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編制外工作人員招聘25人公告
來源: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
2024-01-19 17:52:57
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2024年編制外工作人員招聘公告(第一期)
根據醫院發展需求,現面向社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醫院概況
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創建于1978年,前身系紅河州精神病醫院,是隸屬于紅河州衛生健康委員會直屬的一所以精神醫學為專科特色,綜合醫學融合發展的集醫療、教學、科研、預防、康復、保健于一體的三級甲等公立醫院,設永禎院區、澤園院區、山竹坡精神康復院區三個院區。系紅河州精神衛生中心、紅河州優撫醫院、紅河州惠民醫院、紅河州青少年心理健康咨詢中心、紅河州心理危機研究與干預中心、紅河州精神醫學質量控制中心、云南省精神衛生人力資源滇南培訓基地、國家標準化高血壓中心示范單位、國家標準化心衰中心和房顫中心建設單位、國家級心血管病中心高血壓專病醫聯體分中心、國家房顫中心云南省第一人民醫院分中心、云南省藥械監測哨點醫院、馬應龍肛腸診療技術研究院臨床基地。系昆明理工大學、紅河學院等院校的實踐教學基地,紅河衛生職業學院非直屬附屬醫院,曲靖醫專、楚雄醫專、昆明衛生職業學院等院校的教學醫院。
二、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確保素質的原則。
(三)堅持考試考核合格、擇優錄用的原則。
三、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記錄,熱愛醫療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能勝任本職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或影響期未滿的;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其他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應聘條件的。
四、招聘崗位及要求
詳見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2024年公開招聘合同制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專業類別詳見《2023年紅河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分類試行指導目錄》(附件2)。
五、報名程序及相關事宜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及地點:2024年1月27日至2024年1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14:00—17:00。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行政辦公區(建水縣澤園路28號)。
3.報名要求:自報名之日起,本人攜報名表(附件3)及紙質版簡歷到人力資源科現場報名,不按規定形式投遞或報名資料不齊全者,視為無效報名。
4.資格審查:受理報名后,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人力資源科根據應聘者的基本情況與招聘崗位是否相符進行資格審查,應聘者年齡計算時間截止至招聘當月月末。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力資源科將通過電話或微信等方式通知應聘者進入下一環節。
(二)報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證;
2.個人簡歷(包括個人基本情況、聯系方式、教育經歷、工作經歷);
3.畢業證、學位證書(2024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信網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單);
4.資格證、執業證(應屆生如報名時未取得相關證書的,由考生本人書面承諾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原件,應屆畢業生錄用后自可參加第一次考試當月起計算,兩年內未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5.個人征信報告;
6.在校獲得的相關榮譽證書及其他能夠證明勝任崗位的材料;
7.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人員須真實、準確、有效地提供報考信息,按以上順序裝訂成冊,凡弄虛作假或與應聘資格條件規定不符的,在任何環節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用等資格。報考人員務必提供有效的通訊方式,以便與本人聯絡,因通訊不暢聯系不上,視為自動放棄并取消進入下一環節或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三)考核
1.筆試:本輪考核不設開考比例,資格審查通過人員進入筆試考核。
(1)筆試時間:2024年1月30日上午8:30
(2)筆試地點: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行政辦公區。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根據崗位特點及專業知識要求,主要測試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基本素質和實際工作能力,包括與應聘崗位有關的知識、經驗、能力、心理、人格和價值觀等基本情況。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1)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地點: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行政辦公區。
3.總成績計算
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100分)*50%+面試(100分)*50%。
六、錄用程序
(一)結果公示
面試結束后,計算總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進行排名,根據排名從高到低確定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二)體檢
對擬錄用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體檢結論有疑義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七天內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由人力資源科另行通知。
(三)合同簽訂
體檢、考察合格后,按招聘崗位簽訂相關勞動合同。
七、福利待遇
工資待遇按醫院《編外自主聘用人員管理辦法》執行,經科室及醫院考核優秀者,可根據醫院相關規定按程序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其他福利待遇:科室績效工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工會福利、培訓進修、職業規劃、年度健康體檢等按醫院相關制度執行。
八、監督程序
醫院紀委對公開招聘情況進行全程監督。
九、其他
(一)所有招聘崗位需服從醫院工作安排。因報考人員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二)本公告及內容解釋權屬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人力資源科。
聯系方式:0873-7613048、13688704875 陳老師
通訊地址:紅河州建水縣澤園路28號
附件:
紅河州第二人民醫院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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