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廣西賀州市直學校赴湖南高校招聘應屆生38人簡章
來源:賀州市人民政府
2024-03-01 09:58:52
廣西賀州市直學校赴湖南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賀州市直學校赴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順利開展賀州市直學校赴湖南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工作,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等有關規定,賀州市直學校計劃公開招聘教師3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和計劃
賀州市職業教育發展中心、賀州第一高級中學、賀州第二高級中學、賀州第三高級中學、賀州市實驗中學共計劃公開招聘教師38名。具體崗位詳見《賀州市直學校赴湖南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對象和范圍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和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招聘對象原則上為2024屆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生(以碩士研究生身份報考的,本、碩專業均應符合崗位對專業的要求),應聘對象應具備如下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 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4. 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1998年3月7日至2006年3月7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學歷年齡放寬至30周歲(1993年3月7日以后出生);
5.自愿在賀州市教育系統教師崗位服務滿5年。
(二)崗位條件
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計劃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在以往公務員招錄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3.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4年應屆畢業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齡等有關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均以2024年3月7日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簡章
從2024年2月29日起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基礎信息公開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及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站等發布。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 報名。報名分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考生只能報考本次招聘計劃中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1)網絡報名。2024年3月7日9:00至2024年3月13日17:00。報考人員將《賀州市直學校赴湖南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發送至報考的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電子郵箱地址詳見《計劃表》。招聘單位將按照《賀州市直學校赴湖南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簡章》(以下簡稱《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在收到《報名表》等材料次日起2日內反饋網絡報名資格審查結果(最后一天報名的,當天反饋審查結果)。
(2)現場報名。現場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14日9:00至12:00。地點為湖南師范大學二里半校區至善樓215教室。
2.資格審查。網絡報名和現場報名人員均需于2024年3月14日9:00至12:00在湖南師范大學二里半校區至善樓215教室提供以下原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復審):(1)《賀州市直學校赴湖南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表》;(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核驗后返還;(3)畢業生就業推薦表;(4)誠信承諾書。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所學專業核心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經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以報考。此類考生需在報名時提交《專業核心課程相似說明承諾書》,并于2024年3月14日資格復審時提交所在畢業院校出具的《核心課程證明》原件。
招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賀州市直學校赴湖南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給相關招聘單位核驗,逾期未能提交核驗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同時已簽訂的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自動失效。報名表和證明材料是資格審查、考察聘用的重要依據,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并按時提供。不按要求填報、提供或填寫虛假信息所導致的后果,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時間為2024年3月14日16:00-17:00,考生必須于15:30前到達指定筆試教室(如有改變,另行通知),筆試地點為湖南師范大學二里半校區至善樓,具體筆試教室由招聘單位通過考生微信群等方式公布。
經審核,確定需要參加筆試的考生按規定參加筆試,筆試方式為撰寫教案(免筆試考生不用參加筆試)。筆試重點測試教育教學理念、課堂教學設計、教育教學方法等內容,筆試素材為招聘崗位相應層次的教材,現場隨機抽取教材其中一個章節內容撰寫教案(如高中語文教師崗位,測試范圍為現行人教版高一、高二語文必修教材全套),報考賀州市職業教育發展中心崗位的考生所需教材由所報考學校準備;報考賀州第一高級中學、賀州第二高級中學、賀州第三高級中學、賀州市實驗中學崗位的考生所需教材由考生自行準備(各學校使用教材的版本見附件7)。
計劃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比例應達到1:3及以上方可開考。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原則上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至1:3比例,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未達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開考。
筆試結束后即組織評委評分。筆試滿分100分,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報考人員出現筆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面試入圍人選。筆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碩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屬師范類大學公費師范畢業生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且不受1:3的限制;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四)面試
面試時間:2024年3月15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通過考生微信群等形式通知。
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重點考察考生思想表現、專業知識、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適崗度,以及對試講內容重點難點的把握、教學方法運用、雙邊活動情況、語言教態、教學時間控制以及板書設計等。
通過隨機抽簽方式確定同一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順序和試講內容。抽簽確定試講內容后,允許考生備課10分鐘,然后進行面試。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
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考察人選1:1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分數)相同時,學歷高者優先;均相同時,以面試第一要素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時,以面試第二要素成績高者優先;再相同時,進行加試,直至確定該崗位進入體檢、考察最終人選。
招聘單位與進入體檢、考察階段的考生簽訂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若有考生放棄簽訂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則在報考該崗位考生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遞補;簽訂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后放棄的,則該崗位不再遞補。
(五)體檢與考察
1. 體檢。體檢工作由賀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在2024年7月上旬進行。體檢須到縣級以上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賀州市教育局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逾期不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
2.考察。考察工作由賀州市教育局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各招聘單位具體實施。
簽訂畢業生就業意向協議后放棄,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不再遞補。體檢、考察工作另行通知。
(六)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的,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基礎信息公開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七)聘用
擬聘用人選經公示無異議的,按入編報批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正式簽訂聘用合同,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
對公示有異議,經核實影響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反映問題難以核實的暫緩審批,待核實清楚后按有關規定辦理。
四、招聘咨詢及監督
本次招聘具體事宜由賀州市直學校赴湖南高校公開招聘2024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74—5139579(賀州市教育局、賀州第三高級中學)
0774—5203101(賀州市職業教育發展中心)
0774—5261398(賀州第一高級中學)
0774—5211675(賀州第二高級中學)
0774—5686001(賀州市實驗中學)
監督電話:0774-5139567(賀州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
賀州市教育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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