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臺州路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選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路橋區人民政府
2024-02-05 16: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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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路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開選聘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視野,優化事業單位人員結構,根據《臺州市路橋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暫行辦法》(路人社發〔2020〕3號)、《關于嚴格規范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臺人社發〔2021〕16號)精神,經研究決定路橋區房地產事務中心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崗位和人數
路橋區房地產事務中心工作人員1名。
二、選聘范圍
選聘范圍為人事關系在路橋區的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的人員。選聘對象不包含學校(含幼兒園)正式在編人員。
三、選聘要求
1.熱愛辦公室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事業心、責任心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身體健康,年齡在35 周歲及以下(1988年2月5日以后出生)。
3.具有較強綜合文字能力。
4.區級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人員,應在同一單位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人員,應在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滿5年(含試用期);通過招生招聘并軌方式為基層事業單位定向培養的人員,須按協議執行最低服務年限;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交流到新單位后工作滿1年。
5.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尚無結論的;尚處于黨紀處分或政務處分影響期的;人事檔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齡兩歷一身份”(出生時間、參加工作時間、入黨時間、學歷學位、工作經歷、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身份)等重要信息記載存在重大疑點的;因健康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適宜選聘的,不得參與選聘。
四、選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2月5日起至2月18 日,工作日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方式:采用現場方式報名。現場報名地址:路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路橋區文化路2號)413辦公室。聯系電話:0576-82409195。
3.報名材料:現場報考人員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認證(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路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表》,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崗位選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達到1:3方可開考。
(二)筆試
筆試科目為文字寫作能力,滿分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三)面試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選聘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進入面試范圍。筆試缺考(或0分)者不得進入面試范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進入下一環節。若參加面試人員不滿1:2則取消該崗位選聘計劃。
書面確認不參加面試的,在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供相關證明,遞補工作須在面試開始24小時前完成。報考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后放棄面試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開始前24小時以內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
(四)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分數、面試分數各占50%的比例折合總成績(總成績保留至小數點后三位,尾數四舍五入)。根據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分數高的排位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進入考察范圍的人員須提供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簽署同意報考意見并加蓋公章的證明。無法提供證明的,視作放棄考察資格。考察著重了解擬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由路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
對擬選聘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聘的,按規定程序辦理交流聘用手續。
五、其他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
2.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存在造假行為,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聘資格。
3.本公告所涉及的學歷、學位取得時間及服務年限截止2024年2月5日。出生日期以公安機關發放的身份證或戶口簿為準。
4.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路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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