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東泰安市直及高新區學校招聘教師44人簡章
來源:泰安市教育局
2024-03-19 09:54:20
2024年度泰安市市直及高新區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結合泰安市市直及高新區學校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現將2024年度泰安市市直及高新區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應在40周歲及以下(1983年3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熱愛黨的教育事業,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6.具有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應聘的人員范圍
1.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得應聘;
2.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各類公務員和事業單位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4.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規定情形的崗位。
(三)崗位應聘條件
1.崗位專業要求。各招聘崗位具體要求由招聘單位根據教育行業特點和單位需要,主要參照教育部相關專業學科目錄設置。應聘時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或國家承認的學歷教育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其中,應聘人員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階段取得國家承認的輔修專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的,可與相應的畢業證書配合使用,依據輔修專業證書、雙學位證書、第二學士學位證書注明的專業報考。招聘崗位要求具有學士學位以上學位證書的,應聘人員應具有符合崗位專業要求相對應的學位證書。
2.學歷學位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符合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廳〔2016〕2號)和《教育部辦公廳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業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19〕1號)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且2024年畢業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須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
3.教師資格證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與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生同期畢業的留學回國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須在辦理聘用手續前取得;其他人員應聘的,教師資格證書須在2024年3月22日前取得。
4.其他可應聘情形。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2024年泰安市市直及高新區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的崗位條件、招聘人數等具體要求見《2024年度泰安市市直及高新區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匯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匯總表》)。根據山東省教育廳有關規定,本次招聘中報名起點為研究生的崗位,對獲得山東省師范類高校學生從業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人員放寬至大學本科。
三、報名流程
報名在統一時間內按照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等流程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網上報名時,須仔細閱讀簡章全文及《2024年度泰安市市直及高新區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應聘須知》(附件2)有關注意事項。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有關證書證明證件騙取報名資格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報名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法律責任。應聘人員在應聘全過程中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一)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2日 9:00-3月26日16:00
查詢時間:2024年3月22日11:00-3月27日16:00
應聘人員登陸泰安市教育局網站(http://jyj.taian.gov.cn)進行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全面、準確。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招聘單位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3月26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
應聘人員對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學歷、學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與招聘單位聯系。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可以通過《崗位匯總表》(附件1)查詢。
(二)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3月22日11:00-3月27日16:00
招聘單位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假日不休息),報名期間及時查看本單位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并通過網上報名系統反饋。網上初審是根據應聘人員網上填寫的信息進行初步審核,網上初審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最終依據。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應聘人員可在網上提交(修改)報考信息2小時后至2024年3月27日16:00前登錄報名網站,及時查詢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對報名初審結果有異議的,可在2024年3月27日16:00前向招聘單位或泰安市教育局反映,不在規定期限內反映,視為對初審結果無異議。
(三)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3月22日11:00-3月28日16:00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成功后,不再退費。繳費成功人員于2024年4月17日9:00—4月20日9:30登錄報名系統打印準考證、《2024年度泰安市市直及高新區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和《應聘市直及高新區學校教師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
根據省發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在網上初審通過后,于2024年3月27日16:00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具體辦理方式詳見附件2有關條款)。
筆試開考比例為1:3。報名結束后,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的情況,在泰安市教育局網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崗位的已繳費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崗位匯總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一次。請應聘人員在繳費成功后,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并保持通訊暢通。
(四)資格審查
招聘單位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確定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環節中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問題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需按《2024年度泰安市市直及高新區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應聘須知》(附件2)和招聘崗位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
(一)筆試
筆試只考一科,重點考察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基礎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礎知識(滿分100分),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學科專業知識、教材教法等相關知識。為保證新進人員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教育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憑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與報名時一致)參加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4月20日上午9:00-11:30。如有變動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隨時關注泰安市教育局網站。
(二)面試
面試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照1:3的比例,根據招聘崗位和招聘人數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并按規定程序面向社會公布。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在泰安市教育局網站發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在公告規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經審查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本招聘崗位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泰安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在泰安市教育局網站上公布。面試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進入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
按照先體檢后考察的順序,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等額組織體檢考察工作。同一招聘崗位出現應聘人員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筆試成績仍相同的進行加試,如需組織加試另行公告。
五、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所有體檢項目檢查完畢后,主檢醫師認為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做出判斷的,應聘人員要服從主檢醫師的安排,做進一步檢查。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收到體檢結論7日內申請復檢。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從同一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考察范圍。招聘單位組成考察工作組,具體負責考察工作。考察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同時,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考察工作小組根據考察情況作出考察結論。考察環節出現的空缺不再遞補。
七、公示和聘用
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泰安市教育局網站上統一公示,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經查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提出聘用意見報主管部門同意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相關手續。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市直及高新區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考試設5年最低服務年限,招聘學校須在聘用合同中約定最低服務年限或與受聘人員單獨簽訂最低服務期協議。
八、其他事項
本次市直及高新區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應聘人員應及時關注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公告通知消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對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泰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誠信檔案庫。本次招聘發布的簡章、崗位匯總表、應聘須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其他未盡事宜,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相關規定執行。
招聘單位咨詢服務電話:見《崗位匯總表》
公開招聘監督聯系電話:0538-6991878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38-6987989
咨詢時間:2024年3月22日至3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30
本簡章由泰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泰安市教育局
2024年3月18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