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賀州市生態環境局招聘簡章
來源:賀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4-01-18 09:41:57
賀州市生態環境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35周歲。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了解和熱愛生態環境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管理、綜合分析、溝通協調和文字綜合能力,能熟練運用各類辦公軟件。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五)身體健康,心理素質好,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服從工作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正在服刑、勞動教養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3.涉嫌違法違紀行為正在被立案調查的;
4.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其他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采取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按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聘用等環節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放棄或者缺席參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個環節的,均視為放棄報考和聘用資格。
四、待遇
聘用人員不占用單位編制,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其工資待遇如下:
工資待遇:
(一)工資構成:基本工資+績效
1.基本工資:2390元/月(含社會保險、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社會保險、公積金個人承擔部分隨繳費基數增加而相應增加,并由聘用單位統一代扣代繳);社會保險、公積金單位繳納部分由財政負擔并每月撥入相關經辦機構。
2.績效: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每在本單位工作滿壹年,增加工齡工資30元/月。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公告期:2024年1月18日-1月22日
(二)報名時間:2024年1月23日-1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雙休日不上班)。
(三)報名地點:賀州市生態環境局(南環路羊角山旁)二樓220辦公室,聯系人:葉萍,聯系電話:0774-5696029。
(四)報名事項:凡符合本簡章報名條件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上提供的證件均為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報名表》(附件2),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
(五)報名要求:報名人員應嚴格按要求報名,凡不符合條件要求及弄虛作假的,取消報名資格。
六、招聘方式
招聘程序采取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按發布招聘簡章、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聘用等環節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放棄或者缺席參加本次招聘的任何一個環節的,均視為放棄報考和聘用資格。
(一)筆試:重點考察綜合協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公文寫作能力,不指定考試范圍,滿分為100分,60分(含)以上為合格。
(二)筆試時間:2024年1月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筆試成績查詢:閱卷結束后,筆試人員的成績及排名接受電話咨詢,電話:0774-5696029。
(四)面試:原則上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崗位擬聘用人數與報考人員比例達不到1:3的,所有人員進入面試。
(五)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面試形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面試者的言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綜合分析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現場設5名考官,面試成績滿分100分,由考官現場打分。面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視為面試合格。
(七)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的要求進行,重點審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的情形,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錄用
(一)由賀州市生態環境局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對初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實行動態化管理。根據聘用人員的工作表現或崗位工作實際需要,可對聘用人員進行相應崗位調整,不服從崗位調整的,招聘單位可取消聘用資格。
辦理聘用手續:202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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