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瀾滄縣教體系統所屬事業單位急需緊缺人才第一批次招聘34人公告
來源: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23-12-19 10:30:27
瀾滄縣教體系統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急需緊缺人才第一批次招聘公告
為加快瀾滄教育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提升教育辦學水平,推動全縣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第6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北京師范大學“志遠計劃”,2024年普洱市瀾滄縣教體系統計劃招聘急需緊缺人才3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志遠計劃”26名
1.瀾滄第一中學20名:
高中語文:6人,語文及相同相近專業;
高中數學:8人,數學及相同相近專業;
高中英語:6人,英語及相同相近專業;
瀾滄民族中學6名:
高中語文:2人,語文及相同相近專業;
高中數學:2人,數學及相同相近專業;
高中英語:2人,英語及相同相近專業;
(二)其他急需緊缺人才8名
1.瀾滄第一中學6名:
高中語文:1人,語文及相同相近專業;
高中數學:2人,數學及相同相近專業;
高中英語:1人,英語及相同相近專業;
高中物理:1人,物理及相同相近專業;
高中化學:1人,化學及相同相近專業;
2.瀾滄民族中學2名:
高中物理:1人,物理及相同相近專業;
高中歷史:1人,歷史及相同相近專業。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附件1《瀾滄縣教體系統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一批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崗位需求表》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1.北京師范大學“志遠計劃”2024屆畢業生。
2.非2024屆“志遠計劃”的教育部直屬6所高校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
3.應聘人員必須具有與招聘崗位相對應的專業范圍、學歷學位和其他條件。
4.年齡條件為18周歲及以上(2005年12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及以下(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應屆畢業生指2022年、2023年、2024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碩士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專業不一致的,如本科所學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專業一致的視為專業一致,畢業時間以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間為準)和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戶籍不限;
6.承諾在瀾滄縣服務期不少于6周年(含試用期);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吸毒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均不得參加應聘。
2.2023年12月1日以前被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錄用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聘用的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無論是否辦理辭職手續,不含因提升學歷層次就學辦理辭職手續的人員。
3.2023年12月1日前被普洱市各級事業單位通過公開招聘簽訂就業協議的畢業生。
4.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在普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浪費考錄資源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員,歷年普洱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因嚴重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限的人員。
5.普通高校制在讀的非2024年畢業生(含取得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在讀的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6.現役軍人。
7.聘用后即與招聘單位構成《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第六條所列回避情形的人員。
8.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2023年12月18日在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ancang.gov.cn/)發布。
(二)報名方式及時間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填寫《瀾滄縣教體系統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一批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報名表》(詳見附件2),并按照崗位要求提供相應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進行報名。同一招聘批次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重復報名、不符合招聘對象、招聘條件及具體崗位需求的視為無效報名。
現場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3年12月26日;
地點:云南師范大學一二一西南聯大校區明遠樓。
報名提供材料:按崗位要求提供相應證書、證件原件進行審核,否則不予資格審核通過。
1.非2024年畢業生需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招聘崗位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格證書及《瀾滄縣教體系統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一批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報名表》。
2.2024年畢業生需攜帶所在學校加蓋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校學習成績單、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及《瀾滄縣教體系統所屬事業單位2024年第一批急需緊缺人才招聘報名表》。(2024年畢業生須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相關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
因受特殊原因影響,現場報名的時間若有調整將提前在瀾滄縣人民政府網發布補充公告。
3.報名咨詢電話及聯系人
(1)瀾滄縣第一中學:彭老師13987980504
(2)瀾滄縣民族中學:李老師13769976565
(三)資格初審
由招聘領導小組綜合考慮畢業院校、學歷學位、學業水平、獎懲情況、經歷業績等因素以及是否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等方面進行審核。招聘領導小組可根據當年招聘人才質量,經研究報人社部門備案后可調整招聘學科專業及學科計劃數。
經資格初審合格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招聘單位以電話和短信通知參加面試人員,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參加面試,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
(四)面試
1.官方網站
本次面試的官方網站為瀾滄拉祜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ancang.gov.cn/),整個面試過程各個環節的有關公告,都以官方網站公告為準。
2.面試對象
資格初審合格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終以面試組織實施單位通知為準)。
3.面試方式
采用說課和面談(知識問答)的方式進行(詳見附件3《面試注意事項》)。
四、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通過面試的考生,根據招聘崗位數,按照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順序,等額確定并當場按規定與學校簽訂就業意向協議(含補充協議)。其成績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得確定為進入資格復審人員簽訂就業意向協議。
五、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
簽訂就業意向協議人員等額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考察和體檢的人員,考察、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一)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必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原件在資格復審時須本人持原件提交主管部門進行審驗,同時提交這些證件及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各一份,考生簽訂《瀾滄縣事業單位招聘誠信守法承諾書》。
(二)考察
簽訂就業意向協議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學籍檔案、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原件,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負責審核。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與報名時填報情況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不予聘用。
(三)體檢
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須開展吸毒人員的排查檢查,吸毒人員一經確認,不予聘用。體檢時,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
體檢醫院為瀾滄縣人民醫院,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醫院為普洱市人民醫院或普洱市中醫醫院。復檢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進行,個人自行體檢不予認可。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費用自理。
六、公示
(一)根據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建立擬聘人員入職信息核查機制,學校建立與司法機關違法犯罪信息庫查詢機制,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猥褻、吸毒等違法犯罪記錄的,一律不予聘用。
招聘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瀾滄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ancang.gov.cn/)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報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且相關部門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三)招聘過程中,因應聘人員放棄、考察、體檢和公示環節不合格等出現崗位空缺的,由專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決定是否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遞補1次。
七、簽訂聘用合同
(一)符合報考條件的在職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考察結束后、報批聘用手續前將解除人事(勞動)關系材料原件提交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未按時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崗位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所有教師,為普洱市瀾滄縣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工作人員,享受瀾滄縣在職在編教師相關待遇。
(二) 此次招聘人員符合《普洱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行動計劃”實施辦法 (試行)》中“事業人才專項”條件的,可享受相關政策待遇。
九、其他事項
(一)聯系電話
瀾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9—7221369
瀾滄縣教育體育局 0879—7233090
(二)查詢網站
瀾滄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ancang.gov.cn/)。
(三)重要提示
1.請各位考生主動及時關注瀾滄縣人民政府網發布的相關通知、公告,同時務必保持報名時所留電話的暢通,如因報考人員本人不及時上網查閱或電話聯絡不上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負責。
2.考生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考生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所學專業必須與所應聘的崗位相符,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將從嚴處理直至追究造假者的法律責任。
3.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4.凡人社部門、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以公告、電話、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進行資格復審、體檢及其他事項時,不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者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責任自負。
5.就業協議書、補充協議一旦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有權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
(1)考生自愿放棄面試或簽訂就業協議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或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簽名的情況記錄);
(2)公示期滿后,未按時到崗的視為自動放棄。
7.本公告附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應聘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十、組織紀律
(一)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文件規定處理。
(二)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所有參加本次招聘活動的工作人員涉及履職回避情形的,按規定進行回避。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瀾滄縣教育體育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三)請各位報名人員認真對待專項招聘和到瀾滄工作一事,審慎報名,參與資格復審但未參加后續招聘環節、簽訂協議后放棄、未按規定到聘用單位報到等行為屬于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將記入事業單位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普洱市范圍內的事業單位。
十一、未盡事宜由專項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
瀾滄縣教育體育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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