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貴州都勻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招聘輔助執法協管人員36人簡章
來源:都勻市人民政府
2024-02-07 12:05:08
都勻市綜合行政執法局2024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執法協管人員簡章
為加強城市環境的管理,改善城市環境,優化城市形象,結合工作實際,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都勻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輔助執法協管人員3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按照公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驟實施。
二、工作職責
輔助執法協管人員主要工作職責是:在都勻市城市建成區開展市容管理等方面工作。
(一)向市民宣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協助執法人員開展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等工作;
(二)對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進行巡查、報告、勸阻、制止,督促其改正;
(三)協助執法人員開展工作;
(四)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2006年2月至1989年2月出生),男性身高1.6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5米及以上;
4. 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具備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
5. 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身體健康,體貌端莊,無傳染性疾病,無殘疾,無紋身,無色盲、色弱,表達能力順暢;
7. 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結案的;
2. 受過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 因賣淫、嫖娼、賭博、吸毒等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4. 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因嚴重違紀違規被辭退或者解聘的;
5.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6. 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 報名時間:2024年2月18日—2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 報名地點:都勻市劍江中路79號(原老市公安局大樓)10樓1006辦公室。
4. 報名材料:報名人員需攜帶《都勻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輔助執法協管人員報名表》(見附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退役軍人須持退伍證或相關證明。報考人員均需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與報名同步,審查應聘者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應聘者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寫錯誤或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或與其他單位已簽訂勞動合同,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隱瞞真實情況擅自應聘的,造成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三)筆試、面試及總成績
1. 筆試
筆試成績總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成績公布后,由招聘小組確定“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并在“都勻市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面試總分100分,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面試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為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進入下一環節考生。面試成績均設最低合格分數線,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
總成績按筆試占50%,面試成績占50%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方式如下: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四)體檢
體檢根據招聘崗位人數計劃,由總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必須在指定的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崗位可按總成績名次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由都勻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五)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違法違紀等情況。考察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信息、材料的真實準確性。
(六)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應聘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試用期),進行崗前培訓,培訓合格待試用期滿后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人員身份為輔助執法協管員(非機關、事業編制)。
五、薪資待遇
新聘輔助執法協管員的工資待遇及相關保險事宜按都勻市有關政策和薪酬待遇執行。
六、試用期
新聘輔助執法協管員實行1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二)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密切關注在“都勻市人民政府網” (https://www.duyun.gov.cn/)上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考生因未閱讀或誤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因考生聯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聯系不上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三)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都勻市綜合行政執法局。
(報名咨詢電話:0854-8259880;聯系人:王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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