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無錫宜興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招聘醫衛類工作人員78人公告
來源:無錫市人民政府
2024-03-25 15:01:35
2024年宜興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醫衛類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衛生人才隊伍建設,促進我市醫療衛生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文件精神,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衛健系統事業編制醫衛類工作人員7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身心健康,具備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取得國(境)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或國(境)外留學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畢業生。(按五部委文件規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統招非全日制研究生畢業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其中,招聘對象為“應屆畢業生”的,是指:
2024年國(境)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或2023年1月1日之后國(境)外留學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視為“應屆畢業生”報考相應崗位:
(1)2023年國(境)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2)2022年1月1日之后國(境)外留學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的畢業生;
(3)國(境)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后,直接通過研究生入學考試或國家承認的其他入學方式被錄取,且讀研期間無工作經歷,2023、2024年畢業并取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8年4月2日至2006年4月7日期間出生)。
其中:報考要求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崗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83年4月2日之后出生);報考要求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崗位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1978年4月2日之后出生)。
(四)報考人員須符合所報考崗位專業要求相應的執業資格考試或全國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其中,報考護理專業崗位的,2023年及之前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取得護士執業資格證書,2024年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參加2024年度國家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并在成績公布后提供成績合格證明;報考醫學影像學專業崗位的,必須符合全國醫師資格考試的報考條件。
2021年1月1日之前畢業的報考人員,還須同時取得畢業專業相對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方可報考。
(五)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條件,詳見《2024年宜興市衛健系統公開招聘醫衛類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崗位簡介表對崗位要求有特殊規定的,以崗位簡介表為準。
(六)本次招聘戶籍不限。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以及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等情形人員;
3.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具體要求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執行);
4.國家和省另行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5.2024年畢業的宜興市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
6.近三年參加宜興市衛生健康系統下屬事業單位招聘選崗或選崗結束后放棄錄用資格的;
7.已被宜興市衛生健康系統下屬事業單位聘用的在編人員。
二、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通過網絡同步進行。
(一)報名程序
1.報名信息、照片上傳時間:
2024年4月2日9:00--2024年4月7日16:00
2.報名網址:宜興市衛健委人事考試報名系統(http://221.228.236.224:18081/login)
3.資格初審時間:
2024年4月2日9:00--2024年4月8日14:00
4.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異議的陳述申辯時間:
2024年4月2日9:00--2024年4月8日15:00
5.繳費確認時間:
2024年4月2日9:00--2024年4月8日16:00
2024年4月8日16:00之后,報名信息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
(二)資格初審和繳費
工作人員將在24小時內審核考生報考信息(節假日審核時間順延),請考生在報名同一網址及時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初審即可進行繳費確認(使用銀聯卡在網上繳納相關費用),完成繳費確認后的考生,方視為完成報名程序。考生若對初審意見有異議,在規定的時間內可通過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工作咨詢電話及時提出陳述申辯。因考生錯報、漏報、延報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負。
繳費標準:每位考生繳納報名費100元。低保家庭(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和特困家庭(當地民政部門出具證明材料)的報考人員,可減免報名考試費(憑原件及復印件于筆試后退回)。
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或繳費未成功的,視為報名未通過。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請考生注意及時確認本人繳費狀態及報名結果。
(三)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2024年應屆畢業生所填專業應與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名稱一致,其余報考人員所填專業應與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一致。
研究生報考人員,如提供的學歷證書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不能明確專業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必須提供蓋有學院公章的證明材料,證明材料應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專業要求一致)、發表論文等內容。
2.網上報名時,需上傳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審核人員根據應聘人員填報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如有必要,網上審核的同時會要求考生提供相關報考資料的原件進行現場核實確認)。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公告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尚未資格初審或資格初審未通過的,在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
4.各崗位開考比例為1:3。如果出現崗位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情況,將核減招聘人數或者取消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改報名時間暫定為:2024年4月10日9∶00—11∶00(若有變化,以網站通知為準)。招聘計劃調整公告將在網站及時公布。
對部分特殊專業以及層次要求較高等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專業技術崗位,經無錫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四)網上打印準考證
考生按規定時間到報名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考生準考證打印時間:2024年4月11日起。
三、筆試
(一)報考高端人才崗位和研究生崗位的,不進行筆試。
