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內蒙古滿洲里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招聘31人公告
來源:滿洲里市人民政府
2024-01-05 11:13:20
2024年滿洲里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和《內蒙古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滿洲里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1人,具體詳見《2024年滿洲里市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崗位表》)。
二、應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8年1月10日(不含)至2006年1月10日(含)期間出生的;按照《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對一線醫務人員身心健康關心關愛具體措施的通知》(內衛人發﹝2020﹞3號)文件精神,對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合同制醫務人員(含醫、藥、技),年齡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83年1月10日(不含)之后出生(參加疫情防控的一線合同制醫務人員須提供當地衛健委及單位出具的相關佐證材料);
6.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202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取得時間截止至2024年7月,其他條件(含職位表中各項條件)的取得時間,如《崗位表》無特殊說明,截止日期為2024年 1月 10日(不含)之前,2024年未取得畢業證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正常畢業證明。
(三)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7月底前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列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8.滿洲里市衛生健康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三、招聘程序
招聘簡章在滿洲里市政府網發布,本次公開招聘按照網絡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登錄滿洲里市政府網報名系統鏈接即可報名。
2.報名時間:2024年1月10 日9:00至2024年1 月15 日17:00。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公告》和《崗位表》中的有關應聘要求和資格條件,對照個人情況認真選擇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
4.報名時,應聘人員須先在報名網站上簽署《考生誠信承諾書》,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5.按要求填寫《報名登記表》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電子證件照片(jpg/jpeg格式,100KB以下)。
6.應聘人員在填寫簡歷時,須完整填寫從專科(本科)畢業至今的所有經歷,時間不能斷開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寫或時間有斷開的,將不予審核通過。
學習經歷:要填寫上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讀高校、院系、專業、學位(含第二學位、二學位、輔修學位及專業)。
工作簡歷:截止報名開始之日的工作經歷,要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務單位、所從事工作。未就業期間的經歷,填寫起止年月并注明“待業”。公務員(參公人員)或已被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年限”。
7.崗位表中所要求的專業類別或專業等,主要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學科專業目錄等提出。
8.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發現錯誤的請及時修改(提示:應聘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初審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
(二)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由招聘單位負責。
初審時間:2024年1月11 日9:00— 2024年1月16 日17:00
2.《崗位表》中涉及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招聘單位嚴格按照招聘簡章確定的招聘條件和崗位表等有關政策規定進行資格審查,不得隨意放寬專業條件。要建立雙人審查、集體研究、領導簽字等制度,對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門相關規定,提交單位集體研究或專家論證后,再做決定。同時,資格審查按照“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3.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兩個工作日,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要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信息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
4.開考比例
招聘崗位報名成功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核減或取消。核減或取消的崗位,及時在滿洲里市政府網站上公布。報名核減或取消崗位的考生可改報崗位,改報時間為2024年1月17 日14:00—17:00,改報資格初審時間截止2024年1月 17 日18:00。逾期未改報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5.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人員須于2024年1月 19日至20日登錄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并憑準考證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三)考試
本次考試采取“云筆試”的方式進行,請考生務必按線上筆試要求、操作流程及考場規則認真做好準備(具體詳見附件2)。未能按時參加線上筆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考試分為醫學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測試,在同一天分上下午舉行。基礎知識成績占總成績的40%,專業知識成績占總成績的60%,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1.醫學基礎知識測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
2.專業知識測試。滿分100分,考試時間120分鐘。專業知識主要測試與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或工作技能。專業知識分9類,即臨床醫學類、藥學類、預防醫學類、醫學影像類、口腔醫學類、醫學檢驗類、護理學類、中醫學類、蒙醫學類。
3.所有崗位試卷均為漢語。應聘人員要用漢語作答,不按規定語言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考試成績計算方法:應聘人員總成績=基礎知識成績×40%+專業知識成績×60%。按照自治區統一規定,蒙古族、鄂溫克族、鄂倫春族、達斡爾族應聘人員總成績=(基礎知識成績+2.5分)×40%+專業知識成績×6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3位。設置考試總成績最低分數線50分,考試總成績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予聘用,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考試結束后,應聘人員可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考試成績和進入復審人員名單。
(四)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總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崗位招聘人數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專業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資格復審;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成績兩項都相同者,通過加試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合格后,因個人主觀原因放棄后續環節將被記錄在案,納入誠信檔案。
2.資格復審工作由滿洲里市衛健委和招聘單位雙重負責,具體時間和要求將在滿洲里市政府網站發布,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應聘條件的、個人錯填民族導致加分的、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未經資格復審部門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崗位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最多進行三次。如遞補后仍未達到該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人員。
1.體檢。體檢由市衛健委負責,在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招聘單位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進行復檢。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費用應聘人員自理,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體檢的、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由此造成崗位缺額的,按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2.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應成立2人及以上組成的考察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否牢記“三個離不開”、切實增強“五個認同”等政治要求,堅決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擋在門外。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招聘單位要形成考察報告,報市衛健委備案。考察階段因個人原因放棄或考察不合格出現崗位名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進入考察程序的應聘人員須提供個人檔案、就讀院校、實習單位或所在社區及公安部門等信息以便考察組考察。應聘人員因檔案問題、違法違紀等行為受到相關處分的,取消聘用資格;不能在規定時限提供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個人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
1.公示。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應聘人員總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并按要求對擬聘用人員統一在滿洲里市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上報市人社局備案,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按照該崗位應聘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擬聘用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用人單位與應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應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新聘用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單位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備案文件辦理新聘用人員相關人事手續,試用期滿考核由招聘單位進行。最低服務期5年,同時招聘單位要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時注明最低服務年限,對無正當理由放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將記入本人誠信檔案,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理。辦理聘用手續后,放棄或被取消聘用導致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四、紀律和監督
(一)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1.崗位回避。應聘人員凡與招聘單位班子成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等關系的,不得應聘具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崗位,不得應聘從事該單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工作的崗位。
2.履職回避。招聘單位工作人員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人員利害關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履行職責的,應當回避。
(二)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已聘人員,一經查實,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招聘機構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現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三)為強化應聘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建立應聘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四)在公開招聘所有環節中,應聘人員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并隨時關注相關網站。若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導致未能聯系上應聘人員的情況,按自動放棄處理,取消其相應資格。
(五)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現應聘人員與報考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聘用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七)報名咨詢、技術支持和監督舉報電話
報名咨詢電話:詳見崗位表
技術支持電話:400-838-9296
監督舉報電話:0470-6262941
電話受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未盡事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研究決定。
報名鏈接: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477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