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隨州市隨縣交通運輸局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來源:隨縣人民政府
2023-12-21 10:32:27
隨縣交通運輸局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為推動隨縣交通運輸事業高質量發展,促進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隨縣交通運輸局擬通過公開選調的方式公開選調16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選調工作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選人原則。
二、選調單位、崗位
本次計劃選調縣物流事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6名、縣道路水路運輸事業發展中心工作人員10名,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詳見《隨縣交通運輸局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
三、選調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過硬、業務素質優良,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隨縣交通運輸局所屬二級單位事業編制在編在崗人員;
3、事業單位年度考核近三年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
6、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見附件1);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調查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報名人員不能申報有回避關系的選調職位。年齡計算的起始月份以選調公告發布時間為準。《崗位表》年齡要求45周歲及以下,即為197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愿與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間截止到2023年12月25日下午17:00。報名人員需要填寫《隨縣交通運輸局2023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并加蓋現工作單位及縣交通運輸局黨組公章,送至縣交通運輸局政工人事股。報名時還需攜帶下列資料: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學信網認證報告復印件各一份,公安、紀檢監察、綜治等部門意見,工作簡歷、年度考核等次、征信查詢、被執行人情況等相關材料,并簽訂《誠信承諾書》(附件3)。
(二)資格審查。縣交通運輸局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初審(依據干部人事檔案專審情況對報名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后,報縣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
五、筆試
報名人員崗位比例不超過1:3(含)的崗位,不進行筆試,按實際報名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報名人員崗位比例超過1:3的由縣交通運輸局統一組織筆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選調崗位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考試內容以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為主。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將在隨縣政府網公示。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地點
面試由縣交通運輸局集中組織,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方式和內容
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參加面試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面試期間,對參加面試人員實行全封閉管理,面試結束后解除封閉。
(三)面試須知
參加面試人員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未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的,或者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面試資格。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分數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人數只有1:1的崗位,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設為75分,面試考生成績需達到75分及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七、確定考察對象
按照筆試40%、面試60%的比例折合計算綜合成績。根據綜合成績,按照選調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考察對象并在隨縣政府網公示。綜合成績相同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若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組織加試。
八、組織考察
由縣交通運輸局統籌安排,分管領導和辦公室、政工人事股有關同志參與,組成考察組,采取民主測評、個別談話、實地走訪、查閱資料、集體面談等方式,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并將考察結果提交縣交通運輸局黨組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九、公示
擬選調人員名單由縣交通運輸局在隨縣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問題并查證屬實影響選調的,不予選調。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選調,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選調。
擬選調人員主動放棄選調資格的,從考試成績、考察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辦理調動手續
對公示期間無舉報和沒有其他異常情況的,由縣人社局按規定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十一、紀律要求
1、對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無論任何時候,一經查證屬實,均取消選調資格。
2、嚴格選調程序和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不準徇私舞弊,違者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縣紀委監委將對此次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722-3569038(隨縣紀委監委派出第八紀檢監察組)。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選調公告有關政策口徑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
(二)選調公告中涉及報考條件的內容,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22-333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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