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南三沙市公安局招聘輔警公告
來源:三沙市人民政府
2024-03-29 17:52:06
三沙市公安局2024年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公告(第一號)
因工作需要,三沙市公安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警務輔助人員(以下簡稱輔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含2024屆應屆畢業生)輔警工作人員。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一)招聘人數:
招聘人數為6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1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二)工作崗位職責
主要工作地點為我市留置場所,根據工作任務需要進行調配,需在省內各市縣留置點流動性執勤、在三沙市轄區內乘船出海開展執勤工作。
三、招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品行端正,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
(二)年滿18周歲,35周歲以下(含35周歲);
(三)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所學專業不限,退役軍人可適當放寬文化程度至高中、中專以上學歷;在讀2024屆應屆畢業生,學歷證書可延長至2024年7月15日前提供,未能按時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可接受值夜班、乘船出海和在省內各市縣留置點流動性開展執勤工作;
(五)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身高、視力條件:
男性身高168cm(含)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含)以上;雙側裸眼視力均不低于4.8或雙側矯正視力均不低于5.0;
(六)報名時間截止前具有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七)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規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現役軍人;
7.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在招聘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存在上述不得報考情形的,將取消報考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為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等8個環節。以筆試+面試綜合成績且通過體能測試按1:1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按50%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按50%計入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兩部分成績折算到小數點后兩位。
(一)公告時間
2024年3月29日至4月6日。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4月7日上午8:00時至4月13日15:00時。
?2.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不接受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應聘人員應在報名期間登錄考試報名系統網址:(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300)進入報名專區,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報名。網上報名包括填寫報名信息、上傳照片和報名所需材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打印準考證等環節。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登錄系統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3.報名時須上傳以下材料(以JPG圖片格式上傳,圖片清晰,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2MB)
(1)本人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色證件照片;
(2)有效身份證(正、反二面合并成一張圖片);
(3)畢業證書;
(4)高中、中專學歷的退伍軍人還須上傳退伍軍人證照片;
(5)應聘時已與工作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人員在報考時須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出具同意報考的意見(加蓋現所在單位公章);定向、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6)2024屆應屆畢業生需提交在校生證明及能按時提交畢業證與相關證明承諾書(附件2)
(7)報考崗位要求須提交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崗位相關信息,選擇符合條件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并按要求準備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完整、填寫錯誤,或者提交的報名材料不齊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導致審核結果不通過的,責任自負。
(3)請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正確、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如因電話不正確或不暢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4)本次公開招聘實行誠信報名制度。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應考人員報名登記表所填內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如有不符合事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應考資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經查實弄虛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資格和辦理相關解聘手續。
(三)資格初查
網上報名系統在2024年4月13日15:0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冊報名。提交報名材料的考生,須在報名截止日期前及時登錄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核通過的,不得改報。資格審核未通過的請及時補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規定時間內資格審核仍未通過的,不能參加考試。
招聘崗位數與報名該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應考人員未達到1:3比例的,經請示招聘工作小組可相應減少或取消招聘職數。
五、考試有關事項
1、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暫定于2024年4月20日或21日,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請及時關注筆試通知公告網站,地點詳見準考證。
(2)筆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準考證打印方式:考生自行登錄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gkzp.pzhl.net/index.php/reg/signlogin/?EXAMID=6300&falsecode=6,輸入身份證號+密碼,選擇打印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打印完成后,請核對筆試準考證上的信息是否相符,牢記考試時間和地點,認真閱讀考生注意事項。
(4)筆試形式與內容:筆試成績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考試范圍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安基礎知識、法律常識和時事政治等。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由三沙市公安局招聘工作小組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2、體能測試
