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紅河彌勒市博士研究生招引3人公告
來源:紅河人才網
2024-02-20 14:37:27
彌勒市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引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彌勒市人才隊伍建設,改善和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紅河州事業單位緊缺人才招聘引進實施辦法(試行)》《“智匯彌勒”人才項目(試行)》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報經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彌勒市決定招引博士研究生3人。
一、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并取得博士學位的高校畢業生。報名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6月30日。
二、招聘崗位
詳見《彌勒市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引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崗位規定的條件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紅河州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受過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解除處分或影響期未滿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察調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如實填寫《彌勒市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引報名表》(附件2),連同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工作經驗證明材料、其它專業能力證明材料等掃描件以PDF打包壓縮發送至郵箱mlzzbrcb2021@163.com。
(二)時間安排
本次博士研究生招聘信息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有效。
注:崗位招滿后,該崗位自動取消,不再接受報名。
(三)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時,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
4.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負責;
5.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四)資格審查
1.收到報名材料3個工作日內,由中共彌勒市委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資格初審。
2.資格初審合格者,參加現場資格復審。現場資格復審于面試前1天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彌勒人社”微信公眾號,并保持電話暢通。審核材料與報名材料相同,報名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1份),原件查驗后現場退還。
五、面試、體檢和考察
(一)面試
本次招聘由中共彌勒市委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面試,采取面談的方式,主要考察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實際工作能力以及對彌勒發展的思考規劃等。
(二)體檢
面談通過人員參加體檢,體檢由中共彌勒市委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公立醫院進行體檢。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等規定執行。
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按有關規定處理。
(三)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考察由中共彌勒市委人才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負責。考察的重點是了解掌握考察對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對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棄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的,在合格分數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如在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其中一個環節已經遞補過的,在其后環節就不再遞補。
面試、體檢、考察時間和相關事宜另行公告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彌勒人社”微信公眾號,保持電話暢通。
六、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出現問題或個人放棄有崗位空缺的,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環節未出現過遞補的,可進行一次遞補;如該崗位在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環節已經遞補過的,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七、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八、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九、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現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三)符合《“智匯彌勒”人才項目(試行)》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不同人才類別政策待遇詳見鏈接:https://mp.weixin.qq.com/s/EXUjey2xD87M70tnB-YDFg)
十、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嚴格遵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凡與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試考官、工作人員、監督人員,應當回避:涉及本人利害關系的;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以及其他親屬關系人員的利害關系的;其它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人才招引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遵守公開招聘的有關紀律規定,杜絕弄虛造假。
十一、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有關通知或安排發布的官方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www.hhzrc.cn)及“彌勒人社”微信公眾號,請各位報考人員主動及時關注以上網站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本人負責。
(二)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它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未盡事宜另行公告
十三、本公告由中共彌勒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系方式:
中共彌勒市委組織部人才辦:
0873—6122417
彌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管理科:
0873—6355928
中共彌勒市委組織部 彌勒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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