格審核結果具有最終解釋權。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
翟老師 89645913 15810820115
附件:1. 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2024年度招聘崗位信息表
北京教育督導評估院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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