筆試結束后,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的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擬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體能測試入圍對象,體能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達不到上述比例的崗位,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體能測試人選。對筆試入圍人員進行體能測試,體能測試項目分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和"縱跳摸高"三項,每一項體能測試成績必須達標才能認定為合格,體能測試合格的人員按比例進入面試環節,凡有一項不達標的即認定為不合格,不合格人員一律淘汰。體能測試以實測達標為合格標準。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如下:
(1)男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55″ |
|
縱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組
項目 |
標準 |
|
30歲(含)以下 |
31歲(含)以上 |
|
10米X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50″ |
|
縱跳摸高 |
≥230厘米 |
縱跳摸高測試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測試不超過2次,男子1000米跑或女子800米跑只能測試1次。三項體能測評項目須全部通過測評才算通過。未能通過體能測評的考生,予以淘汰。
3、面試
在體能測試合格人員名單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與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一并進入面試),達不到上述比例的,按實際達到符合條件人員進行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另行通知。
(3)面試準考證打印方式:考生自行登錄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gkzp.pzhl.net/index.php/reg/signlogin/?EXAMID=6300&falsecode=6,輸入身份證號+密碼,選擇打印面試準考證。
(4)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題型,主要考察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和分析判斷能力;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予以淘汰。
4、綜合成績計算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及面試成績各50%的比例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依據“四舍五入”法,兩部分成績折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如綜合成績相同,將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入圍體檢人選。
若出現綜合成績及筆試成績均相同的情況,則優先錄用具備以下條件人員:
崗位1:優先錄用公安烈士和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警察類或者政法類院校畢業生及具有B2駕駛證人員。
崗位2:優先錄用財務類專業或具有財務相關工作經歷人員。
若以上條件均相同的,須進行加試,加試形式由招聘工作小組商討決定,加試后按加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
六、體檢
本次招聘的體檢項目和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體檢過程中,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日復檢;對身高、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安排當場復檢。體檢結果公布后,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5個工作日內向三沙市公安局招聘工作小組書面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復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的予以淘汰,按考試綜合成績排名順序遞補體檢人員。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考察人選,由招聘工作小組依據崗位職責要求,全面考察擬聘人選的德、能、勤、績、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尤其是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和公安工作特殊性,需對考察對象進行背景核查,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以及考察人選對職位的適應程度。如遇考察不合格出現空缺名額,按照考試綜合成績順位遞補。
八、公示
體檢和考察程序結束后,由招聘工作小組對確定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發布于三沙市人民政府網,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不符合聘用規定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公告及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sansha.gov.cn/)向社會公布。招聘過程中的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和考察人員入圍名單等通知通告將在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平臺網站公布(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300)。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疑義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根據《海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規定,聘用輔警與三沙市公安局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根據《海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實施細則(暫行)》第二十三條規定,新招聘輔警首次聘用期限為3年,其中試用期6個月,稱為見習輔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聘用的所有輔警工資福利待遇嚴格按照《海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01號)和三沙市相關規定執行,均納入市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執行留置看護任務期間提供食宿,發放特殊執勤補貼。
????十、其它說明
為最大化利用招聘工作成果,及時補充招聘后空缺崗位,將達到面試合格線的考生全部列入儲備庫,承認其考試綜合成績自第一批聘用人員名單公示之日起一年內有效。即:一年內,如相關崗位出現空缺,可根據工作需要,從儲備庫中按照考生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依次確定遞補人員,并經組織體檢、考察和公示無異議后予以補聘。
????十一、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招聘資格條件報名,確保填報信息的真實性。
(二)報考人員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面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遺失身份證或身份證正在辦理當中尚未領取者,須由戶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貼有本人相片并在相片上加蓋公章的證明或憑領取身份證的回執參加報名及面試。
(四)凡報名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五)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指定教材及培訓班,請各位考生依據知識點自行進行復習,謹防上當受騙。
十二、聯系方式
崗位咨詢電話:0898-83838612;
網上報名技術支持電話:0898-68616550;
上述聯系電話在招聘期間(工作日)接受考生來電咨詢,時間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附件2:考生按時畢業承諾書
附件3:體能測試健康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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