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寧洱縣教育體育系統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第三輪招聘11人公告
來源:寧洱縣人民政府
2024-03-12 14:17:11
2024年寧洱縣教育體育系統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第三輪招聘公告
為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改善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2023年11月28日、12月8日第一、二輪招聘后,現結合崗位計劃空缺實際,進行2024年寧洱縣教育體育系統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第三輪招聘,計劃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1名,現將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嚴控編制、計劃進人的原則;
(二)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普洱中學招聘10人
1.高中部7人。其中:高中語文教師2人,高中數學教師1人,高中英語教師1人,高中物理教師1人,高中歷史教師1人,高中思想政治教師1人。
2.初中部3人。其中:初中數學教師1人,初中化學教師1人,初中地理教師1人。
(二)寧洱縣職業高級中學招聘1人
高中政治教師1人。
(學校簡介詳見附件 1、具體招聘崗位及要求詳見《寧洱縣2024 年教育體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招聘簡章》附件2)。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指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2023年、2024年畢業生,本科學歷者要求是師范類專業、研究生學歷者要求本科階段是師范類專業)。
2.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報考人員本科階段不屬于師范類專業的,根據學業水平、獎懲情況等因素且符合學校崗位要求的經招聘領導小組同意,也可報考相應崗位。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不得超過35周歲(1989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6.承諾在寧洱縣服務期不少于5年(含試用期);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戶籍要求:不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2.2024年3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不含因提升學歷層次就學辦理辭職手續的人員。
3.2024年3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級事業單位通過急需緊缺人才招聘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
4.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2023年在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浪費考錄資源尚在禁考時限的人員,歷年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時限的人員。
5.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含取得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在讀的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現役軍人;
7.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24年3月11日在寧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ne.gov.cn/)發布。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向資格審查組遞交簡歷、推薦材料等應聘材料,進行現場報名,一人限報一個崗位,重復報名或不符合招聘對象、招聘條件及具體崗位需求的視為無效報名。
報名時間及地點:
第一場次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1日上午 9:00—16:00
報名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大學生活動中心一樓招聘大廳
第二場次
報名時間:2024年3月23日上午 9:00—12:00
報名地點:云南師范大學呈貢校區西區田徑場
按招聘時間和地點進行順序招聘,如在第一場次招聘中已完成全部崗位招聘,則不再進行后續招聘。
報名需提供材料:必須按崗位要求提供相應證書、證件原件和復印件一份進行審核,否則不予資格審核通過。
報名人員需提供個人推薦材料(含個人簡歷及在校期間學習成績證明、各級各類獲獎證書、聘書、榮譽證書)、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教師資格證(2024年畢業生持院校證明材料及《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所讀院校出具的師范類專業證明(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提供本科階段師范類專業證明)、普通話等級證書及《2024年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教育體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報名表》《未就業承諾書》《證明(模版)》各一份(請應聘人員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載填寫)等材料。
(三)資格審核
1.報名結束后,由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的學歷層次、所學專業、畢業時間、學業成績、個人特長、獲獎情況以及是否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等方面進行審核,資格審核合格人員按崗位進入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如達不到比例的崗位,原則上取消崗位面試,如確需繼續開考的按程序報急需緊缺人才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并向人社部門備案后,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2.2024年畢業生持學校開具證明材料參加資格審核,如面試通過,待正式畢業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崗位要求提供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到用人單位進行審核,如畢業后應聘者不能提供相關證書原件的,則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資格審核合格確定進入面試人員,通知參加面試以電話通知為準,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達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
3.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考生報名時因特殊原因暫不能提供本科階段師范類專業證明的,可以以承諾制方式承諾在規定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核驗,如在規定時限內不能提供證明或提供證明無效的,則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四)面試
1.面試對象
資格審核合格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2.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模擬課堂教學+知識問答”的方式進行,不安排考生備課,根據抽簽順序由引導員引導考生進入考場面試。
3.面試時間、地點
(1)面試時間:第一場次面試時間為2024年3月22日至面試工作結束,各崗位具體面試時間以面試組織實施單位電話等方式通知為準;第二場次面試時間以面試組織實施單位電話等方式通知為準。
(2)面試考場指導時間:每名考生面試時間20分鐘,其中:教學講授15分鐘、知識問答5分鐘。
(3)面試地點:待定(具體以電話通知為準)。
(詳見附件6面試注意事項)
(五)簽訂就業協議
面試結束后,進入后續程序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含補充協議)。其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2024屆畢業生須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審核單位進行審驗,同時提交復印件各一份,考生簽訂《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誠信守法承諾書》。
(七)考察
簽訂就業意向協議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學籍檔案由用人單位及寧洱縣教育體育局負責審核,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學習教育等方面進行考察,無異議后進入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不進入后續招聘環節。
(八)體檢
擬聘用人員必須參加體檢,對體檢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不予聘用。應聘人員未及時按要求完成體檢,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體檢醫院為寧洱縣人民醫院;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按規定進行一次復檢,復檢醫院為普洱市人民醫院或普洱市中醫醫院;體檢費用自理。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九)遞補事項
招聘過程中,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應聘人員放棄、考察和體檢不合格等,出現崗位空缺的,由寧洱縣教育體育系統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是否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原則進行遞補。自愿放棄人員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放棄承諾書。
(十)公示
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建立擬聘人員入職信息核查機制,招聘單位建立與司法機關違法犯罪信息庫查詢機制,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猥褻、吸毒等違法犯罪記錄的,一律不予聘用。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寧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ne.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對擬聘用人員有異議的,可以向縣人社局、縣教體局或者縣紀檢監察部門投訴。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所有匿名舉報均視為無效舉報,不予受理。
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實行聘用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輪聘用合同期限(服務期限)不少于五年(含試用期一年)。
五、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其他事項
(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寧洱縣教育體育局 李老師:0879-3236575
(二)投訴電話
寧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
電話:0879—3333371
(三)查詢網站
寧洱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ne.gov.cn/
(四)其他要求
1.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在應聘、面試、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應聘教師崗位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不符合申請中學教師資格條件者、經公示條件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聘用協議書(含補充協議)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3.聘用人員上崗后,享受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待遇。
4.應聘人員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應聘者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自行負責。
5.非普洱市籍駐普高校畢業生畢業年度參加普洱市縣(區)及以下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招聘視為普洱市戶籍。
七、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寧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寧洱縣教育體育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三)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有參加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員存在回避情形的應主動報告緊缺急需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不及時報告或有意隱瞞的,予以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規給予組織處理或處分。
(四)請各位報名人員認真對待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和到寧洱縣工作一事,審慎報名,參與資格復審但未參加后續招聘環節、簽訂協議后放棄、未按規定到聘用單位報到等行為屬于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將記入事業單位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普洱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
八、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1:學校簡介.docx
附件4:未就業承諾書.doc
附件5:證明(模板).docx
附件6:面試注意事項.docx
寧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教育體育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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