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招聘81人公告
來源: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03-28 16:58:34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公告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是上海市人民政府舉辦、上海市教委主管的高等職業院校,是國家優質高職院校、上海市一流高職院校。學校迄今已有68年的辦學歷史。學校定位為以城市建設、管理和服務為特色的多科性、應用技術技能型高校,在“立德 立人 立業”校訓引領下,秉持“厚人文、重實踐、強專業、精技能、國際化”人才培養理念,服務上海“五個中心”“四大品牌”建設和全國城市化進程。現有奉賢、楊浦、寶山、靜安、吳涇、國科路6個校區,占地面積800多畝,全日制在校大學生10000余人。下轄一所國家級示范性中職學校——上海市建筑工程學校。
學校開設建筑工程技術、市政工程技術、工程造價、裝配式建筑工程技術、古建筑工程技術、文物修復與保護、現代物業管理、大數據與會計、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食品質量與安全、大數據技術、智能控制技術、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等45個專業,其中國家骨干專業14個,上海一流專業8個。
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滬人社規〔2019〕15號),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學科引領高層次人才、行業企業高技能人才、優秀成熟師資、優秀應屆畢業生等。
一、基本要求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和道德素質,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
3.具備應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職責,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5.外省市社會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
二、招聘崗位及具體條件
招聘事業編制及企業編制共計81人。專技崗(含其他專技崗)75人,管理崗6人。(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詳見附件1:上海城建職業學院2024年度公開招聘計劃)
三、招聘辦法
1.報名時間
本次招聘崗位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0日,招滿即止。應聘人員可根據自身情況、擬聘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選報崗位,每人在每一招錄階段限報一個崗位。用人部門招聘計劃崗位數量根據實際招錄情況進行更新。
高層次人才(含正高師資)招聘由學校層面組織實施考核,全年隨時報名收集簡歷。
2.報名方式
本次報名采取電子郵件的報名方式,請應聘者將《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應聘登記表》(見附件2)及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掃描件發送至學校人事處郵箱zhaopin@succ.edu.cn,郵件主題命名格式為:“應聘學院/部門+崗位+姓名+畢業院校+最高學歷學位”,如“市政與生態工程學院+市政生態專業群+姓名+同濟大學+博士研究生”。
高層次人才應聘人員通過自薦或專家推薦與學校接洽,并向人事處提交《上海城建職業學院高層次人才登記表》(見附件3)及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掃描件發送至學校人事處郵箱zhaopin@succ.edu.cn,郵件主題命名格式為:“應聘某某學院高層次人才+姓名+最高學歷學位+職稱”。
特別告知:應聘人員請務必按照規定格式命名,勿重復投遞簡歷,如實填寫《上海城建職業學院應聘登記表》,在本人承諾一欄簽署姓名、日期,并提供《應聘登記表》、個人簡歷、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身份證正反面、居住證正反面(外省市戶籍社會人員)、教學科研成果、資格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掃描件,報考時還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需提供學信網上帶二維碼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資格審查
人事處依據招聘公告對收到的應聘材料進行初審后反饋至二級學院(或部門),二級學院(或部門)對應招聘條件細則進行復審,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篩選。通過復審篩選的對象將會收到筆試、面試通知。
4.面試與筆試
應聘教師崗位由二級學院(部)組織面試、試講;專職輔導員崗位由學工部組織面試、筆試;管理崗及其他非教師崗位由人事處和用人部門共同組織面試、筆試。
面試主要測試崗位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可采取答辯、結構化面試、情景模擬、實際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崗位數原則上不低于3:1。
筆試內容主要為相關崗位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管理崗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
5.學校審定
二級學院(或部門)黨政聯席會議審議通過擬錄預備人選材料提交學校審定,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
6.體檢和考察
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試行)》,自行到本地區三級乙等及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考察由學校人事處和用人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擬錄用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
7.擬聘人員的確定和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政審結果,對擬錄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本單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無異議的,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上述人員一經錄用,其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等相關待遇按上海市事業單位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留學歸國人員應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可的學歷學位認定證明。國內應屆畢業生未按期畢業的,本錄用資格無效。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李老師、張老師(高層次人才招聘)
聯系電話:021-57463763 021-57464112
聯系地址:上海市奉賢區南亭公路2080號圖文信息樓303室人事處
上海城建職業學院
2024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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