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招聘體育教師公告
來源: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公開
2024-03-27 14:44:18
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2024年公開招聘體育教師公告
為促進我區中小學籃球專業發展,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并經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決定公開招聘中小學籃球專長體育教師2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及要求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品行端正。
(二)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從事教師工作,能服從組織分配。
(三)身體健康,符合教師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有教師職業所需要的綜合素質和籃球專業特長,口頭表達能力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
(四)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五)取得體育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體育)”。
(六)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
三、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核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復審的方式。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4月10日16時止(以服務器系統時間為準),應聘人員需掃描上方二維碼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填寫必須完整、準確、規范。因信息填寫原因導致不能通過初審的,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應聘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再受理。為便于及時了解和獲取與本次招聘有關的訊息,應聘人員須用釘釘搜索群號70565010654加入“普陀教師招聘(籃球)”群。
(二)現場資格復審
網上報名結束后進行現場資格復審。
復審時間:2024年4月11日9:00-11:30,14:30-16:30;
復審地點:區教育局524會議室(舟山市普陀區東港街道昌正街169號2號樓5樓)。
資格復審時需提供相應報考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材料不全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提交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證;
2.《報名登記表》(掃描二維碼進行填報并在線生成PDF文件后自行打印紙質稿,具體操作方法參考附件1);
3.《誠信承諾書》(附件2);
4.應屆生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歷屆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5.體育教師資格證書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體育)”;
6.提供崗位要求的比賽名次相關證明材料,獲獎榮譽證書、運動員等級證書等材料。
應聘人員將以上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裝訂成冊)分別按順序整理,現場交工作人員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全過程,在招聘的各個環節中,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負。
(三)招聘崗位計劃數確定
經現場資格復審,當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達到6人及以上時,按計劃數招聘2人;符合條件報名人數為3至5人時,核減招聘1人;當符合條件報名人數不足3人時,取消本次招聘。
四、考試
考試具體安排于資格復審時告知。
考試分技能測試和模擬上課兩部分。
1.技能測試(100分)
技能測試分助跑摸高(20分)、投籃(20分)、多種變向運球上籃(20分)、實戰能力(40分)四個測試項目,相關動作要領和賦分要求見附件3。
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的1:3比例進入模擬上課,不足比例按實確定。通過技能測試入圍模擬上課而自行放棄的,不再遞補。
2.模擬上課(100分)
模擬上課準備時間40分鐘,上課時間為10分鐘,主要測試語言表達能力、課堂教學能力和相關專業基礎知識等。
總成績滿分100分,其中技能測試成績滿分100分,以50%計入總成績;模擬上課成績滿分100分,以50%計入總成績。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總成績或模擬上課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體檢和考察對象。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健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參照中組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和《浙江省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浙教辦師〔2022〕28號)執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
應聘人員放棄或不按通知要求參加體檢、考察的視作本人自行放棄。本人自行放棄或體檢、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及聘用
(一)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計劃數確定擬聘用人選,在舟山市普陀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區教育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無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待畢業生檔案轉到后,經審核合格,簽訂聘用合同。擬聘用人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未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二)擬聘用人員須參加由普陀區教育局安排的教學實習。
(三)聘用人員列入教師事業編制,享受國家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四)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內經考察難以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五)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舟山市普陀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80-3012192,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0580-3028013。
辦理聘用手續的具體事項屆時另告。
七、信息發布平臺
(一)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定主動公開內容-人事信息-事業單位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9512/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區人民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重點領域-教育招生-教師招聘: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511768/index.html
其中平臺(二)為發布考試、體檢、公示等相關信息的唯一平臺。
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580-3015454。
舟山市普陀區教育局
2024年3月20日
附件2:誠信承諾書.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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