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黑龍江大慶市林甸縣事業單位人才引進15人公告
來源:林甸縣人民政府
2024-03-29 16:02:01
2024年林甸縣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公告
為進一步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的需求,林甸縣開展2024年事業單位人才引進,現將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計劃為林甸縣縣屬事業單位引進15人。詳見《2024年林甸縣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崗位表》(附件1)
二、引進條件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政治立場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本科學歷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以公告發布之日為準;
(四)所學專業與崗位專業要求相同,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應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博士研究生應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如未能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取消引進錄用資格;
(五)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服從招聘單位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七)符合招聘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黨籍、公職的人員;
(五)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或不誠信記錄,且處理期未滿人員;
(六)公務員辭退未滿五年人員;
(七)新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最低服務期未滿的人員;
(八)林甸縣在編在崗公務員、事業單位人員及特崗教師人員;
(九)林甸縣事業單位解約人員;
(十)有違法違紀行為及其他不良表現的人員;
(十一)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引進程序
1.受理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和在高校行引才活動中現場報名相結合的方式,報名時間從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17:00截止。報名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須知》(附件3),按內容要求提供報名材料。
2.資格初審。根據人才引進條件,對報名人員資格條件及相關材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之比不得低于3:1,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將縮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
3.筆試。考試內容不劃定范圍。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不指定測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輔導培訓班。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考試時間120分鐘,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2位小數,四舍五入。結合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崗位入圍線上筆試成績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面試人選數量。
4.現場資格確認。筆試后進行現場資格確認,當出現資格不符或放棄的情況,導致入圍人員不足時,根據筆試成績依次進行遞補。若遞補入圍線出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資格確認人選數量。經現場資格確認,對進入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低于3:1時,將縮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現場資格確認有關具體要求將通過林甸縣人民政府網另行通知。
5.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成績保留2位小數,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引進。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將通過林甸縣人民政府網通知。
6.考察、體檢。考試總成績按百分計。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四舍五入。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額確定進入考察與體檢階段人選(考試總成績排名并列的,以面試成績排名為準,若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筆試方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到考察對象學校或工作單位對其進行全面了解,并審查檔案。由考察對象提供無劣跡證明、未參與非法邪教組織證明、心理健康測試報告和體檢報告(體檢項目及健康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并采用三甲醫院公務員錄用體檢套餐,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考生在考察、體檢等環節出現影響引進問題,導致擬引進人員不足時,不予遞補。
7.公示。擬引進人員名單將在林甸政府網公示5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照有關程序辦理相關人事手續。對公示期間發現、受理并查證核實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或聘用條件問題的,不予聘用,因公示期間產生空缺不予遞補。
8.簽訂就業協議。與引進人員簽訂就業協議。2024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后辦理聘用手續,否則不予聘用,產生空缺不予遞補。
四、人才待遇及管理
(一)相關待遇
1.引進人員到崗工作后落實事業編制。
2.非林甸戶籍的引進人員視需求為其提供人才公寓,免費居住三年。
(二)服務年限
1.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錄用,不合格者解約。
2.引進人員在林甸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服務期內不允許考錄縣外、調轉及離職等,如有違反,視為違約并承擔相應責任。
(三)人才管理
1.引進人員的日常管理按干部管理權限由用人單位負責,縣委組織部負責宏觀管理和指導,統籌安排引進人員的培養、鍛煉和使用,促進引進人員的快速成長。
2.每年對引進人員進行年度考核,結合日常了解掌握工作及生活狀態。
五、其他事宜
1.由縣人才辦負責解釋人才引進相關事宜。
2.資格審查貫穿本次事業單位人才引進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引進崗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相關規定者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3.方案未盡事宜由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報名郵箱:ldxrcyj2024@163.com。
咨詢電話:0459-3310753(工作日早8:00—11:30;14:00—17:00)。
林甸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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