(二)報考其他崗位的,網上報名審核通過后,進行筆試。筆試時間:2024年4月14日,具體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考生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四)筆試內容為醫學綜合基礎知識和相關專業知識(如專業要求為兩個及以上的,考試內容以第一專業為準)。
筆試滿分為100分,設5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直接淘汰。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請在筆試成績公布后確保聯系方式通暢,以便衛生健康委通知其資格復審或遞補,無法聯系者視為自動放棄。筆試成績可在報名網站查詢。
(五)筆試不組織考前培訓,不制訂考試大綱,不指定專門用書。
四、資格復審
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對擬參加面試的考生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將會在報名網站公布。沒有通過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一)報考高端人才崗位和研究生崗位的,在面試前對網上報名審核通過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二)報考其他崗位的,在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并進行資格復審。
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現場繳納100元面試費。
(三)復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請務必預先復印好帶至復審處):
1.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2.招聘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
3.其他注意事項:
(1)國(境)內2024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
(2)國(境)外留學的畢業生,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材料。
(3)招聘崗位要求有工作經歷及年限的,工作經歷及年限按各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養老保險繳納時間計算,年限為周年,年限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4月30日。崗位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還須提供用人單位蓋章的書面證明材料。
(4)有工作單位的在職人員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能提供的,資格復審不予通過。提醒在職人員注意提前與單位溝通,以免因無法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導致無法完成資格復審。
五、面試
對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組織實施面試。
面試內容為公共知識和相關醫學專業知識。面試滿分為100分,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直接淘汰。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報考高端人才崗位和研究生崗位的,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進行面試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確定。
(二)報考其他崗位的,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另進行面試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確定。
(三)面試不組織考前培訓,不制訂考試大綱,不指定專門用書。
六、體檢、選崗和考察
根據考試的總成績,按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
考生體檢合格后,報考宜興市衛生健康委下屬事業單位崗位的考生,按照“滿足崗位條件,總成績排名在前優先選擇”的原則,在公布的招聘單位內,通過現場填報志愿的方式確定就業崗位。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選擇;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時,抽簽決定選擇順序。個人不愿選擇招聘崗位的,作自動放棄錄用資格處理。個人不愿選擇招聘崗位和選崗結束后放棄錄取資格的,3年內不得參加宜興市衛健系統招聘考試。選崗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選崗結束后,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由招聘單位對其進行考察。
體檢和考察都符合要求的,確定為擬錄取人員。
七、公示和錄用
對擬錄取人員進行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錄取的,辦理有關錄用手續。
2024年8月31日前,國(境)內2024年應屆畢業生仍未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如畢業證書專業與招聘專業不一致的,也將取消錄用資格。
擬錄取人員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聘用手續的,取消其錄用資格。擬錄取人員為在職人員的,應在通知報到后最遲一個月內攜帶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到招聘單位報到,逾期視同自動放棄錄用資格。
新錄取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考核按照《無錫市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試用期考核暫行辦法》執行。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關系。新錄取人員3年(2個考試周期)未取得執業資格或相應技術職稱的,由聘用單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個人自主擇業。
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新錄用的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人員,服務期不少于5年。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的按本公告中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的方式進行遞補。
(一)應聘人員自動放棄復審資格或復審不合格的;
(二)應聘人員自動放棄體檢或體檢不符合要求的;
(三)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簽約報到手續的;
(四)應聘人員考察不符合或自動放棄錄用資格的;
(五)擬錄取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需要選崗的崗位,選崗結束后不再遞補。其他崗位錄取手續辦理后不再遞補。
九、招聘信息發布網址
招聘公告可通過以下網站查詢:
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http://www.yixing.gov.cn/wsj/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www.yixing.gov.cn/rsj/
本次公開招聘的其他各類信息在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站上公布,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查詢。
報名咨詢電話:0510-87988643、87980417、87991884。
十、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將貫徹“公開、民主、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嚴格秉公辦事,接受社會監督。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宜興市紀律檢查委員會:0510-87986221;
宜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10-87985125;
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0510-87980140。
十一、誠信管理
考生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錄用過程中的非誠實守信行為,將被記入無錫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生失信行為數據庫,并提供給公共信用信息機構;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察環節,考生個人信用情況將作為考察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本公告由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宜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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