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江蘇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長期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師30人公告
來源: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
2024-03-17 10:35:13
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長期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深入實施“人才強校”戰略,提高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科學研究水平和核心競爭力,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規定,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全額撥款事業單位,http://www.csit.edu.cn)決定面向社會長期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師30名(列入高校人員總量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及條件等詳見《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長期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師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備注:本次招聘學科專業名稱參照《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執行。
二、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協作,敬業樂群,廉潔奉公。
(三)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符合學院發展需要,能勝任教學、科研等工作。
(四)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78年3月8日(含)以后出生。如同時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科研成果豐碩,年齡可放寬到50周歲,即1973年3月8日(含)以后出生。戶籍不限。
(五)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4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其他人員須于報名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方可報考,其他國(境)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方可報考。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4屆畢業生;
2.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3.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4.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三、相關待遇
薪資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科研、教學等獎勵根據學校政策及本人實際成果情況上不封頂;具體引才安家待遇根據應聘人員實際情況“一人一議”。
四、報名
(一)報名時間:本公告招聘崗位為長期招聘崗位,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公告發布10個工作日后,學校根據崗位報名情況,不定期啟動考核程序,及時公布每期招聘結果、通報崗位招聘進展和空缺等情況,崗位招滿即止,未招滿的崗位報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報名方式:應聘者將應聘材料發送至學校人事處郵箱rsc@csit.edu.cn。發送郵件主題格式:崗位代碼+姓名+畢業學校+專業+學歷學位。
(三)報名提交材料
1.《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長期公開招聘博士研究生教師報名表》(見附件)。
2.身份證、本科及以上階段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獲獎證書等掃描件。
3.本人主要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等掃描件。
4.國(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5.應聘思政教師崗位還需提供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國共產黨黨員(中共預備黨員)證明材料掃描件。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有未按要求提供報名材料或弄虛作假者(與報名表所填寫信息不符),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資格初審
經學校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確定人員名單后在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公示3天無異議后組織相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和考試。
五、資格復審和考試
(一)資格復審
正式考試前,學校將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應聘人員須提交報名時提供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的,學校有權取消其參加考核資格。
資格復審以及考試的時間和要求在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官網另行通知。
(二)考試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參加考試。
考試方式為教學試講和面試。主要考核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等。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成績當場公布。在合格分數線以上,考試總成績計算方法為教學試講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二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者在前,如教學試講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另行安排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六、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具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待辦理完事業單位聘任手續后統一報銷。
達不到合格標準的考生,當場(當日)復檢項目,由體檢機構直接進行當場(當日)復檢;非當場(當日)復檢項目,考生可在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復檢由體檢組織機關選擇另一家定點醫療機構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懷孕考生X光等項目暫不檢查,孕期結束再完成體檢。
七、考察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對不符合公告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公示和聘用
(一)學校根據招聘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資格復查和考核(考察)結論,確定擬聘用人員。
(二)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辦理錄用手續,列入高校人員總量管理。
(三)擬聘用人員應在《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內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九、紀律與監督
招考聘用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招考紀律,嚴格秉公辦事,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監督電話:太倉市紀委0512-53531142;學校紀委0512-53940821;太倉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事業科:0512-53534846)。
十、本公告由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人事處0512-53940823、0512-53940887
郵箱:rsc@csit.edu.cn
學校地址:江蘇省太倉市科教新城健雄路1號
蘇州健雄職業技術學院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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