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咸寧市企事業單位引才專列通城專場活動招聘73人公告
來源:通城縣人民政府
2024-03-25 10:09:56
咸寧市2024年企事業單位“引才專列”通城專場活動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新時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實施人才強縣戰略,加強高素質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決定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開展咸寧市2024年企事業單位“引才專列”通城專場活動。
一、活動時間
2024年4月2日—4月3日
二、引進計劃
本次“引才專列”通城專場活動面向高校和社會各界提供38個優質事業編制崗位和29個重點企業重要崗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總計268人。招聘的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和附件2。
三、引進對象
本次“引才專列”活動事業單位引進對象為全國“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國內普通高校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且本科畢業于全日制普通高校)及以上畢業生;企業招聘原則上放寬至全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及以上(特殊崗位學歷要求由企業自行確定),并滿足企事業用人單位相關崗位招聘條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事業單位應聘考試:
1.曾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在各級各類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通城縣區域內機關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引進流程
1.現場報名。本次引進活動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在設點引進的院校現場報名,具體地點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南湖校區)文潭樓一樓招聘大廳。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真實完整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提供如下材料: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往屆畢業生)、學位證(往屆畢業生)、學生證(應屆畢業生)、個人簡歷和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以上材料為復印件(A4紙)一式兩份。在職人員參加應聘的,需由所在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同意報考證明。
報名時間:2024年4月2日上午9:00—12:00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核、考察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有關信息,誠信報考。報考人員要對照《崗位表》的條件要求,填寫和提供材料,并對填報和提供的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應聘人員報名資格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凡不誠信報考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經招聘工作任一環節查實,均取消應聘資格或聘用資格。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31日,《崗位表》中相關崗位的年齡條件均按周年計算。如某崗位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即1988年7月3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2.資格初審。資格初審時間:2023年4月2日下午
現場報名后,“引才專列”工作專班根據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符合條件者通知參加面試考核。應聘者持個人有效身份證件按要求參加面試考核。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凡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3.面試考核。面試時間:2024年4月3日上午8:30
面試地點: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南湖校區)文潭樓
面試考核工作由“引才專列”工作專班組織。面試根據崗位要求采取提問、實操、試講、教案探討和病例分析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專業素質、綜合能力、舉止儀表、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情況,具體方案由組織方結合實際研究確定。
事業單位招聘實行面試考核成績合格線控制,面試考核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5分,低于最低合格線的考生,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面試考核成績作為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考核后按照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對考生進行排序,并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面試考核成績并列情況下依次按照學歷高者優先、有工作經歷者優先原則進行錄取。
企業招聘面試考核內容由各企業自己根據崗位要求設定,綜合考生考核情況,確定擬引進人選。
4.崗位調劑和補錄。“引才專列”活動中用人單位崗位出現招錄空缺的,可進行調劑和補錄。調劑只在參加了報名和面試考核且滿足面試合格線的考生中進行,調劑只進行一次。面試考核結束后未入圍體檢考察對象的考生,可申請調劑(須符合申請調劑崗位的資格條件等要求),每人只能申請一個崗位調劑,申請調劑的崗位出現競爭的由用人單位組織第二次面試考核,以第二次面試考核成績為最終成績進行排序,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對于未能進入體檢考察的考生,通城縣參加“引才專列”活動的用人單位可根據人才需求組織補錄。“可調劑和補錄”是指招聘單位根據需要提出申請,由“引才專列”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調劑補錄,不是必須調劑補錄。
5.簽訂三方協議或就業意向書。面試考核結束后,由各引才單位綜合考生考試情況,確定擬引進人選。對于引進到事業單位工作的考生,簽訂意向就業協議,其中對2024年應屆畢業生,現場僅填寫報名表和簽訂“三方就業協議”,在辦理聘用手續時不能提供學歷、學位證書的不予聘用。對于引進到企業工作的考生,由企業安排相關負責人與考生現場簽訂就業意向書。
6.體檢。經面試考核等程序后,根據有關規定組織擬引進人選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7.考察評定。由縣委人才辦和用人單位組織對擬引進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工作表現、專業素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察評定,并對照其檔案和提供的報考信息、相關材料作進一步核實。
8.公示和辦理引進手續。體檢、考察結束后,招聘單位根據考生面試考核成績、體檢、考察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原則上一周內報縣人事管理綜合部門備案。經公示7個工作日后無異議,按程序辦理聘用、上崗等手續。
五、管理及待遇
(一)事業單位
本次“引才專列”活動全職引進到事業單位的人才,相關經濟待遇可按《通城縣引進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實施辦法(試行)》(雋辦發〔2023〕6號)文件執行。
1.經濟待遇
(1)工資。引進人才工資待遇按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相應職級工資標準確定。
(2)安家費。按照“雙一流” 建設高校(A類)博士研究生10萬元/人、碩士研究生5萬元/人,其他高校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職稱、高級技師8萬元/人,碩士研究生和中級職稱3萬元/人的標準一次性給予安家補助。
(3)住房保障。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引進人才在我縣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時,按購房款的 30%給予購房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20 萬元;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副高級職稱、或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引進人才,按購房款的 20%給予補貼,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 10 萬元;引進人才在我縣無自有住房的,可申請入住人才公寓。
(4)生活補貼。對全職引進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級職稱、高級技師人才按照3500 元/人/月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對全職引進的“雙一流”建設高校(A 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副高級職稱按照 2000 元/人/月,其他高校碩士研究生、中級職稱按照 1500 元/人/月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對全職引進的“雙一流”建設高校(A 類)全日制本科生按照 1000元/人/月的標準發放生活補貼。上述生活補貼經申請核準后一年一發,連續發放三年。
2.政策待遇
(1)崗位管理。對在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且取得副高職稱的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到專技七級崗位;對在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碩士研究生,工作滿一年且取得初級職稱的,可聘用到專技十一級崗位,工作滿 3 年且取得中級職稱的,可不受崗位限制,直接聘用到專技十級崗位;對在事業單位管理崗工作滿一年且表現優秀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可聘用到管理七級、八級崗位。
(2)跟蹤培養。對在事業單位擔任管理崗八級以上或副高專業技術職務2年以上、具有機關急需緊缺專業背景的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可按相關規定和程序擇優調入機關擔任副科級以上領導職務。
3.服務保障
引進人才在住房、辦理落戶、配偶工作、子女入學、社會保障等方面,在政策范圍內予以優先照顧。
4.試用期限
引進的人才實行一年試用,試用期內享受正式在職的事業單位同職級人員工資待遇。
5.服務期限
引進人才原則上最低服務期為5年(經組織調動的除外),須與縣委人才辦、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年限協議,服務年限從聘用之日起計算。對服務期內自行終止合同的聘用人員,將不誠信行為記入個人人事檔案,3年內不得參加通城縣各類招聘(錄),取消相應待遇并追回已發人才引進相關補貼。
(二)企業
本次“引才專列”活動全職引進到我縣國有企業和重點民營企業的人才,經縣委人才辦和縣人社局進行認定后,可按照《咸寧市關于“大學生引進計劃”的實施意見》(咸辦發〔2019〕10號)享受相應政策待遇。
1.工資。引進人員的薪資待遇由招聘人員和用人企業自行協商。
2.生活補貼。對35周歲以下來通城就業并簽訂3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雙一流”大學本科生,每人每年分別給子10000元、8000元、5000元的生活補貼,連續補貼3年。
3.服務保障。引進人員在住房、辦理落戶、子女入學、社會保障等方面,在政策范圍內予以優先照顧。
六、工作紀律
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招聘組織工作安排,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規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應當回避的對象按規定自覺遵守回避制度。
附件: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