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常寧市紀委監委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常寧市紀委監委2024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適應全面從嚴治黨新形勢要求,優化全市紀檢監察隊伍結構,根據工作需要,按照《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中共常寧市紀委監委決定面向常寧市全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選調工作人員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
常寧市范圍內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的在編在崗(現任副科級(含 )以下職務)的人員。
三、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文字工作人員2名,財務工作人員1名。
四、選調條件
(一)必備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條件,具備符合流動調配條件的身份;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體崗位條件
1.文字綜合類。擁有相關專業知識背景和文字綜合能力;在市州委黨報或經國家新聞出版部門批準、具有國內統一發行刊號的市級及以上紙質媒體,公開發表字數500字以上的非學術性文章2篇以上(含2篇)。
2.財務會計類。滿足以下2個條件:①具有2年以上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崗位工作經歷;②財務會計類專業(參照湖南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中經濟學類、會計學、審計學、財務管理、工程造價)畢業或具有中級會計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以上年限要求可累積計算,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1月(含)。
3.除基本條件及具體崗位要求外,其他條件詳見《2024年常寧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與條件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現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在現單位工作未滿1年,新提拔的在現職崗位未任滿1年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曾受黨紀政紀處分,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與所報考單位干部職工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7)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8)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的不予流動的人員。
五、選調程序及方法
嚴格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2024年1月17日至1月25日在常寧黨政門戶網、常寧廉政網、常寧報等媒體發布選調公告,公布選調崗位、人數、資格條件、紀律要求等。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4年1月22日至2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方式:凡是符合選調條件的報考人員到常寧市紀委監委組織部現場直接報名(地址:解放南路19號市委大院內市紀委404房,電話:15873481588、15574707897)。
3.報名所需資料:①《2024年常寧市紀委監委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1份(雙面打印);②《誠信考試承諾書》;③有效期內的本人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需提供在學信網上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撰寫并發表的文稿;④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⑤加蓋市委編辦公章的人員編制信息表;⑥現單位出具的在編在崗同意報考的證明(注明是否在最低服務期限內)。所有材料請使用A4紙打(復)印,報名材料一律不退,請自行留存底稿。
4.報名注意事項:
①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信息不暢通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②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三)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于本次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在公開選調任何一個環節如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選調資格。市紀委監委組織對報名者的相關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后,在常寧廉政網公布報名資格初審合格者名單并發放準考證。
(四)開考比例。公開選調計劃數與有效報考人數的最低開考比例為1:5,如不足開考比例,經中共常寧市紀委監委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取消、核減計劃并予以公告。
(五)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綜合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第三位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考試成績在常寧廉政網進行公示。
1、筆試(分值100分)。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統一管理、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專業素養和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筆試時間和地點待定。
2、面試(分值100分)。面試人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時間為 10分鐘,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注重考察考生的工作能力和與報考職位的匹配性。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體檢時間和地點待定。根據考試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入圍人員名單均在常寧廉政網公布。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選調辦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其中尿毒檢為陽性的也確定為體檢不合格。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人社部發〔2016〕140號)實施。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
因個人原因不參加體檢的,按自動放棄處理。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造成空缺,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為1次。(未參加面試者不列為遞補對象)。
(七)考察。體檢合格人員列為考察對象,在常寧廉政網進行公示。考察通過實地調查、審查人事檔案等方式,對考察人選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實,主要審查考察對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崗位匹配和資格條件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聘用資格。選調崗位計劃出現空缺時,不再遞補。
(八)公示。根據考試綜合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結果由市紀委監委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經紀委常委會研究后確定,并在常寧廉政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任用的,由選調單位辦理試用相關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試用資格。
(九)聘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經常寧紀委常委會研究,確定聘用人員,并試用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按程序辦理調動相關手續,聘用到相應崗位。
六、工作要求
1.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凡從事選調工作人員與報考者有回避關系的,實行公務回避。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如有違紀情況發生,對考生取消選調資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并對違紀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2.各推薦單位要嚴格把關,不得提供虛假證明。對于提供虛假證明的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報考人員違反考試紀律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本公告由常寧市紀委監委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常寧市紀委監委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咨詢電話:15873481588、15574707897;受理舉報電話:15973399458(常寧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
附件1:2024年常寧市紀委監委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與條件表
常寧市紀委監委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